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不為他所害。朝臣、宦官相互傾軋,無有寧日;國事混亂,無人過
問。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而嘉靖皇帝則成天忙於拜神、煉丹、求仙。上
行下效,全國一派烏煙瘴氣。明代中葉的經濟狀況更不如前。當時嚴重問題是土地高度集中。王公貴
族大肆霸佔上地,農民紛紛破產。勳戚、宦官原來都有莊田。莊田的數量一
年年擴大,到明中葉,已大大超過前代。弘治時期(1488—1505)。京畿的皇
莊只有5 座,佔地18000 餘頃;到正德年間(1506—1521),皇莊擴充到36
座。佔地達37000 多頃。(《皇明經世文編》卷二○二,夏言《查勘報皇莊
疏》)皇親國戚、宦官、軍官四處掠奪土地,巧取豪奪之風,遍及州縣。弘
治年間,順天府莊田共332 座,佔地33000 多頃;到正德十六年(1521 年),
由順大府延至北直隸,莊田佔地已達209000 餘頃。奸相嚴嵩一家,在北京附
近有莊田150 餘所,又”廣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揚州,無慮數十所”。(《明
史》卷二一○,《鄒應龍傳》)嚴嵩原籍袁州府,該府四縣之田,十分之七
被他侵佔。(《皇明經世文編》卷三二九,《申逆罪正其刑以彰天討疏》)
當時,豪紳地主的土地“阡陌連亙”,往往“一家而兼十家之產”。廣大農
民喪失土地,淪為佃戶,“佃富人田,歲輸其租”,每畝收成只得數鬥,而
所交地租卻高至一石二三鬥。“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貸者”。高利貸者,
乘機盤剝農民,利息高達四、五倍。不少農民賣了田地,仍需上稅,造成“產
去稅存”局面。(《日知錄集釋·蘇松二府田賦之重》)當時流行的民謠說:
“一畝田無七鬥收,先將六鬥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來好白頭。”
(《廣治平略·輿地篇》)地主剝削農民敲骨吸髓,相當殘酷,無異於”奪
泥燕口,削鐵針頭;鷺絲腳上剝精肉,蚊子腹內刮脂油”。
農民除了忍受地租剝削,還要遭受差役之苦。明憲宗時給事中丘弘曾指
出:“孤寡老幼皆不免差。空閒人戶亦令出銀。故一里之中,甲無一戶之閒,
十年之內,人無一歲之息。甚至一家當三五役,一戶遍三四處。”(《明憲
宗成化實錄》卷三十三,成化二年八月)正德之後,除了銀差,又徵力差。
為了逃避差稅,農民被迫流亡四方,成為無業流民,因此,全國戶口大大減
少。明初永樂年間(1403—1424)全國戶口有2000 萬戶,到弘治四年(1491)
只剩下900 餘萬戶,不足永樂時三分之一。農民流亡後,地主為了逃避地稅,
大肆隱瞞土地。明初全國有土地850 餘萬頃,到弘治十五年(1502)只有422
萬多頃了。有的地區,人口“逃亡過半”,甚至“十者只存其一”。大量土
地被拋荒,農民背井離鄉,逃亡他鄉,扶老攜幼,露宿荒野,以野菜樹皮維
持生活,拋妻賣兒,慘不忍睹。
農民破產,人口流亡,土地拋荒,造成政府財政危機。嘉靖年間,政府
每年收入僅200 餘萬,還不及全年支出的二分之一。只好向人民“加派”。
嘉靖三十年(1551)明政府在南畿、江浙等富裕州縣開始實行“加派”,年
增賦百二十萬。後來巧立加派,名目繁多,有“箕斂”,“派括”、“箕稅
契”,“折民壯”、“提編”等。(《明史·食貨·賦役》)農民不堪重負,
為生活所迫,只好鋌而走險。明中葉以來,農民、流民起義,礦工、織工暴
動,連綿不斷。順天年間(1457—1464),劉通、石龍等起義於湖廣房縣,
轉戰於四川;成化年間(1465—1487)李原起義於湖廣荊襄地區,群眾達百
萬之眾。後又有福建佃農丘隆起義。廣西瑤族壯族農民起義。15 世紀中期,
以鄧茂七為首,農民、礦工聯合起義,自號”剷平王”,主張“鏟主僕、貴
賤、貧富而一之”。16 世紀初,正德五年(1510)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