尷尬。
是,她是學過這麼沒錯。
可不是很久沒複習了麼,咳,所以說……好吧,不愛運動就是她的錯!
沈子煜看到她的表情,就知道是個什麼情況,頓覺無語,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其實……他多想抓著她再重新學習上一次,可是,他們的關係顯然沒有好到這種程度。
就在此時,神助攻手疤子開口了,他說:“沒事啊,阮小姐,改天讓沈少再教教你唄。”他剛才是說順嘴才喊了“嫂子”,現在這種時候,他當然知道不這麼喊會比較好。他非常順暢地說,“女孩子,尤其是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要麼多學點防身招呼,要麼呢,出門的時候最好叫上靠譜的人陪著。”比如沈少,對吧。
阮婉聽著這話,轉頭看了疤子一眼,問:“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你?”
“……沒有吧。”疤子乾笑了下。他這幾年受沈少的囑託,時而會出沒在她的身邊,偶爾被她看到也不奇怪。只是,他覺得這種事還是不被知道比較好。
很快,目的地到了。
車輛停下時,阮婉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沒和其他人說過地址。也就是說,這些人從一開始就知道她住在哪裡?再想到看來頗為眼熟的疤子,她若有所思。
車門拉開。
沈子煜先一步出去。
疤子非常及時地湊過來,一把抱住躺倒在座椅上的錢錢,笑著說:“阮小姐,我們送你上去吧。”
阮婉看了眼自己包紮著繃帶的腳踝,又估量了下自己的力氣,覺得親自把錢錢扛上樓實在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哪怕中途可以使用電梯,所以也沒有反對。
疤子再次朝沈子煜使了個顏色。
沈子煜:“……”笨蛋,又被她看到了好麼!
阮婉抽了下嘴角,心想沈子煜從哪裡找了這麼個逗比來?
她扶著車門下了車,走了幾步後發現腳踝雖然痛,但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正如此想著,只覺得身體一懸空,整個人就再次被抱了起來。
“不用了。”阮婉態度堅決地拒絕說,“我自己可以走。”
“傷口又裂開了。”沈子煜微皺著眉,注視著她腳踝處正在漸漸變紅的繃帶,說,“你的腳這幾天都不能使力,傷口如果反覆崩開,會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種“最後一句是重點”的感覺。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難看的!”疤子非常“誠懇”地說道,“而且腳踝這種地方,夏天穿裙子啊涼鞋啊經常會露出來喲,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著這位明明臉上帶疤長得頗具悍勇之氣、卻在說這種話的疤子,只覺得違和感爆了。就在此時,她又聽到他問:“你家裡有醫藥箱嗎?”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紮,我自己走上去也沒事的。”
沈子煜看著她腳上那已經變得全紅的繃帶,抿緊唇角:“如果你不喜歡這個姿勢,我可以揹你或者扛你。”話一出口,他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些什麼。他覺得自己大概又會被討厭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無法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昏迷不醒,無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流血,無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一點點失去生命力……那會讓他無法控制自己。
上輩子那突如其來、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傷痕,直到他生命盡頭,這傷口都絲毫沒有痊癒的跡象。並且,綿延到了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來還覺得這幾年沈子煜變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現在看來,人最本質的地方是不容易輕易改變的。他剛才那一聲,倒是頗有當年的“雄|風”。
她不樂意這麼服軟,還想再說上兩句,卻看到不遠處有人走來。
阮婉想到自己現在的造型,連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側過臉。
所以說,住在公司的宿舍就是這一點不好,很容易碰到熟人。
她現在的樣子太容易讓人胡思亂想,更別提,她也不想讓叔爺爺和外婆知道這次的事,反正本來也沒事,何苦再嚇唬他們這些老人家呢?
還有就是……
很多人都知道她男朋友是誰好麼!
她雖然和錦年發生了點小爭執,心裡有點生悶氣,卻也沒到加入“綠帽協會”的地步。
與此同時,沈子煜雖然猜到了懷中人突然安靜下來的原因,不過……卻又覺得她現在偏著頭貼在他胸口蜷縮成一團的模樣特別地可愛。他的嘴角微微上揚,整個人的閃亮程度瞬間上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