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莊綽《雞肋編》記載,廣南風俗,市井商賈,多以僧人充任,率多由此致富。這些僧人例有家室,因此當地的婦女多嫁給僧人,欲落髮時訂婚,既薙度時成禮。市中所制僧帽也非常奇特,只有一個圓圈,中無帽頂,原來這種僧帽只是簪花用的。一次,一個富家嫁女,大會賓客,有一個北方人也在坐。等了許久,迎新的女婿始至,眾人都喧呼“王郎到了,王郎到了”,北方人早已等得不耐煩,聞聲趕緊起看新郎,一見卻是一個僧人,因此大為震驚,為此賦詩一首:行盡人間四百州,只應此地最風流。夜中花燭開新燕,迎得王郎不裹頭。
當地貧家之女,年十四五便開始自營嫁妝,辦成後出嫁。女孩選擇自己喜歡的男子,父母並不干預,也不用花費,因此皆大歡喜。男女自由戀愛倒是好風俗,不過嫁給僧人就比較奇怪了。看來在佛教化世俗的同時,世俗也在極力化佛教,廣南的佛教就已經被世俗同化利用了。事實上,這些經商致富、娶妻生子的和尚除了一個光頭之外,已經沒什麼佛教味了。這一方面是民風使然,另一方面,宋朝的佛教政策也起了很大的作用,由於政府出賣度牒,和尚也自然職業化了,真正的出家人未必有錢買度牒,買度牒的人也未必是為了出家,而多是借出家人的身份免稅罷了,這正是朝廷所允許的。
少年漂泊(3)
韶州為六祖說法之處,應當不會存在這種現象,但它亦處在廣南路,其周邊地區仍有此類惡俗。以往的官員大多以為民風使然,不加干預,王益卻覺得難以忍受,嚴令男女不得相戲於道路,有犯者嚴懲。王益當時整治的是否包括僧人結婚等現象不得而知,既然連男女相戲都不允許,怕是更要禁絕此類惡俗了。王益的禁令並非為佛教而發,他只是從儒家和風化政治的角度出發,但在客觀上也整肅了六祖道場的風氣,對於淨化社會環境、恢復佛教尊嚴是有利的。不過禁止男女自由戀愛,將淳樸、自然的民風視為有傷風化,也反映出儒家的偏見和蠻橫。
王益一家在韶州住了三年。這三年對於王安石的成長是相當重要的,他不僅感受到了佛教文化的渾厚精深,還學習詩書,開始了他早期的文學創作。王安石在《與祖擇之書》中稱:“某生十二年而學。”這表明他在十二歲時就已經開始系統的學習了,他早年學習的內容大概主要是詩文,其文學才華既是天然的,又包含了後天艱苦的努力,《宋史》稱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這種功夫不是常人所能有的。
王益在韶州移風易俗,政績顯著;王安石在此地勤習詩文,兼學佛書。韶州成了他們父子漂泊中一個比較穩定的據點,如果不是一個偶然的原因,王益一家可能還要在韶州住下去,王安石受到佛教的影響會更大。然而,他們不得不在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返回故鄉,因為王益的父親去世了,按照規定,他必須離任回鄉,守孝三年。
迴歸故里
父親的去世讓王益悲痛欲絕,他是一個孝子,往年任職時都帶上父母,以便朝夕侍養,直到遠赴四川時才將父母送歸故里,因為那裡路途太遠,他不想讓父母受顛簸之苦。王安石卻沒有太深的感覺,因為他已經好幾年沒見老人了。吳氏雖然也很悲痛,但她心中還隱著一分安慰,因為她可以趁便回孃家臨川看看了。
臨川雖說是老家,王安石卻沒什麼印象,因為他出生、成長都在外地,幾乎沒回來過。臨川三年,王安石大部分時間是在外祖母家度過的,這裡風光秀麗,滿目芳菲,碧波盪漾,青山嫵媚,美好的自然風景激發了他的創作熱情,一時間指點江山,激揚文字,意氣風發,任性縱志,在父親沒心思管他的情況下,他度過了一段自由、瀟灑的時光。
王安石在《憶昨詩示諸外弟》一詩中記述了這段生活:
憶昨此地相逢時,春入窮谷多芳菲。
短垣囷囷冠翠嶺,躑躅萬樹紅相圍。
幽花媚草錯雜出,黃蜂白蝶參差飛。
此時少壯自負恃,意氣與日爭光輝。
乘閒弄筆戲春色,脫略不省旁人譏。
坐欲持此博軒冕,肯言孔孟猶寒飢。
十三歲的王安石已經進入一個心理上的反叛期。他不再以自己的父親為榜樣,相反,他對從前那種安貧樂道、清心寡慾,嚴格依照儒家的規範行事的生活方式已然開始厭煩,對父親嚴格的管束更是反感。他渴望自由,厭倦貧窮,希望能夠過上富足、自在、高人一等的生活。他一方面希望吟詩弄文、無拘無束,另一方面又希望藉此飛黃騰達,博得富貴榮華。孔孟在他心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