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2 / 4)

得很慘,被車裂。秦國的另一個名相是更後來的李斯,他的手筆也不亞於商鞅,協助秦始皇搞成了一系列重大變革,但後來的結局也與商鞅差不多,被腰斬。

秦國的復興依靠嚴刑峻法,這始於商鞅。在他變法之前秦國還很弱小,無法與其他六國相比。這時的秦國亟需一個鐵腕人物,所以可以說商鞅是應運而生的。從變法的內容以及實施的過程上看,商鞅稱得上歷史上真正的鐵血人物,其心腸之硬、手段之酷、效果之巨、結局之慘,都難以找到超過他的第二人。因為其出發點的確為了鞏固君王的統治,為了使國勢振興,所以當時的秦孝公全力支援他,也像他一樣鐵了心。在商鞅來說,改革一旦開始就不能停止,因為那些世襲利益集團全是兇猛的攔路虎,會把他吃掉。那麼或者是將改革之車越開越快,碾死這些攔路虎,或者是成為他們的腹中餐。商鞅橫下一條心,果決異常,有點像赴湯蹈火。他使用的方式實在殘酷,以至於被描述為“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天地”。然而這描述卻並非誇張,記載中,反對變革者最輕者也要在臉上刺字,或者割去鼻子。他頒佈的法律中有一種連坐法,是典型的輕罪重刑,規定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告發,同罪連坐,誰告發了“奸人”,就與斬殺敵人一樣受到犒賞,不告發的就要腰斬。一家藏“奸”,什五同罪;如果客店裡收留了沒有官府憑證的人住宿,那麼店主人也要與“奸人”同罪。當時實行了戶籍制,農民不得外出,不得經商,一旦經商,妻女就得充為官奴。結果觸犯新法的人比比皆是,有時一天就要處死七百餘人。

所有法律條文直接而實用,毫不含糊,如關於軍功爵位,開列了二十等,軍功的大小則簡簡單單十分明瞭,就按戰場上斬獲的人頭計。農業方面按收穫糧食布帛計,凡從商和荒地破產者,妻女一律沒收為奴。要求百姓以官吏為師,焚燒詩書;鼓勵層層告發;只要議論政令的,全都視為非法之徒,放逐邊疆。

由此可見,後來李斯所做的一切,實在只是學了商鞅。不同的是李期在統一了六國的更廣大的土地上實行峻法,還可以讓更加威猛的始皇帝為自己撐腰。所有這些殘酷的、不可稍稍變通的法律,在治理國家方面當然是極度有效的。國家只要富強了,經濟和軍事搞上去了,制定法律和實施法律的人也就得到了根本的肯定,被封為偉大的變法楷模,民族英雄。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謬誤和偏見,其結症主要是因為判斷標準出了問題,它過於單一、原始和簡陋。在這裡,經濟和軍事以及政權的鞏固成了惟一的標準,而更為重要的一些指標,如民眾的實際感受等等,卻根本不屑一提。如果用儒家代表人物孟子貴民的信條來看,民眾是遠遠高於社稷和君王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商鞅的強國之道也是禍國之道。民不聊生,倫理喪盡,酷法無情,這就使秦帝國滅亡的種子在強盛的同時,也深深地播於地下。而商鞅這個改革者的目標也過於簡捷,可以說是目無旁視,直取利益,一切以秦國的興盛、以鞏固國君的統治為準則。從《商君書》中可以窺見商鞅的鐵石心腸,其中寫道:一個讀書的聰明人就會使一千個普通人不聽話,怠於農事倦於戰備;民眾不推崇學問就會愚鈍,愚鈍了就不會外出交際,不外出交際聯絡,國家就會長治久安,等等。他設定了農村戶口制,從此也就將農民永世固定在土地上。他甚至赤裸裸地說:農民一心一意種地才能樸實,樸實了就會老老實實住在一個地方,不再喜歡到遠處去了。商鞅對於國家的專制和安定可以說花盡了心思。只可惜,這種機關算盡忠心耿耿,鞏固的是一個家國,殘害的是一個民族。

秦國自商鞅開始的冷酷刑法,已經成為這個西部農業國的一種文化,乾燥生硬可怖,流佈和發展下去,又有了後來的焚書坑儒、大造阿房宮的苦役、耗盡民力的長城。更不可不提的是秦二世時期,當時國內基本上已廢除了殉葬制,可是殘忍的秦國統治者竟然將那麼多徵調來的青壯修墓人全部活埋。他即便對於皇室內部也同樣殘忍,竟然下令殺盡後宮所有無子女的宮女,以及宗室諸公子、公主或大臣。

世界上的變法者代代不絕,凡變法就會有利益的重新分配,就會有流血。但如同秦國的變法那樣殘酷無情的,還不多見。同樣,像秦國的變法者那樣視民眾如草芥、極度殘忍的轄制者,也不多見。如此變法,國家之強大可以預期;但這種強大會付出難以言喻的代價,而且也絕不會長久。在其強大的表層之下,包裹的正是滿目瘡痍。原來這貌似強大的外殼很薄也很脆,是極容易被擊破的。

殘酷作為一種文化的蔓延和流傳,是頗為歷代統治者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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