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輿金輦璧,竊盜鼎司(1 / 3)

小說:國姓竊明 作者:浙東匹夫

鄭成功對沈樹人這個一路罩著他的大哥,還是毫無保留的。沈樹人讓他把證據都拿來,他分分鐘就照辦了,立刻讓手下過船去取。

鄭成功也絲毫沒考慮“大哥這麼做,是不是有打算以朝廷公器的威懾力,來謀取私人利益”。

這並非鄭成功不忠於大明,而是他如今滿眼看到的大明官僚,公忠體國人品值得信賴的實在是太罕見。

鄭成功如今也才剛要十八歲,覺得自己還沒有看穿人本質的眼光,所以大哥說誰是壞人,他就當誰是壞人。

至於大哥自己,那肯定是天字第一號大明忠良,幫大哥做事就是忠於朝廷。

一刻鐘後,沈樹人看著手上剛拿到的新材料,大致梳理了一遍。

饒是他有所心理準備,看到細節後,還是不禁被這事兒的嚴重程度驚到了。

鄭成功手上的證據,起碼能證明,涉及江西九江府、南昌府、饒州府、袁州府四府之地,累計至少六七家地方豪紳望族控制的商旅,涉嫌跟藺養成的流賊有物資交易。

而且,這還僅僅是最近的交易。按照藺養成屬下被嚴刑拷打得出的口供,此類交易至少持續了將近三年。

當初的交易物件,也不僅限於藺養成,還有如今已經死了的劉希堯和賀錦。

交易時間從崇禎十一年他們還沒被熊文燦招降之前、到招降之後、再到後來崇禎十二年又被張獻忠裹挾再次謀反。

嚴格來說,這些交易當中,只有其中崇禎十一年下半年、到崇禎十二年上半年的這一年多的時間裡,算是合法的。

因為當時藺養成、劉希堯已經暫時歸順朝廷、算是洗白身份,是“圈地自守”的大明地方將領,大明商人當然可以名正言順和他們做生意。

可是,在這些流賊被詔安之前、以及再次復反之後,依然跟他們保持物資貿易往來,這就鐵定是通匪,沒得洗。

最後,鄭成功的那些證據還顯示,這些江西豪紳富商之所以冒險堅持交易,基本上就是因為貪圖其中的鉅額利潤——

之前劉希堯藺養成還是合法的大明將領身份時,他們每年採購過冬緊缺物資時,價錢也都比較便宜。

因為是合法生意,競爭就激烈,入場的人就多,當時至少有二三十家江西商人分這塊蛋糕,物價也就哄抬不上去。

藺養成等人復反後,又變成匪的身份了。繼續保持交易,賣方的風險就大了很多,所以原本的二三十家供應商,銳減到了六七家最有勢力的留下。

這些人往往後臺硬、遇到朝廷檢查也有人通風報信,所以才有這個膽子——

這也很好理解,就好比21世紀初、開允許未成年人的網咖是合法生意時,做這門生意的人就很多,大家利潤也薄。

當這事兒三天兩頭要被突擊檢查時,那就只有後臺鐵的人才能做這塊生意。卷的人少了,也就能富貴險中求。

這些通匪奸商行徑,說實話,《明史》上也沒寫,沈樹人靠穿越者的先知先覺,也不可能知道。

他前世讀史,也只聽說明末的晉商有“八大蝗商”是通韃的狗漢奸,至於通流賊的,確實不顯眼。

現在想來,可能是這種人太多了,每個省都有為錢不擇手段的奸商,沒必要地域歧視。

沈樹人甚至在名單裡再次看到了前湖廣兵備袁繼鹹的家族、在袁州府的通匪富商名單裡。

袁繼鹹本人,沈樹人是一直想要交好的,畢竟是忠臣,歷史上也是對抗左良玉的一個重要臂助。

但只能說,明末那些豪紳士大夫的家族,家大業大之後,要維持住,貪錢不擇手段、通韃通匪太常見了。

之前被沈樹人搞掉的朱大典,要論將來寧死不降韃子的氣節,那也算是大明忠臣,可貪錢也是一樣貪。

明末士大夫身上,貪和忠於民族氣節,往往並不矛盾。

幾乎可以說至少八九成的人都貪,無非貪多貪少。

而其中可能有一小半、貪的同時還兼顧民族氣節。

剩下的一大半,那就是又貪又沒民族氣節。

……

沈樹人通盤梳理完之後,把東西先收好,斟酌了一下應對策略,這才循循善誘地對鄭成功說:

“大木,這事兒我也很想直接捅到上達天聽、一掃積弊。但事兒太大了,一次性得罪的人太多,怕是隻會惹禍上身。

咱也只好講究一點策略,設法分化瓦解、拉一派打一派,不能同時把這批江西奸商背後的豪門都得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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