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到報案,來到這裡,最先會懷疑誰呢?當然是我!發生命案後,警察通常都會第一個懷疑與死者關係最密切的人。雖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裡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還戴了能遮住半張臉的墨鏡。

沒人能記得我,除了那個曾經與我談過殺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屍體旁,在血腥氣息與屍臭的包圍中,靜靜想了很久。

如果報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這骯髒營生的秘密,肯定會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連老家都會知道。

在我來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說自己在飯店裡端盤子。我來到城市之後,女友則給老家的人說,我們一起在做服裝生意。我們不時會寄錢回老家去,在老家親戚的眼中,我們是被羨慕的物件。如果一旦讓人知道女友在做什麼,我們的父母都會淪為別人的笑柄,一輩子也抬不起頭來。

一個小時後,我站起身,開始行動了起來。

我先從屋裡翻出女友的存摺和銀行卡,我們常一起去取錢,所以我也知道密碼。看了看餘額,早就超過了她訂的三十萬的計劃。看到數字,我不禁有些鬱悶。女友根本從來就沒考慮過和我一起回老家開小賣部的事,她在城市裡已經愛上了這行出賣身體的買賣。

既然如此,我接下來要做的事,就沒那麼有罪惡感了。

我把自己脫得精光,然後把女友的屍體拖進浴室裡。我用斧頭劈開她的屍體,再用砍柴刀將屍塊分碎,接著把碎裂的屍塊放在案板上,抄起切菜刀,把她的肉切成一塊塊薄如蟬翼的肉片,用刀柄把她的骨頭砸成一片片細碎的骨渣。我又從廚房裡找來手動絞肉機,把一臉盆肉片絞成肉末,再一點點扔進抽水馬桶,衝進下水道。至於那些骨渣,我只能裝進黑色的塑膠袋裡,留待次日扔進護城河邊的小樹林裡。那裡人跡罕至,沒有人能發現樹林深處還有一袋人體碎骨的。而她的毛髮,我則用剪刀剪碎了,和碎骨放在一起。

第三章 黑旗的故事(3)

對了,還有滿浴室的紅色鮮血與淡黃色油脂,我花了整整兩瓶廁所潔淨劑,才完全消滅地板上的異狀。

當窗外露出魚肚白的時候,我終於結束了分屍的工作。

我癱坐在浴室的地板上,長長吁出一口氣。

等我扔掉那袋毛髮與碎骨後,我會取出她的錢,然後前往另一個城市。

在城市裡,要讓一個人消失,是很容易的。我會繼續以女友的名義給家裡寄錢,同時模仿她的筆跡,以她的口吻給家裡寫信,說與我分手了。而我也會以我自己的筆跡和口吻,給自己的父母寫信,說與她分手了。

信件會慢慢減少,反正我們已經幾年沒回老家了,再幾年不回老家,也沒什麼關係。

很完美,我突然發現,自己不知不覺間成了一個完美主義者。

4

天亮後,我並沒有急著去護城河邊的小樹林扔掉黑色的塑膠袋,而是美美地倒在床上睡了一覺。分屍,簡直就是一樁體力活,我耗盡了所有的體力。

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

睡覺的時候,我想到一個新的問題。以後決不能坐吃山空,再多的錢都有用完的時候,更何況女友留給我的錢,還根本不足以令我衣食無憂。我為什麼就不能當個職業殺手呢?來錢快,只要手腳乾淨一點,力求完美,就總有辦法逃過警察的追捕。

第一筆生意,就從陳栩開始做起吧。

我決定暫且不管給那個叫蘇雅婷的女人一週的考慮期,先殺了陳栩再說。

不過,在正式做殺手之前,我得先練練膽量才行,不然真到了動手的時候,心慈手軟臨場脫逃,可就壞大事了。

要怎麼練膽量呢?我看著客廳裡放著的黑塑膠袋,我不禁尋思,一會兒趁著天黑去護城河邊的小樹林扔骨渣,順便把刀也帶上。如果在樹林裡能碰到露宿的流浪漢,就用刀殺死那個流浪漢,以此來練膽量。

只要殺過一個人,突破了心理底線,再殺第二個人就容易了。

半小時後,我拎著黑色塑膠袋離開了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樓。

我沒有乘坐計程車,而是步行。走了大約四十分鐘,我來到了護城河旁的小樹林邊。分開草叢,我鑽進了小樹林裡,約莫到了深處,我把黑色塑膠袋裡的骨渣和毛髮分散著倒進了四周的草叢當中。然後站起身來,一動不動,靜靜聆聽小樹林裡的動靜。

也別說,我還真聽到有人走過樹林,腳踩斷樹枝時所發出的窸窸窣窣地細碎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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