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大的差別之下,前方指揮官就應該按照總參的計劃執行……這個,就叫戰前參謀規劃。”
雲逸倒抽一口涼氣:“這麼……這麼嚴格,我瞧總參日後肯定命苦。”
雲錚呵呵一笑:“總參的工作自然比較複雜,而且對軍事素養要求非常高,這就需要總參的軍官一定是我北疆最優秀的一批。我希望日後的總參,有一些是從雛鷹學院出來、在總參實習的學生,有一些是從各軍調回的經驗豐富的軍官,還有一些則是在各軍優秀的非嫡系軍官加入總參提高能力……總而言之,總參必須是一個我北疆最優秀的軍官團。”
雲逸點點頭,但面色有些沉重,他發現建立總參這個任務,還真是不輕。
雲錚也知道總參謀部的建立和讓其真正有效執行難度很大,但他認為這樣做很有必要。
中國曆來有謀士,但謀士的作用相比雲錚心目中的總參,差距太大了。在雲錚看來,只有後世的普魯士…德國總參謀部,那才是真正的總參。
普魯士總參謀部的雛形出現於17世紀中葉。1640年,勃蘭登堡——普魯士大選侯弗里德里希·威廉在組建部隊時,仿效當時倍受推崇的瑞典軍隊,組建了一個軍需總監部,這便是最初的總參謀部。當時,軍需總監部的主要職責是,擔負工兵勤務、選擇行軍道路和宿營地、構築陣地等任務。到弗里德里希大王時代,軍需總監部又增加了傳令、為行軍部隊指路、以及為將帥們起草報告和文書的任務。在第一次瓜分波蘭的作戰中和1778年的巴伐利亞王位繼承戰爭中,軍需總監部又接受了後備部隊的計劃和領導工作,成了國王的得力助手。
到19世紀初,由沙恩霍斯特和格奈澤瑙等人領導的“軍事改革委員會”,在改善總參謀部的職能和確立其地位的鬥爭中,作出了巨大貢獻。“軍事改革委員會”的成員馬森巴赫上校,於1801年和1802年先後起草了一份軍需總監部勤務規定和兩份有關條陳,闡述了對總參謀部的組織、職能和任務的設想,因此被稱為組建普魯士總參謀部的思想先驅。
在條陳中,馬森巴赫要求在和平時期就組建一個常設的總參謀部作為計劃中心。他要求在和平時期應將總參謀部的工作按三個作戰區域即奧地利、俄國和法國,劃分為三個工作單位,分別擬製各自的作戰計劃。他還要求,平時參謀人員應進行經常性的旅行訓練,藉此勘察預想戰場的地形;駐外武官提供有關情報和預測;總參謀部與部隊之間進行人員交流。最後他要求,將來的總參謀長有權直接向最高當局呈送報告,並將此視為總參謀長的最重要的權力。
當時的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曾給馬森巴赫的建議以支援,並著手進行軍需總監部的改組工作。沙恩霍斯特提出的設想更接近於現代總參謀部。他建議組建一個“軍隊總參謀部”,下設4個處。分別負責戰略戰術、軍隊內部事務、補給、炮兵和彈藥事務。1817年,普魯士正式使用“總參謀部”這一稱謂。但它的地位和職能還遠遠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總參謀部。
總參謀長馮·米夫林元帥在其任職期間(1821…1829年任總參謀長),注重對總參謀部軍官進行系統訓練,尤其在測繪方面;重視旅行訓練,並建立了相應的機構;發展了沙盤作業;強調戰史研究;加強了對鄰國軍隊的觀察。米夫林的繼任者威廉·馮·克勞澤內克將軍(1829…1848年任總參謀長)除了繼承其前任的工作外,還曾在1834…1835年考慮過鐵路的作用,但沒有對其進行深入和持續的研究。毛奇的前任卡爾·馮·賴赫爾將軍(18481857年任總參謀長)尤其注重對總參謀部軍官的培養和選拔。他規定,從事總參謀部勤務的軍官必須在普通軍事學校學習三年,在測繪局工作三年,夏季從事野外測繪勤務,冬季從事軍事科學工作。
賴赫爾十分注重新技術在軍事中的運用。1848年,即在他任總參謀長的第一年,便將後膛槍引入普軍。1855年,他起草了一份關於國內外鐵路運輸能力的報告,將鐵路納入展開和作戰計劃之中。在賴赫爾與戰爭部長博因的合作下,總參謀部的特殊地位逐漸顯露出來:總參謀部軍官可以在總參謀部內晉升;自1843年總參謀部軍官的軍服有了有別於其他軍兵種的特殊標誌。
毛奇任總參謀長期間,在其前幾任成就的基礎上,對總參謀部進行了改造,並以他個人的超凡才能贏得國王的高度信任,從而使總參謀部獲得軍隊的指揮大權,將普魯士總參謀部推向其全盛,成為當時歐洲乃至世界所效仿的樣板。
毛奇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