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犧牲與新生(2 / 2)

小說:長樂夜未央 作者:易楚

翁教臣言。”

天子召見田千秋,嘆喟而言:“父子之間,人所難言也,公獨明其不然。此高廟神靈使公教我,公當遂為吾輔佐。”當即拜田千秋為大鴻臚,

至此,太子據的罪名從謀反大逆變成了子弄父兵,過誤殺人。

然則,霍光對這個莫名其妙跳出來的田千秋卻是毫無好感:“什麼叫過誤殺人?江充不該死嗎?”

不過,這點缺憾似乎不需要霍光來操心。

徵和三年十二月,天子以構陷儲君、大逆無道的罪名,夷江充三族,焚蘇文於橫橋上。

夷三族……

漢興,雖有約法三章,然其大辟之刑,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

自文帝時新垣平逆案後,漢朝已久不見夷滅三族之令,大逆連坐不過父母妻子以及同父的兄弟姊妹。

這一次,儘管江充死於太子之手,天子仍然下了夷三族之令。

而焚……

必須說,漢律之中是沒有這種處決方式!

那是古時暴君的手段!

即使是霍光,也不禁為天子的暴戾顫慄動容。

“天子之怒,流血千里,伏屍百萬……”金日磾忽然想到了自己曾經看過的一段話。

——這便是天子之怒,需要用無數的鮮血與生命去平息!

——江充、蘇文……就足夠了嗎?

……

渭水刑場,昔日秦朝的秋決之地,自漢興以來,只有夷三族之時,才會動用。那裡緊鄰橫橋,平日裡是商販雲集的交易之地。

因為去年的那場變亂,長安城中,尤其是長安四市的市人,不少人都失去了不止一個親人,今天,很多人都趕來渭水邊,靜靜地站在北軍士卒組成的警戒線外,在早春正月的晨光中,看著那些身著赤衣的囚犯被軍卒驅趕著走向河灘邊的刑場。刑囚中不乏老弱婦孺,但是,此時,卻沒有半點憐惜的目光投向他們。

無辜?身在江充的三族之內,便是罪!

平民無知,更願意循本心行事。——對他們來說,將失去親人的怨恨加諸於素來溫厚仁善的皇太子……實在是有些難以想像……那麼,就怨恨那個衣著奇異、行止詭異的江充吧!

面上黥字,劓鼻,斬左右趾,以木杖笞殺之後再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具五刑,夷三族對於長安人來說,除了這一次的人數多一些、刑罰十分齊全之外,並沒有多少稀奇的,但是,當蘇文被縛在橫橋之上,身邊堆滿柴薪時,許多人都恐懼地閉上了眼睛,雙手更是緊緊捂住耳朵,可是,那淒厲的慘叫又豈是如此便能阻擋的?

不知是不是天意,點著的柴薪數次塌散,負責行刑的北軍司馬不得不派人新增木柴,如此折騰了將近三個時辰,蘇文才漸漸沒了聲息,而渭水刑場周圍除了必須留下的軍卒,總已沒有一個人了。

看了一眼灰燼中的焦骨,司馬冷冷地擺手,幾名士卒提來幾桶水,迅速地清洗橋面,燒完的木灰、沒燒完的柴薪伴著那些散架的焦骨落入暗紅色的渭水之中,激起的幾點水花又落回水中,一起東去,彷彿想追上那正在往東行進的千車萬乘。

徵和四年,春,正月,上行幸東萊,臨大海,欲浮海求神山。群臣諫,上弗聽;而大風晦冥,海水沸湧。上留十餘日,不得御樓船,乃還。

三月,上耕於距定。還,幸泰山,脩封。庚寅,祀於明堂。癸己,禪石閭,見群臣,悉罷諸方士候神人者。

對於上官安來說,東臨大海,登極泰山,親見奇觀,這一切都比不上妻子有妊的家書讓他欣喜若狂。

天子於明堂祀上帝,他便在山路上虔誠地祈求著母子平安的渺小願望。

夏,六月,還,幸甘泉。

甘泉……

得知天子不回長安而是直上甘泉,上官安莫名地感到了煩躁。

——他現在一點都不想聽到甘泉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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