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言聽得目眩神池,資訊量太多一時沒法接受。
不過他才稍微朝著碼頭上掃了幾眼,就看到旁邊還有沈家的女眷下來。除了陳圓圓之外,他又看到了一個稍微有點眼熟、但應該不認識的絕色美人。
他立刻氣不打一處來:“你這廝當真憊賴!說好了在南京忙正事,結果又換了妾侍!”
沈樹人笑道:“我這不是怕嫂子吃醋麼,你要是不擔心被嫂子嚼舌頭,我也給你帶一個好了。不過我這人不喜歡拿女人送人,還是下次有機會、你自己看上誰,我掏錢就行。”
沈樹人做人也是有原則的,那就是可以買女人,但絕不賣或送女人。
在古代,買人不犯法,他也不可能和世道作對。
但按他後世所知的法律常識,販賣婦女的,那可是觸犯的《刑法》第240條,最高能槍斃。收買被賣婦女的,觸犯的是第241條,最多也就判三年(不考慮同時犯其他事數罪併罰)。
買的罪當然比賣的罪輕得多了。
所以,他最後的一絲良知,也只能讓他確保,別人在賣的時候,他可以救人逃離苦海。但他自己絕對不能賣和往外送(可以放生讓女人自己走,但不能送,不能把女人的人身權直接轉給其他人控制)。
張煌言被他這番歪理氣得笑了:“你這廝,還跟我裝起盜亦有道來了!行,反正你肯定得想辦法補償我,這事兒不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