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華家境一般,平日最討厭有錢人以勢壓人,看著秦柯文一副我很有錢,我很拽的欠抽樣,氣不打一處來。
不過今天他趕著上班,並無心與之計較。
瞪眼回敬了一句,抬腳就要走人。
秦柯文平時也不是那,為了雞毛蒜皮小事斤斤計較之人,如果撞了他,也就罷了,可這人撞的是方晴,把方晴剝好的栗子撞得掉了一地不說,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再看方晴眼淚水在眼眶裡打著轉轉,秦柯文的火氣“嘭”的聲就上來了,拽住熊華嚴令他道歉。
熊華氣得差點吐血,啥玩樣?明明是他撞的自己,居然惡人先告狀,還有沒有天理了,仗著有幾個臭錢,為所欲為,欺人太甚,不能助長這種不正之風。
他不僅不肯道歉,反而出言不遜。
其實秦柯文走在前頭,根本沒看到是誰撞的誰,等他回過頭來就看到,方晴抱著胳膊眼含熱淚,再一看對方人高馬大,想當然的認定熊華撞了方晴。
而熊華既要顧著吃餅,又要顧下腳下,也沒看到撞到他的是方睛還是秦柯文,秦柯文想當然的跳了出來,他可就想當然的,把撞到自己的人,想當然的想成了秦柯文。
熊華顧著趕路,那速度幾乎可以說是衝的,雖說是方晴撞到了他,可方晴受傷程度比他嚴重多了,再加上方晴雖然只是個丫鬟,其實比一般農戶家的姑娘金貴多了,不要說幹農活,就是稍微重點的活計也沒幹過,經他這麼一撞,痛的說不出話來。
唯一清醒的當事人說不出話來,那兩個糊塗的誤會越結越深。(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