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3 / 4)

小說:歡情 作者:淘氣

一眼,換了個語氣,“這樣說吧,我一見旗小漾這廝,就感覺——”習習想了半天也找不出合適的形容詞,只好鬱悶地轉換話題——

“渺渺,咱都看過《玫瑰回憶錄》是不是?聖?埃克蘇佩裡這個男人對女人而言確實是致命的毒藥,勇敢無畏的冒險精神,永無止盡的好奇心,純潔無暇的童心,天真,孩子氣,偉大的飛行員,天才作家,他寫的《小王子》咱們百看不厭,他能將認識三天的龔蘇蘿綁架到飛機上,向其求婚,何等浪漫,何等瘋狂,所有女人都憧憬,可,你看到龔蘇蘿的下場了嗎?整篇《玫瑰回憶錄》,就看到一個為愛情病入膏肓的女人喃喃自語,這原來是個優雅有才華的女子,卻嫁了一個永遠長不到的男孩兒,極度缺乏責任心和現實感的丈夫。他高興的時候一句話將千里迢迢的龔蘇蘿召到眼前,不到一小時又心生厭惡,呵斥她走開,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他當然愛她,可也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毫無所覺地將一個美麗的女子逼入絕地,而你,卻依然不能去指責他,因為這是一個孩子,能夠理所當然的殘忍。渺渺,你想當第二個龔蘇蘿嗎?”

最後的質問,已非常嚴厲。

確實,旗小漾和聖?埃克蘇佩裡有著極多的相似點,勇敢、天才,追求新奇,追求刺激,但卻也有本質的區別,聖?埃克蘇佩裡天真,他是雙腳離開地面的夢想家,而旗小漾卻比任何一個人都要認清現實,正因為深諳,所以戲謔人生,遊戲人間,這是他的處世態度,這種人,更危險。

渺渺揉了揉嘴角,望著習習笑了,“習習,我不會是龔蘇蘿。”

習習走的那天,教育局面試成績出來,渺渺在網上檢視,看見“旗渺渺”三個字赫然在榜首,輕舒了口氣,一瞬間有塵埃落定的感覺。

習習問她,想清楚究竟要什麼,渺渺要的其實最簡單不過,喝乾淨的水,吃有有營養的飯餐,作息規律,有一顆平靜的心,用樂觀的心情做事,然後能在適當地時候,認真地去喜歡一個人。

她坐在轉椅裡轉了一圈,然後站起來,準備去菜市場買些菜,做頓好吃的好好犒勞一下自己。

浣花溪附近就有菜場,渺渺也沒換衣服,拿了錢包和鑰匙,趿著拖鞋踢踢踏踏地走去菜場,居然有野菜賣,渺渺興致勃勃地蹲著身子,挑了大把新鮮的菊花菜和馬蘭頭,裝在白色的塑膠袋裡面,綠津津的,帶著水,看著就讓人歡喜。買了各色的菇類,準備回去做個野菌煲,市場轉了一圈,買了些肉,有買了些其他東西,在雜貨鋪買齊了調味料,才提著東西,趿著拖鞋踢踢踏踏地往回走。

居然碰上了難得的火燒雲天氣,天邊紅得像新娘的嫁衣,獵獵地燃燒著翻湧著,一派富足安詳的盛世之景,渺渺抬頭看了好一會兒,才慢吞吞地往旗家別墅走。

老遠,就看見旗家別墅門口的行道樹下停著一輛熟悉的蘭博基尼,一個頎長的身影倚著車子,微弓著背,低著頭在吸菸,簡潔的白襯衫,形狀優美有力的下頜、腕骨、指節都被通紅的火燒雲染上一層豔麗復古色彩,遠遠望去,彷彿是一張年代久遠的油畫。

渺渺趕緊走過去,“阮東庭?你——找我有事?”

阮東庭抬起頭,將手中的煙熄了,接過渺渺手中的塑膠袋,示意了一下,“先進去吧。”

渺渺趕緊拿鑰匙開了門,一邊讓阮東庭進來,一邊說:“正好我買了菜,一直都是你請我吃飯,這回我請你吧。”

渺渺其實也是自小嬌生慣養的,這些家務事都是最近幾年練出來的,好在,她本來就是個喜歡吃的,又挑嘴,做飯對她來說倒是不討厭,再加上在孔娘子的薰陶下,有幾個菜還真是很拿得出手,倒是阮東庭再一次讓她大開眼界了,這位大少爺,大當家,大boss,比起渺渺來肯定更加十指不沾陽春水,更加奉行“君子遠庖廚”,看得出,他對家事,確實不熟練,但,他有一個拿手菜——紅燒肉。

阮東庭說,他念書那會兒,正是男孩子飛快地長身體的時候,一天吃四頓,晚上一樣餓得慌,餓得實在受不了了,半夜起來到廚房覓食——阮家雖是家大業大,對家中子弟的約束卻是非常嚴格的,他姐姐自然是疼他,卻也知道無磨礪不成材,因此,這位富家公子求學期間倒和一般的留學生一樣,需要勤工儉學,需要和人合租房子——那時他和一個美裔華人一同住在一戶韓國人家裡——這個人就是渺渺在慈善舞會上見過的章七——兩個人半夜裡常常在廚房不期而遇,都是年少輕狂的年紀,都是無肉不歡的食肉動物,一來二去,別的沒學會,倒是燒得一手的好肉,他們那時候一人吃下一隻四五斤重的肘子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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