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3 / 4)

小說:生死絕戀 作者:白寒

事。我沒有別的辦法,我們現在過的是供給制,黨只負責我的生活,要我再照顧你,我不能伸這個手,黨裡也沒有這個制度。”就這樣,李立三和李莎給了叔父一些平時積攢下的錢,就把他勸說回去了,以後叔父就一直安心留在家鄉,老老實實地工作,沒有再來找李立三。

平時有些鄉親,特別是長輩來了信,李立三就要孩子們寫封回信,但只用他們的名義,李立三自己從不署名。他說:“我是個老黨員,人家很容易透過我們來看共產黨。如果根本不回信,他們會說共產黨六親不認,對黨的影響不好;但如果我署了名,說不定他們又會藉此做出一些料想不到的事情,對黨的影響更不好。”他還多次向李莎和孩子們打招呼,凡是家鄉親友,如果想透過他們找他辦什麼事,一概不要答應。他說:“國民黨就愛講私人關係,共產黨就不興這一套。一個共產黨員是為全國人民辦事的,不是為哪個私人辦事的。”但接著,他又笑一笑說:“說共產黨不講私人關係,也不完全對,以前我們搞白區工作,有時候也還是利用私人關係。不過,我們只是利用私人關係為黨做事情,決不利用黨的關係去為私人做事情。”

1950年春的一天,李立三的妹妹和妹夫從醴陵老家來了,說他們那裡要開始土地改革了,妹夫的成分高,可能要定為地主,而現在當地的領導,都是在哥哥領導下工作過的人,想讓哥哥幫他們說句話,要給他留條生路,別把土地財物都分光。李立三聽說後,馬上對他們說:“你(妹夫)是什麼成分,有什麼問題,當地的政府和群眾最清楚了。該怎麼處理都有政策,你們這樣跑到北京來找我是錯誤的,那是要加重處罰的,你們趕快回去。”就這樣,第二天給他們買上車票讓他們回醴陵了。當時孩子們覺得這事父親做得太不盡情理了,就跟他說:“人家大老遠的跑來找你,你又都認識當地的人,就幫他們說說唄。”李立三聽後板起面孔,很嚴肅地說:“那怎麼行,我是共產黨的領導幹部,土改是黨的政策,我只能帶頭執行,不能搞特殊化,我要說了話,下面就可能不按政策去辦了,那就糟了,搞不好,會影響黨的聲譽。”

這些事情,對孩子們都是活生生的教育,他們同老百姓家的孩子一樣,都好好學習,成長為挺有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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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叫她“李莎媽媽”

李莎和李立三的家庭很和諧,他們對待子女不光是隻講原則,而不講感情。

李立三同前妻生的兩男兩女,李莎生的兩女,李立三的弟媳生的一男,七個子女同李莎和李立三組成的這個家庭,組成了一個大家庭。

長子李人紀,是李立三的第一位夫人林杏仙所生;次子李人俊,是李立三的第二位夫人李一純所生;長女李競、次女李力,三女謝志佩是李立三的第三位夫人李崇善所生;四女李英男、五女李雅蘭是李莎所生;侄子毛毛是李立三的弟媳所生。李莎對這些子女都如同己出,不分彼此,不厚你薄他。所以孩子們都十分尊敬她。李立三的前妻留下的四個子女,都親切地叫李莎“李莎媽媽”;李莎所生的兩個女兒叫李莎“媽媽”;李立三的侄子叫李莎“李莎大媽”。

叫媽媽的女兒,叫大媽的侄子理所當然。叫“李莎媽媽”的子女,卻不那麼容易。因為他們不是李莎生的,其年齡相差也不太大。英男說:大哥比媽媽只小四歲,是第一個叫“媽媽”的人,當時不僅大哥難開口,就是媽媽也不好意思答應。大哥開口了,以後二哥、大姐、二姐隨著也叫“媽媽”了。

子女們對李莎尊重,兄弟姐妹之間也都融洽。人紀稱人俊弟弟,稱李競、李力、英男?、雅蘭大妹、二妹、三妹、小妹;英男、雅蘭稱人紀、人俊、李競、李力大哥、二哥、大姐、二姐。兄妹之間十分和睦。

有人曾問李莎:你和子女們為什麼相處得如此融洽?李莎說:我既然來到中國,是中國人的妻子,就應當做一箇中國人所稱道的“賢妻良母”。

李莎對李立三前妻所生的子女,還懷有一種特殊的感情。認為這些孩子也是在苦難中長大成人的。他們都在國民黨統治區,由於李立三的身份,且又不在國內,從小就失去了父愛,有的成了孤兒。解放以後,是黨幫助把他們從四面八方找來的,他們能與李立三團聚很不容易。李莎說:“我作為立三的妻子,應當為他的孩子創造一個溫暖的‘家’。”基於這種認識,李莎十分高興地把李立三的子女都接了回來,而且幫助李立三對孩子們進行思想教育,安排他們的學習,關照他們的生活。所以孩子們對李莎由衷地尊重,並親切地稱李莎“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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