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除了道德倫理的約束,有沒有一種機制可能讓愛情中的男女信守誓約呢?這就涉及重複博弈的問題。
所謂重複博弈,是指將一個博弈重複進行下去。我們知道,在單個的囚徒困境博弈中,雙方採取對抗的策略可使個人收益最大化。假設甲乙二人進行博弈,甲乙均採取合作態度,雙方的收益均為50元;甲合作乙對抗,則甲的收益為0元,乙的收益為100元;乙合作甲對抗,則甲的收益為100元,乙的收益為0元;甲乙二人均對抗,則雙方收益均為10元。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如果雙方都合作,每個人都將得到50元,而如果雙方都對抗,則各自只能得到10元。那麼人們為什麼還會選擇對抗而不是合作呢?原因就在於這是一個一次性博弈的囚徒困境——既然無論對方選擇什麼,選擇對抗總是我的最優策略,那麼作為一個“理性經濟人”,我自然就會選擇對抗了。
第3章 重複博弈:“一錘子買賣”與長期合作(2)
的確,如果就一次性博弈來看,(對抗,對抗)是必然的結果。但是,如果甲、乙具有長期關係(比如他們是生意上的長期合作者),那麼情況則有所改觀。因為我們可以作如下推理:如果雙方一直對抗,那麼大家每次都只能獲得10元的收益;而如果合作,則每次都可得到50元。最重要的是,假定甲選擇而乙選擇對抗,那麼乙雖然在這一次可以多得到50元 (100—50=50),但從此甲不再與他合作,乙就將損失以後所有的得到50元機會。因此從長遠利益來看,選擇對抗對雙方而言並不聰明,合作反而是二人最好的選擇。
這更真實地反映了日常生活中人們合作與對抗的關係。比如在公共汽車上,兩個陌生人會為一個座位爭吵,因
⊙博弈名言
合作概念在博弈論中是重要的,然而又多少有些難以捉摸……我們需要那種不放棄博弈論的個人決策論基礎的合作行為模型。
——R?B?梅爾森(著名博弈論經濟學家)
為彼此知道,這是一次性博弈,吵過了誰也不會再見到誰,因此誰也不肯在嘴上吃虧;可如果他們相互認識,就會相互謙讓,因為他們知道,二者以後還會有碰面甚至交往的可能。兩個朋友因為什麼事情發生了爭吵,如果不想徹底決裂,通常都會在爭吵中留有餘地,因為二人日後還要“重複博弈”。
知道了重複博弈的原理,我們再回過頭來說戀人們之間的博弈。戀人們之間彼此的忠誠,除去道德因素不談,原因就在於他們今後還要常常碰面,還有機會重複博弈,並在不斷的重複博弈中獲取利益。如果一方選擇背叛,而另一方就可能會因此宣稱“我不跟你好了”,結果背叛方所失大於所得,所以忠誠是雙方最好的選擇。
重複博弈同樣可以用來解釋商業行為。比如你到菜場去買菜,當你擔心上當受騙而猶豫不決時,賣菜的攤主便會對你說:“你放心好了,我天天在這裡賣菜,不會騙你的,如果菜不好你回來找我!”他強調自己“天天”在這裡賣菜,你通常便會放下心來,與之成交。因為他的這句話翻譯成經濟學的語言就是“我跟你是‘重複博弈’”。而一次性的買賣往往發生在雙方以後不再有買賣機會的時候,特點是儘量謀取暴利並且帶欺騙性,比如車站、碼頭、旅遊景點的東西往往質次價高,其原因就在於買賣雙方很少有“重複博弈”的機會。
■誠信來自重複博弈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交往的基礎在於守信。如果一個人、一個社會沒有信用基礎,那麼這個社會一定會陷於混亂的生活危機之中。我們的老祖宗就曾告誡過我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如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學而》)翻譯成現在的大白話就是說,一個人如果不守信用,那就真的沒救了。就像一輛汽車沒有車輪,還怎麼還能夠行駛呢?
中國的儒家把守信視為一種人人必須奉行的道德準則,如同吃飯睡覺一樣,是不需要特別的理由的。而現代經濟學則認為信用是人們在透過交易博弈,主要是在多次的重複博弈中建立起來的。在一種較為完善的經濟制度下,若“重複博弈”發生,則人們會更傾向於相互信任。
旅美作家林達在其著作《歷史深處的憂慮》中講到這樣一則事例:在美國,任何一個售報機,都是—個鐵盒子。所有的報紙都在裡面,放一個硬幣就可以全部開啟,取一張之後再把它關上。作者說他第一次買報的時候,塞進硬幣,一拉開蓋子,發現所有的報紙都在他面前時,嚇了一跳。因為根據他在中國的經驗,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