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備征戰和屯戍邊郡、要地。有步軍印馬軍兩個兵種,水軍和炮軍附屬於步軍。其編制為廂、軍、營指揮、都4級。廂轄10軍,軍轄5營,營轄5都。每都100人。各級統兵官分別為: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馬軍稱軍使、副部頭馬軍稱副兵馬使。指揮營是禁軍基本的建制單位,調動、屯戍和作戰,常以此計算兵力。為防止武將叛亂,禁軍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諸郡,京城與畿輔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內外相制。同時實行“更戊法”,畿輔與諸州禁軍定期更換駐地,以使兵不識將,將無專兵。
廂軍屬地方軍。名為常備軍,實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的雜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於侍衛馬罕司、侍衛步車司。主要任務是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制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
鄉兵也稱民兵。是按戶籍丁壯比例抽選或募集土人組成的地方民眾武裝。平時不脫離生產,農閒集結訓練。擔負修城、運糧、捕盜或協同禁軍守邊等任務。各地鄉兵名目很多,編制亦不統一,或按指揮、都,或按甲、隊,或按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