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門口旁邊的圍牆下,
一個身材不高面板黝黑的中年男人,抱著個孩子,鬼鬼祟祟走到一對年輕夫婦面前。
年輕夫婦有些緊張地左顧右盼。
中年男人遞過去一個東西:“這是孩子的出生證明!”
年輕男子開啟看,暗鬆口氣:“是健康的就好。”
“孩子給我吧。”女人有些迫不及待。
中年男人很警惕:“不行,先把錢轉過來!”
“好歹先讓我看看孩子。”
“我抱著你看就行,在睡覺呢。”
女人心有不甘,卻也只能作罷,近距離觀察嬰兒五官和面板,確定沒有異樣後,看向丈夫。
年輕男子微微點頭:“行,你稍等下。”
說完掏出手機轉賬。
“轉過去了,你看下有沒有收到。”
中年男人看見手機簡訊提示,頓時喜形於色。
就在他準備將孩子遞過去的時候,旁邊突然一下竄出好幾個大漢:“都別動!舉起手來!”
三人直接懵了。
這、這什麼情況?!
……
能在婦產科工作的,都是喜歡小孩的,不然根本堅持不下來。
一想到一個殘疾女人,懷胎十月,千辛萬苦生下來的孩子,要被自己丈夫拿去賣掉,李娟感覺渾身發冷。
“這事必須要管!”
如果不知道就算了,知道的情況下,發生在自己面前的情況下,不管不顧,良心道德方面說不過去。
於是她選擇了報警。
治安局那邊聽完情況後,很是重視。
畢竟涉及到殘疾人跟嬰幼兒這兩個弱勢群體,換句話說,若真確定是拐賣兒童,這送上門的功勞,沒人會拒絕。
不過沒有貿然打草驚蛇,而是選擇先安排便衣盯著,觀察情況。
只是沒想到男人這麼急切,才第二天,就約買家見面了。
於是,買賣雙方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被治安所的人現場抓住!
……
審訊室。
中年男人坐在後悔椅上,神情萎靡,兩名治安員坐在他對面,表情冷漠。
“姓名?”
“李洪基。”
“性別?”
“男。”
“出生年月日?”
“1981年9月15。”
“民族?”
“夏。”
“家庭住址?”
“荷塘鎮那坑垌村。”
“……”
問完基本資訊,其中一個治安員冷聲道:“我們是潘州縣治安局永正治安所的治安員,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依照《大夏行政處罰法》和《大夏治安律》及有關規定,你有如實回答的義務,對於與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但是故意隱匿事實,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聽明白了嗎?”
李洪基木然點頭:“明白了。”
在隨後的問訊過程中,李洪基對自身買賣嬰兒的事實,供認不諱。
當民警問及他為什麼要這樣做是,他回答:“缺錢啊,打工賺的那點錢根本不夠花,一個小孩,怎麼也能賣五萬,我一年都賺不到五萬,還得供她吃供她喝,讓她給我生幾個孩子怎麼了?”
這種無所謂跟理直氣壯的態度,簡直讓人怒從中來。
“你知不知道這是犯罪?”治安員怒斥道。
李洪基嘟囔說:“不知道……不過你情我願,又沒礙著誰。”
治安員又好氣又好笑又悲哀。
這叫沒礙著誰嗎?
難道嬰兒的生母就不算受害者?
就算雙方同意,那也不行!
法律明令禁止人口買賣,遺棄也不行!
可見農村普法之路,任重道遠啊!
治安員突然想起之前在網上看到一個熱搜問題,問:農村什麼最可怕?
有人說窮,
有人說無知,
有人說不懂法,
有人說重男輕女,
有人說見不得人好,
其實都對。
他出身農村,很清楚那裡是什麼樣子。
但城市也不見得好到哪去。
正所謂:農村是有產者的田園牧歌,城市是無產者的血肉地獄。
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在那些鏡頭看不見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