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近來我們的所做,不免唏噓。費力搬屍了這麼久,卻沒想到暗中藏著一個爛耳朵趙。勝利果實,如果沒有足夠的能力去保護的話,很輕鬆就能被奪走。歷史上或許有大量這樣的先例,我們卻犯下了這個錯誤。
張大叔也不會想到,他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太積極了。退化回去的人,不是他所想的少數,而是像爛耳朵趙那樣的團體。也許張大叔被打暈的那一刻,他對人性有了不一樣的認識。畢竟,每個人的肚子裡不一定都有墨水,也不像他那樣極力維護道德,整天嚷著慎獨,著眼未來。但是,如他所寫,獸性,卻藏在每一個人的身體裡邊兒。
“越是艱苦的環境,越能將人類的獸性激發而出。”
現在,我對這句話深信不疑。
不過讓我疑惑的是,張大叔既然早就明白這些道理,那為什麼又不肯接受王叔的意見,非要去執拗的設路障,圈地皮,最後導致引狼入室?
張大叔傻嗎?肯定不傻。他讀過這麼多書,懂得比我們多,肯定不傻。藉著手電筒的光,我又翻開前頁,在一段文字裡,好像找到了答案。
“因為這五條戒律,是符合以往社會的價值觀的。願意接受這五條的人,才是我願意看到的人。如果不能接受,就說明他本就有劣根,不來最好。”
從這句話能知道,張大叔構想中的理想城區,是有門檻的。這個門檻表現在道德意識上。張大叔肯定是通熟人性兩面的,但他覺得肯定會有人還帶著以往社會里的道德倫理,這樣的人,才是他想看到的倖存者。他認為不能接受“五誡”的人,是沒有資格加入重建隊伍的。也就是他稱之為“退化”的人。
但那時滿心鬥志的我們也不會想到,“退化”了的人,會形成一個團體。或許一個“退化”的人,看到路障邊上的木牌,就會無趣的走開。但要是一群“退化”的人聚在一起,看到木牌,就會思考該如何吞併掉這塊區域。
這一點,張大叔肯定沒有料到。如果說張大叔犯下過什麼錯誤的話,那就是他的構想,有些過於理想化了。
理想到我自己都覺得有些可笑。因為事實告訴我們,重建往昔,真的只是我們這群人的一廂情願。
但總歸總,如果爛耳朵趙那樣的團體不存在,事情肯定會往不同的方向發展,這怪不得張大叔。
我又忍不住的開始幻想,如果換成王叔來做總設計師的話,情況會不會大不同呢?王叔也許不會死,志娃和張大叔不會死,段可也不會死。
我想抽支菸,卻發現兜裡只有打火機。
當然,那只是也許。選擇留下來的是我們,爛耳朵趙也一直在城裡。無論是換誰來構想,爛耳朵趙總會想著來吃掉我們。火拼起來的話,誰死就不一定了。也許死掉的是我,是吳林禹,是程佳華,也可能是全軍覆沒。
事情發生了就是發生了,容不得半點假設。
用手電筒看文字是極為糟糕的體驗,我剛想關掉手電筒,就注意到了剛才被我推開的那本書。封面是白色的主調,書皮的右上方寫著醒目的書名:理想國。
這就是張大叔在筆記裡提到的那本書。心生好奇,我移過那本書,隨意翻開,匆匆讀完了兩三頁紙。
格勞孔:好極了。
那就先聽我來談剛才提出的第一點——正義的本質與起源。
人們說:作不正義之事是利,遭受不正義是害。
遭受不正義所得的害超過幹不正義所得的利。
所以人們在彼此交往中既得到過幹不正義的甜頭,又嚐到過遭受不正義的苦頭。
兩種味道都嚐到了之後,那些不能專嘗甜頭不吃苦頭的人,覺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約:既不要得不正義之惠,也不要吃不正義之虧。
打這時候起,他們中間才開始訂法律立契約。
他們把守法踐約叫合法的、正義的。
這就是正義的本質與起源。
正義的本質就是最好與最壞的折衷——所謂最好,就是幹了壞事而不受罰;所謂最壞,就是受了罪而沒法報復。
人們說,既然正義是兩者之折衷,它之為大家所接受和贊成,就不是因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為這些人沒有力量去幹不正義,任何一個真正有力量作惡的人絕不會願意和別人訂什麼契約,答應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瘋了。
因此,蘇格拉底啊,他們說,正義的本質和起源就是這樣。
說到第二點。
那些做正義事的人並不是出於心甘情願,而僅僅是因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