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無話,到了潮陽,接了岳母一家,搬岳父靈柩回來。到了家鄉,因岳母無家可歸,將他隔壁有賣的一所房子買了,與岳母居住。將岳父安葬在廣氏祖塋,還剩有百餘金,交與岳母收了。此時他夫婦年俱二十以外,劉太初煩原媒梅生去向親家母說要完成兒女的姻事。廣夫人說女兒雙瞽,不可以奉箕帚,情願叫他家另娶。他令愛也執意不嫁,願伴母親終身。劉太初父子決定不肯,說道:“當日承親家厚愛,將令愛作配小兒。不要說瞽目,就是有惡疾,也不敢寒盟。”劉顯也說:“若他的令愛不嫁,我也終身不娶。寧可絕嗣,為宜祖之罪人;不敢負義,為名教之罪人。”【有是父方有是子。】梅生往返了數次,廣夫人母女見他父子如此,不得不依。
婚嫁之後,一夕,劉太初夢到一公署,進內看時,上面坐著一位貴人,如塑畫文昌帝君的形像,傍坐許多官員。私問傍邊吏役,說是帝君同各府的城隍。查各府今科舉子賢否姓名,好定榜上奏於庭。劉太初大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