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侯王薨,朝廷自有定製,誰也不曾認為會發生什麼意外之事,但是,還就是發生了!不過,喪中出事似乎也是泗水王這一支的傳統了。
泗水王名賀,是常山憲王劉舜的少子劉商之子。
常山憲王是孝景皇帝的少子,其母是孝景王皇后之妹王夫人,名兒姁。王夫人生有四子,依排行,分別是廣川惠王劉越、膠東康王劉寄、清河哀王劉乘以及常山憲王劉舜。因此,母親是親姊妹,孝景皇帝諸子中,王夫人所出的這四位諸侯王與孝武皇帝最親,孝武帝待這四位兄弟最為寬厚——即使膠東康王劉寄涉入淮南王劉安謀反一案,也未曾窮治。倒是劉寄自己惶恐不安,又無嫡子,至死都沒有立太子為自己置後,孝武皇帝得報,不僅立其長子賢為膠東王,還將其素來愛重的少子慶為六安王。與其它諸侯王動輒得咎的處境完全不同。
常山憲王因為是少子,素來受寵,行事自然放肆,驕怠多淫,屢次犯禁,但是,孝武帝多是寬釋,鮮少追究。劉舜為王三十二年,於元鼎三年薨,其太子劉勃嗣王,不過,劉勃很快便因罪被廢。
——常山憲王的長子劉梲是庶出,其母素來無寵,連累劉梲也不被父親待見,根本不將其算入子女之中,也就沒有讓其在自己死後分得財物。常山憲王薨後,也有郎官勸過王后脩與太子劉勃,分些財物給劉梲,母子倆卻不上當。劉梲自然是氣忿不平,等朝廷按制遣使為常山憲王吊襚、祠、賵,視喪事,立嗣子,劉悅便拼著同歸於盡,向使者告發王后與太子在常山憲王病重期間,未曾侍疾,憲王薨後六日即出舍,以及劉勃私奸,飲酒,博戲,擊築,與女子載馳,環城過市,入牢視囚……等等罪狀。天子得奏報,即遣大行張騫驗問王后脩與劉勃。劉勃心虛惶恐,在官吏逮勃所與奸諸證時,匿之,等到官吏開始求捕涉案人員時,劉勃大急,不僅使人致擊笞掠,公然抗拒,而且擅出漢所疑囚者。種種事蹟,皆是錯上加錯,有司議罪時,即請誅憲王后脩與劉勃。孝武皇帝卻認為脩素無行,使梲陷之罪,勃無良師傅,不忍誅。沒有同意,有司再議,請廢王后脩,徙王勃以家屬處房陵,方得許。
畢竟是最親的兄弟,又是厶弟,見其無嗣國滅,孝武皇帝也不忍心,因此劉勃被廢不過數月,元鼎四年,孝武皇帝即詔有司:“常山憲王蚤夭,後妾不和,適孽誣爭,陷於不義以滅國,朕甚閔焉。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為真定王;封子商三萬戶,為泗水王。”
——沒有劉悅,是因為告發父母之罪,本身就是死罪。
劉商為王十二年,於太初二年薨,諡為思王,子安世嗣,一年即薨,諡為哀王,無子。孝武后帝憐泗水王絕,紹封安世弟賀為泗水,至今已二十三年。
因為路遠迢迢,劉賀其實是年前逝世的。
雖然是正月之中,但是,相關的事情還是要做的——大鴻臚奏諡,遣光祿大夫前往諸侯王國吊襚、祠、賵,視喪事,因立嗣子——當然,因為劉賀無子,立嗣子這一步就可以省略了。
朝廷使者去了,做完那些事情,諸侯王國才能發民挽喪、穿、復土,治墳。因此,很快,諡定了——戴王——使者遣了,大家都認為下面沒什麼事了……
——事來了!
泗水王太后的上書到了,奏稱劉賀的後宮有人懷有遺腹子,泗水國的相與內史卻不曾奏聞天子。
舉朝譁然!
按照規矩,諸侯王無子,要麼國除,要麼紹封旁系,因為泗水王本就是紹封的,又已經紹封過一次,看起來是上天欲絕其嗣了……反正,朝廷的決定是國除。
當然,前提是無子。
遺腹子怎麼辦?按照漢律,必須等遺腹子出生,才能決定置後、析產等身後事,當然,遺腹子與死者的其它子嗣在權力上沒有任何差別。
當然,那是針對百姓庶民的,漢室百餘年,還真沒有遇到過諸侯王或者列侯逝後,妻妾有遺腹子這種問題……更重要的是,這一次,遺腹子的問題關係到一個諸侯王國的存續與否。
百官議論紛紛,但是,大多還是認為,應該等遺腹子出生,若是男,自然是嗣王,不應該國除,畢竟律令就是這樣規定,諸侯王同樣是漢臣,自然應該是適用。
廷議之後,霍光與田千秋一起將結果上奏天子,準備頒詔泗水國相。
十五歲的天子看了一遍奏書,卻沒有如往常一樣點頭書可,而是驚詫地看了兩人一眼,見兩人不解,便又低頭將奏書從頭看起。
霍光與田千秋相視一眼,都覺得莫名所以——他們並不認為這個廷議結果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