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裡的罌粟,根裡就帶了毒——而她竟然還……還真心誠意地喜歡那個……”許文超支起一條胳膊,用力在自己臉上抹了一把,“那件事以後,她整個人都枯萎了,只是行屍走肉,我簡直不敢相信。您能想象那種無能為力嗎?我還要假裝不知道,攢很久的零用錢,才能從她媽那買一次她的時間。”
“等等”駱聞舟一頓,“蘇落盞不會是你女兒吧?”
“不是,”許文超想也不想就一口否認,“我從來沒碰過蘇筱嵐,我買了她的時間也只是想陪陪她,不像你想的那樣。”
“她那麼惡毒,那麼變態,可我還愛她,我阻止不了她,也阻止不了自己……”
被受害人家屬們折磨了一整天的刑警聽到這裡,幾乎是忍無可忍,看起來想立刻暴起,把許文超那顆充滿文藝的頭顱捶成掉渣餅,再一次被駱聞舟鐵鑄似的手按在了原地:“老大!”
“我還有幾件事沒問完,”駱聞舟遞給同事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許文超,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幫蘇筱嵐善後的,在裡面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
“蘇慧死後,”許文超想了想,長嘆了口氣,“算起來也有十年了,蘇慧活著的時候,蘇筱嵐天天恨不得她死,等她真死了,又覺得孤立無援,她媽原來開的那家棋牌室也要拆遷了。蘇筱嵐說她不相信別人,只能求助我,我還能怎麼辦?我對她沒有底線。”
“正好當時向陽小區裡的那套房子房主要出國,我那時收入還行,家裡也給過點錢,手裡有些積蓄,就把那房子買過來了,只是他們當時走得急,一直還沒來得及過戶。”許文超低下頭,“我把那房子給了她用。”
駱聞舟“哦”了一聲:“大致明白了,蘇筱嵐一開始是少女,沒少女完又成了孕婦,然後成了帶小孩的媽,基本都是上了公交車人家要給她讓座的身份,她利用這個降低受害人警惕心,誘拐綁架兒童,賣給變態糟蹋,然後再把人殺人滅口,你提供場地,還要負責清理屍體。怎麼做的?分屍嗎,分完屍再找個地方一丟,我說的沒錯吧?”
許文超深吸一口氣,捂住了臉,沒有反駁。
“她死了,可是噩夢還沒完,我發現那孩子……小落盞,完全就是她的翻版,我不符合領養條件,這兩個月一直在焦頭爛額地想各種辦法,一個沒看住,那孩子居然……她居然私下又和那些人聯絡——你知道我在廣播裡聽說西嶺那女孩失蹤,然後緊接著被你們傳訊到公安局問二十多年前的那案子時心裡有多震驚嗎?”許文超雙目通紅地看向駱聞舟,“你們抓了我吧,也算是我解脫了,我再也不用……”
駱聞舟的手機輕輕地一震,郎喬的資訊發了進來:“老大,逮著那王八蛋了!丫都看見照片了還不承認,非得說自己不知情,你等我人/肉搜尋到其他幾個的!”
“你等等,我還有個問題。”駱聞舟對他這番“錐心泣血”的表白毫無觸動,他放下手機,方才緩和的語氣驟然一變,“你說你控制不了蘇落盞,什麼都不知道對吧?那女孩怎麼不是這麼說的?她說你倆配合得挺好的,你打扮成一個老盲人的模樣跟蹤張雨晨,趁人家孩子單獨行動的時候突然露面嚇唬她,再讓蘇落盞趁機出現,一下騙到孩子的信任。有這麼回事嗎?”
這個團伙的犯罪模式從來都是以蘇家人為主,“無辜”的買主只是花錢享受,不肯承擔風險,那麼受害人應該是蘇家人選定的,從選定目標到開始跟蹤、實施誘拐應該是一個完整而嚴密的過程。一個多月以前盯上晨晨,逐步取得她的活動規律,再在合適的時候果斷出手——這符合模式。
也就是說,他們之前設想的“犯罪團伙”模式,即幾個嫌疑人選擇自己的目標,再用小女孩蘇落盞當誘餌誘拐受害人的方向是不可能的
許文超太聰明瞭,他能在震驚過後第一時間分析出警方找到的證據,最大限度地緊貼著事實巧妙地推卸了自己的責任——只是出於感情的包庇、只是個幫忙處理屍體的從犯,卻無意中配合了蘇筱嵐的日記,招出了這個案件的核心犯罪模式。
也就是說,跟蹤晨晨的那個人沒有別人,肯定是他,他根本不是被動包庇,是主動作案人之一!
為什麼中途“節外生枝”出了曲桐的案子?
為什麼許文超因為曲桐案被傳訊,從警方的態度裡旁敲側擊出了蘇落盞在模仿二十年前的案子時那麼震驚?
因為曲桐案是蘇落盞自作主張完成的,那女孩確實已經“失控”,她在試圖擺脫這個自己看不上的“清潔工”,接了其中一個客人的“私活”!
“許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