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先吞掉了半個:“哼哼……這就是天意!在這最後的一天,我終於把所有的線索串在了一起,得出了最終的答案!”
“哦?你知道傑克是誰了?”
“哈!我連他爸是誰都知道了!已經沒有任何問題了!只要去找‘那個人’確認一下便是。”
“我怎麼聽不明白……”
“等我去確認完再來告訴你。”貓爺只花了三十秒就掃蕩了桌上剩餘的食物,然後拿起風衣和帽子奔出了門……
當王詡再次見到他的時候,已是黃昏時分,不過貓爺依然是精神抖擻的樣子,他此刻是春風得意,不知疲倦,內心的那份自我膨脹幾乎到達了頂點,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來,沒準能把倫敦上空的結界都撐爆。
王詡道:“好吧,現在連我都變得對這件事感興趣了,既然我已經坐在這裡等了一天,你能不能告訴我,開膛手傑克究竟是誰?”
貓爺笑著走到書桌邊上,從抽屜裡翻出了一本雜誌扔給了王詡:“我就是透過這本雜誌,找到了真兇。”
王詡隨意翻了翻,臉上擺一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勞駕告訴我……哪一頁……”
貓爺道:“夾著書籤呢。”
王詡翻到那裡,從這頁開始,印刷著一篇並不算長的小說,標題是《血字的研究》。
“啊?這不是福爾摩斯的第一個故事嗎?你看這個能找到兇手?”
貓爺笑得更加得意了:“哼……我估計你小子就算讀過也給忘乾淨了,那就讓我告訴你吧,藏在這個故事背後的秘密……”
第二十二章 猶他之花(上)
(本章節的創作花費了我許多時間,原本打算以貓爺的主觀語調來敘述,可幾次嘗試都覺得不合適,畢竟這不是一個能令人愉快的故事……最終我還是決定用第三人稱視角來寫此章。
我當然不會完全照抄柯南道爾先生的原文,因為原文真的很長,大約佔了《血字的研究》全篇近三分之一的長度,所以我只是儘量簡短地進行復述,不過依然得分成兩章才能發完。
或許這個故事會讓你對一些宗教產生歧義、不滿、甚至是仇視,但我相信這並不是柯南道爾先生的本意,說到底,小說,僅僅是小說而已……)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陸中部。
那裡有著一片被文明遺棄的荒漠,從內華達山脈到尼布拉斯卡,從北部的黃石河到南部的科羅拉多。終年都能見到路上不計其數的枯骨和空中盤旋的禿鷹。
這天,一個孤單的旅客走在這片寸草不生,無限淒涼的土地上,他的臉憔悴瘦削,幹羊皮似的棕色面板包著他突起的骨骼。
他忍受了數個晝夜的飢餓,跋涉過一座山谷,最後掙扎著來到了這片並不算大的高地上,此刻他的眼中早已渙散無光……期待著能夠找到水源的渺茫希望也在此破滅。
他把來復槍扔到地上,然後放下了背上的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著石頭坐下。一個小女孩兒從包袱裡探出了頭,她有著一雙明亮的棕色眼睛,大約五歲左右模樣,穿著漂亮的粉紅色上衣,麻布圍嘴。從這身打扮可以看出,媽媽對她的愛護是無微不至的。
可惜,小女孩兒的媽媽也已是這荒漠中的一具枯骨了……
她問:媽媽去哪兒了?
他答:我想不久你就會見到她的,如果你渴了,只要暫時忍一忍,過一會兒就會好的。
他只能這樣回答,事實上,他認為自己也很快會離開這個世界了。
小女孩兒撿起兩塊雲母石片給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給小弟弟鮑伯。”
大人確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會看到比這更漂亮的東西了,等一會兒就好……”
這個男人叫做約翰。費瑞爾,他是個探險家,在並不算久遠的幾天前,他還在一個馬隊中,每天可以喝到乾淨的淡水,吃到足夠的口糧,可現在,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了他和小露茜兩個。
事實上,這個小女孩兒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他完全可以將其扔下,甚至是將其吃掉……但他沒有這麼做,因為,他還相信有天堂。
禿鷹已經落在了他們的面前,虎視眈眈地等待著享用大餐,約翰。費瑞爾道:“我們來做祈禱吧。”
小女孩兒回答:“還沒到晚上呢。”
“沒關係,本來就不必有什麼固定的時間,你放心吧,上帝他不會怪罪咱們的。”
祈禱開始了,只是他們都實在太累,很快便都靠著石頭睡死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