第20部分(4 / 4)

小說:讀史做女人 作者:冷夏

野合群婚的原始婚俗遺風。;再加上游牧民族素有的原始性使得鮮卑女子的愛情婚姻觀念特別熱烈開放,讓這個時代的女性帶有迥異於其他朝代的特色。

在漢家史官們看來,這似乎應該是給予貶斥的時代,婦女們大膽地去追求愛情,婚姻選擇具有一定自主權,再婚與婚外情也不會受到太多的指責與壓力,同時,地位明顯高於漢族文化習性下的婦女們。

與三綱五常的漢族婦女們相比,北朝鮮卑婦女素有獷悍之風氣,不講禮法,又受母系氏族遺風影響,所以在她們看來;夫妻關係中妻權要大於夫權,婦女地位要高於丈夫以至於形成婚後婦女專持門戶的局面。《魏書》載:“(鮮卑) 貴少賤老;其性悍驁;怒則殺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以己為種,無復報者故也……故其俗從婦人計,至戰鬥時,乃自決之。”——鮮卑婦女;擁有絕對的權威;在家中;妻子說的算“其俗從婦人計”丈夫則言聽計從;只有戰鬥時,男人才敢自作主張。

正是因為這種女權的擴張,使得古有以來的三妻四妾制度得到了挑戰——在漢族文化裡以之為恥的“嫉妒文化”,在鮮卑婦女裡反而成了一種風俗,甚至一種時尚。——《魏書?太武五王?臨淮王譚傳附孝友傳》記載:“父母嫁女; 則教之以妒; 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持制夫為婦德; 以能妒為女工; 自雲不受人欺; 畏他笑我。

丈夫納了妾,婆婆打媳婦的柺杖,指責她不能嫉妒,讓老公在外面胡搞。——(“(北海王) 詳又蒸於安定王燮妃高氏…… (詳) 母大怒; 杖其妃劉氏數十; 雲:“新婦大家女; 門戶匹敵; 何所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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