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部分(2 / 4)

小說:細說民國大文人 作者:博搏

希臘對話是五十年來的心願,識者當自知之。”

羽太信子患病期間,為了給妻子籌集藥費,周作人將記載了68年的日記賣給魯迅博物館。

1966年8月22日,一群紅衛兵衝進八道灣,砸了周母的牌位(魯迅博物館中,同一位母親的巨幅遺照受到了萬眾敬仰)。24日早晨,紅衛兵宣佈對周作人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將他住的日式榻榻米的臥室砸爛,全家被洗劫一空,房子被查封。紅衛兵讓周作人跪在地上接受批鬥,用手中的皮帶不斷抽打他,讓他老實交待罪行。周豐一也被揪來陪鬥,紅衛兵綁住他的雙手,將他推倒在地,連踢帶打。他的衣衫浸滿血跡,人被打暈過去,被大雨澆醒過來,再鬥再打,不讓他有一刻喘息的機會。一個紅衛兵還把周豐一的手錶掠下來帶在自己手上。風燭殘年的周作人跪在一旁目睹兒子捱打,嚇得暈倒在地。

接著,紅衛兵命令周作人穿著黑色布衣,身上掛上寫著他名字的白布條,任憑人們在窗外觀看和辱罵。紅衛兵又將周作人等專政物件集合起來遊街示眾。周作人脖子上掛著沉重的大牌子,面無人色,無力行走,只能跪在地上邊呻吟邊爬行。

這年8月23日夜,周作人寫下最後一篇日記:“晴。二十二度。上午閱毛澤東論文藝,下午吉宜為寄耀辰信又件,內春信等三冊。”

周作人被抄家後,魯迅博物館的工作人員葉淑穗等人去看望了他:“當我們走進他被關的小棚子裡時,眼前呈現的一切確實是慘不忍睹。昔日衣帽整齊的周作人,今日卻睡在搭在地上的木板上,臉色蒼白,身穿一件黑布衣,衣服上釘著一個白色的布條,上面寫著他的名字。此時,他似睡非睡,痛苦地呻吟著,看上去已無力站起來了,而且幾個惡狠狠的紅衛兵卻拿著皮帶用力地抽打他,叫他起來。看到這種情景,我們還能說什麼呢?只好趕快離開……”

周家的房子被封,後罩房正對著的“老虎尾巴”被紅衛兵佔領,用於監視周氏一家,周作人只能蜷縮在後罩房的屋簷下,過了三天三夜。周家的老保姆悄悄做點食物,給他們送過去。天下起雨來,周作人的兒媳張菼芳硬著頭皮去央求紅衛兵道:“我們也不能老呆在露天底下呀,好歹給我們個安身的地方吧。”這樣,周作人才被允許睡在自家的澡堂裡。半個月後,張菼芳再次向紅衛兵求情,這次總算在漏雨的小廚房的北角為老公公東拼西湊搭了個鋪板床,讓他臥在上面。

紅衛兵為周家規定了生活標準:老保姆15元,周作人10元。他們告訴糧店,只允許周家買粗糧。周作人一日三餐只能就著臭豆腐喝點玉米麵糊糊。由於營養不良,又整日被囚禁在小屋裡,他的雙腿很快就浮腫了。張菼芳只能到藥鋪買點維生素片,等紅衛兵熟睡後,偷偷塞給周作人,周感激地堆兒媳說:“我還不如早點死掉算啦,免得這麼連累你們。”

到九、十月間,周作人兩次寫“呈文”,讓兒媳偷偷交給派出所。兩份呈文內容都很短,大意為:共產黨素來是最講究革命人道主義的。鄙人已年過八旬,再延長壽命,也只是徒然給家人添負擔而已。懇請公安機關,恩准鄙人服安眠藥,採取“安樂死”一途。但“請准予賜死”的“呈文”交上去後,就如石沉大海。

1967年4月末,周作人屢屢表示不想活了,他對兒子說:“我不如死掉還舒坦一些,也不想連累你們大家了……尤其是菼芳。她是外姓人,嫁到周家,跟著咱們受這份罪,實在對不起她……”他又加上一句:“我是和尚轉世的。”

【非命】

1967年5月6日早晨,張菼芳照例給公公倒完馬桶,為他準備好一瓶開水,就上班去了。下午兩點多,住在同院的鄰居,偶然從窗子往周作人的屋裡看了看,只見老人趴在鋪板上一動不動,姿勢很不自然。他感到不妙,趕緊打電話給張菼芳,讓她回家。張趕回家後,發現周作人渾身早已冰涼。眾人猜測,周作人大概是要下地解手時,猝然發病,連鞋都來不及穿就溘然長逝了。周豐一夫婦不可能將遺體送到醫院去查明死因,只是匆匆銷了戶口,火化了事,連骨灰匣都沒敢拿回來。

錢理群的《周作人傳》中記載:“周作人逝世後,曾給周海嬰寄去訃聞,海嬰考慮再三,沒有參加追悼會:魯迅與周作人的後代之間終於沒有任何來往。”

生前,周作人為許多人寫過輓聯,死後,卻無一人作聯來挽他。次年,在臺灣的梁實秋寫下《憶啟明老人》一文,這是周作人去世時對他唯一的紀念文字。

【評說】

舒蕪說:“周作人的身上,就有中國新文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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