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婚姻將會像友誼一樣,不再是立法的物件,因為它已經不再是家庭的基礎,也不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從最初的生產單位,進化為單純的消費單位,最終在財產社會公有和兒童老人的社會撫養完全實現之時歸於解體,這就是家庭制度的演程。作為它的基礎的婚姻當然也逐漸趨於自由。從沒有愛情的婚姻,到雜以愛情的婚姻,到純粹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這是人類兩性關係進步的一條脈絡。這裡,有一個根本的原則,即人的解放的原則。從這個原則出發,任何符合人的本性的變更是進步的,而任何壓抑人的本性的法規、習俗、倫理道德是反動的。遵循著這一原則,社會學家和進步思想家對於未來婚製作了種種預測,提出種種設想。它們或許帶有某些空想的色彩,但未嘗不是一些有價值的預言。
著名的社會主義者和社會活動家倍倍爾認為:在社會主義時代,結婚這件事是無須經什麼法律干涉的私人的契約。與別的感情和食慾一樣,設若男女二人不願再繼續結婚生活,社會主義的道德就要求他們分離,因為在這樣的狀態下還繼續結婚生活是不自然的,同時也是不道德的。(《婦女與社會主義問題》)
社會學家卡賓德也表達過類似的主張,他強烈反對社會法律干涉婚姻生活的寶貴關係,他曾預測,在那遙遠的將來,已婚人可以和外人親密相處,而彼此仍然繼續保持完全的忠實,將三位合一及別樣的關係永久維持下去。他認為,在那個人們已擁有絕對自由和獨立的社會里,多妻制或多夫制也許會自自然然地發生,但這和古代的多妻制多夫制在性質上是截然不同的。那時,一夫一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