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醜,還沒幾根手指頭。”
“不是因為這個,真不是,我只是因為……”
“因為愛情?”
“反正我覺得我沒虧欠你爸什麼,他的錢我一分沒拿。我從十六歲跟你爸在一塊兒,一直陪著他過了八年。這八年是一個女人最好的時光,我全都給他了,還給他……”她說到一半,突然停住了。
“還給他生了個兒子?”我接道。
她嘆了口氣,眼裡滿含愧疚地望著我,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算了,無所謂了。反正你對我爸壓根沒感情,你也沒把我當兒子看,我最多隻是一個你給我爸留下來的感恩謝禮,是這意思吧?”
她張了張嘴,似乎想要反駁我的話,但最後還是點了點頭。
看到她的回應,我並沒有覺得生氣,反而覺得心裡一下子輕鬆了許多。
“那麼,就當我們從來沒見過面吧。”我別過頭不再看她,很快便轉頭離開了停車場。
在路過酒吧拐角的時候,我發現藍沁就在轉角的牆邊,看樣子她已經在這裡站了好久了。
“你都聽到了?”我望向她問。
“大概吧。”藍沁含糊地應了一句。
“你開車了?”
“我可以找代駕。”
我衝藍沁一笑,然後腦子裡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錯了,竟伸手拉住了她的手,領著她一起走進了酒吧。我點了兩杯超大號的生啤,一邊喝著,一邊像是吐苦水一樣,把我小時候的事情跟藍沁全部說了一遍。
我爸是個賭鬼,說得好聽一點,就是個專業賭徒。他因為賭發了財,也因為賭丟了四根手指頭和一隻眼睛。
在我爸四十歲的時候,他認識了一個比自己小了二十多歲的小姑娘,這個小姑娘就是我的生母。
她叫雷丹,老家是吉林農村的,從小就跟著一個混混到處騙錢、搶劫。後來那個混混好像犯了大事,被警察通緝了。她不敢回家,也沒辦法跟著那個混混亡命天涯,最後是我爸收留了她,然後在她十八週歲的時候跟我爸結了婚。
聽我爺說,在我四歲的時候,那個混混回來了。他來到我家,跟我爸說,如果他肯跟雷丹離婚,就可以得到一筆錢。
我爸當時並沒有同意,他認為他和雷丹是真愛,而雷丹也絕不可能忘恩負義地選擇跟那個混混走。可是我爸想錯了,她真的就這麼無情無義,直接跟那個混混走了,就這樣從我們的生活中消失了,然後再也沒出現過,也沒有任何訊息。
我爸去世之後,是我爺一直照顧我長大。
我爺沒什麼本事,年輕的時候沒有正經工作,老了也沒退休金,他唯一的收入來源只有一個——碰瓷兒!從小到大我們爺孫倆的吃喝拉撒,全是靠碰瓷兒換來的。
結果在我初二的時候,我爺出去“工作”碰巧遇到了一個新手上路的女司機,結果這大姐一緊張,錯把油門當剎車,一個加速正撞到我爺腦袋上,當場就把我爺給撞死了。
可以說,我會走上混混這條路是一個必然。我爸是個賭徒,我爺是個碰瓷兒的,我的生母則是個從小跟在混混旁邊,到處坑蒙拐騙打的太妹。用個時髦點的說法,我其實也算是個二代,賊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