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收稻,鄰居們在樂家閒聊到十點便散了,樂家主人們和客人們也早睡早起,吃了早飯便帶上傢伙下田收稻。
在樂家的老爺子們和小青年們全部下田,王師母和晁老太太、武老太太、周微負責在家餵雞鴨、做飯。
武老太太王師母晁老太太周微就算不是養尊處優的老太太,對農村的家務活一時半會肯定手生,周滿奶奶和周奶奶去樂家協助老太太們管家務事。
周村長上午去了村委,下午才去樂家幫忙幹活。
扒嬸和柳嫂子趙嫂子等青年婦女幫樂家收稻,樂家也有幫手,人手足,邊割禾苗邊脫粒,扎稻草、運送稻穀和稻草回樂家,依各人所擅長的事分配合作,每道工序銜接無縫。
也因人手多,半上午收穫了的田在搬走了稻草後即放水,然後就是運肥料,下午翻耕,21號人員再次細分工作,勻出人手去扯秧,手速快的女人們負責插秧。
21號也是黃支昌案公審日,樂家四口不肯賞臉去聽庭審,蕭少是專業律師,他當代表去旁聽,和陳康周微也想想看看害了外甥女的人都是什麼嘴臉,兩口也去。
柳少負責當司機,他駕駛直升機將兩老一少仨人運去拾市法院。
藍三是負責管理某些特殊證據的“證人代表”,他沒在公訴方團隊裡,在第一排旁聽。
柳少和陳康周蕭哥是普通旁聽群眾,去得較早,也坐在比較靠前的位置。
陳雷家都沒人去聽旁審,張科去了,他頭一天的下午就去了縣城,早上再乘車去拾市。
法院定於九點十分開庭。
黃支昌和黃家在拾市曾經威名赫赫,如雷貫耳,事關黃支昌和黃家的案子也倍受市民關注,又屬公審,旁聽的市民非常多,主力軍都是上年紀的中老年人和放了假的高、初中生。
有一部分是某些工作單位組織的團隊,為的藉此機會普及法律或宣傳法律知識,讓人敬畏法律威嚴,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公正。
法庭準時開庭,因案件重大,主審與陪審團人數之多堪稱拾市有史記載的第一,主審就有三位,陪審團共二十人,組成了二十三人的合議庭。
因黃支昌和黃家案子的事件跨時長、跨多地區,案件性質多樣化,陪審團的成員有大半人員都是來自省城,主審法官也有兩位是最高法院從省城調派,要不然,僅憑市級法院的力量,無法在短時間內理清那麼錯綜複雜的大案。
那麼多成員的合議庭,也可見上級對其案子的重視與嚴肅處理的決心。
合議庭人員多,犯案人員同樣多,涉及其案的主犯就有十幾人,還有從犯,不算那些小部門中依令行事的跑腿類的嫌疑犯,被帶上法庭的主幹人員達到了二十三個之多。
按照庭審的流程走完該走的步驟,正式庭審。
庭審的第一步就是公訴方陳述起訴黃支昌以及各利益集團人員的原因、事實以及證據。
公訴方陳述時首先便是指控黃支昌為主的黃氏家族人員三宗罪:拐賣兒童罪、姦汙罪、故意傷人致死罪。
法庭內的旁聽群眾與陪審團法官們安靜的傾聽,特約記者們也輕手輕腳的進行拍攝。
公訴方代表人員的聲音沉緩有力,一字一句,清晰明瞭。
拾市市民知道黃家祠堂失火,黃某昌的女兒和孫子死在了祠堂內,黃家人被抓等等,猜著黃某昌肯定做了不少以權謀私、行賄受賂、違法亂紀貪汙腐敗的事。
要說黃家人與上下屬有不當正男女關係,市民一點也不奇怪,畢竟前兩年黃家有一位就是因為與有夫之婦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才導致一敗塗地。
當聽到公訴方陳述黃家做拐賣兒童的勾當,拐賣的還是房縣九稻那位樂家姑娘樂韻的親姑姑樂雅,旁聽群眾禁不住倒吸涼氣。
震驚的旁聽群眾,吸了幾口涼氣後,豎直了耳朵,生怕錯過一個字,法庭內鴉雀無聲。
當聽到那個被拐的小伢崽竟被姦淫致死,旁聽群眾中的部分人激憤的大罵黃支昌畜生、禽獸、豬狗不如。
從古至今,普通民眾最恨的就是柺子和賊。
賊偷東西,柺子專拐小孩子,華夏國從古到今,普通民眾奉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可見後代在人心中的份量。
將繁衍子孫,讓血脈代代相傳的觀念早就刻入了華夏國人的血骨裡,對於拐賣自己的孩子人恨不得將其剝皮扒筋。
哪怕自己的孩子沒被拐,也一樣痛恨柺子,要是聽到有人喊“殺人搶劫”,可能沒人敢仗義,若聽人喊“柺子搶小孩”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