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那件事?
於和平見鄭美莉又沉默了,就知道這件事問她等於白問,又問另外一件可以說是心頭刺的事情:“你和我應該只在貴賓樓辦過事吧?”
鄭美莉嗯了一聲,不論對她還是對於和平來說,貴賓樓都是既方便又安全的地方,沒有之一,因此兩人自從發生關係後,從來都是在貴賓樓裡苟且,沒有一次跑到外面快活過。
於和平又問:“你好好想一想,那段時間裡,我們有沒有留下過特別明顯的證據給人看到拿到?”
鄭美莉仔細回憶,良久否認道:“沒有的,我們每次都是在房間裡做,外人是絕對看不到的,而完事後,我都會把垃圾扔到外面的垃圾桶裡,一般人也很難發現。”
於和平納悶的道:“其實就算有人發現了那些垃圾,也不可能將其當作證據長期儲存的,因為裡面的精水過段時間就會變質,不能再用來檢測DNA……”
他再次說到精水這個**物質,忽然間想到什麼,大叫一聲:“哎呀,完了!”
鄭美莉被他嚇了一跳,也跟著緊張起來,道:“怎麼了乾爹?什麼完了?”
於和平倒吸一口涼氣,恨恨地道:“我他媽光考慮到精水了,沒考慮到其它的殘留物,比如說我留在套子上的指紋,指紋可是永遠不會自動消除的。”
鄭美莉卻很鎮定,道:“那又怎麼樣?就算有人發現你留在套子上的指紋,可沒當場抓住我,也就不能說咱倆有事兒啊,只能說……只能說……”
她說到這說不下去了,因為她突然醒悟,哪怕沒人能夠證明她和扔掉的安全套有關係,但於和平留在套子上的指紋,卻能證明他在貴賓樓裡御女來著,一個堂堂的地級市市長,在賓館裡御女,御的肯定不是老婆,這事傳出去他照樣身敗名裂。
於和平也有點慌,但心底深處又覺得,李睿不太可能拿那些事後垃圾作為證據,一是他的身份在那擺著,他不可能去收存穢物當作證據;二是他並非目擊者,這事他也是聽目擊者說的,目擊者當時應該不會收存那個垃圾袋,他轉過天來知道此事後,就算想去收存那些穢物,也已經找不到了,青陽賓館的垃圾桶可是每天都清理的;三是自己心虛之下才覺得在套子上留下了指紋,但那套子摘下來後又是卷折,又被溼巾包裹,指紋說不定早就被破壞殆盡了。
他想通此理,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太膽小了,說不定李睿只是拿這件事嚇唬自己,他手中其實並沒有證據,自己倒是做賊心虛嚇了個夠嗆,但事實上李睿拿自己無可奈何,試想他真有什麼證據的話,會一直隱忍不發嗎?不過此事作為對自己的警示還是相當及時的,自己應該全面清理所有與鄭美莉來往的痕跡,不再留給被人攻擊的機會,而就算以後李睿想以此發難,也難找到相應證據。
於和平又考慮了一陣,對鄭美莉道:“我不管你現在在哪,又在幹什麼,趕緊給我走,離開青陽,隨便你去哪,只要不在青陽就行。你留下來,就給了李睿攻擊我的機會,只有你暫時離開青陽,李睿即便掌握了咱倆的關係,也拿我無可奈何。趕緊走!”
鄭美莉又驚又怕,一下就慌了神,道:“不行啊乾爹,我老公孩子都在青陽,我一個人怎麼走?我走了以後去哪?到那個地方怎麼生活?我不走!”
這一刻,於和平殺了她滅口的心都有了,好在心裡還是有底線的,知道真要是殺了她,自己就徹底完了,不用等李睿拿自己和她的關係說事兒,自己先就吃槍子了,暗歎口氣,好容易才將殺掉她的念頭摒棄掉,琢磨片刻,道:“這樣,我找人給你在外地安排一份工作,你就對老公孩子說,因工作調動,需要去外地工作幾年,他們就不會懷疑了,也不會阻攔你,你也有光明正大的藉口可以離開青陽。這份工作會有不錯的薪水,你完全不用擔心沒有收入支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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