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樂宴(1 / 2)

李鳳軒一瞬間的失意,被張超逮了個正著。他知道,這個畫面是後期做片子時的關鍵點。若非岑宇桐與李鳳軒本來熟悉,聽似普通的一問,不能勾起李鳳軒內心深處那懷才不遇的隱痛。他一邊跟焦調機器,跟拍李鳳軒的各種,一邊悄悄地對岑宇桐豎了豎大拇指。

岑宇桐沒有注意到,她繼續地問:“呆在這裡幹嘛呢?”

“調琴,發呆,高興或不高興時,就即興唱唱歌。”李鳳軒用手指按了按吉他弦,另手輕輕划動琴絃,零落的單音,不成曲調。

立著的攝像機三腳架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有人湊上前來,怪聲怪氣地說了聲:“喲,電視臺採訪啊!”有的人甚至不加掩飾地酸溜溜:“嘖嘖,這不是李鳳軒嘛,這是要紅的節奏啊。”

奇怪的,嘰嘰喳喳的異聲,竟讓一直都有點緊張的李鳳軒放鬆下來。他的身上無端地冒出一股“老子就這樣,你管得著麼”的氣勢來,忽地抬頭問攝像機邊的岑宇桐與張超:“要不要聽我唱首歌?”

這一次,他的目光沒有半點遲疑、不再飄浮無焦點,並且不期待對方的回答,他只是很禮節性地告知一聲,依然帶著“愛聽不聽,老子想唱就唱”的意味。

張超給了個“ok”的手勢,把攝像機搬到一個更好的位置,而岑宇桐卻沒動,她站在李鳳軒對面三米之外,怔怔地看他橫抱過吉他,隨意一彈,便是一段完整而好聽的solo。

開始時,他似是調音般地音節清晰,然而,卻是愈彈愈快、愈彈愈快,吉他solo也從淡淡憂鬱,變得愈來愈是高亢,如萬馬奔騰,如水瓶乍裂。

到後來,他站起身來——不是他要站起身,是那樂音把他從坐姿中拉了起來——他低著頭,身子半蹲,彈指如飛,全然地陷在樂音裡頭,渾不知酒吧街上的人們被樂聲所吸引,在他身邊聚成一圈。

花花綠綠的七彩霓虹在人們身後閃耀,照得每個人的臉色都微微猙獰。

不少人聽到李鳳軒的吉他聲才過來,但是過來以後,卻沒有把注意集中在他身上,而是故意地“無意”經過攝像機鏡頭,以便使自己被拍到。更有人擠過來七嘴八舌地問:“你們這是什麼欄目的?拍了什麼時候播啊?”岑宇桐不得不回到張超身邊,阻止閒雜人等擋住攝像機鏡頭,一邊輕聲解釋著。

對於周圍的聲響,李鳳軒依舊視若無物,直彈到盡興,才將激情的節奏減緩下來。他喘了口氣,重新坐下,撥了三兩下琴絃,整個人進入夢囈般的狀態,他唱起:

“我是在夢裡嗎?

夢裡那個是你嗎?

我是醒著嗎?

離開了的那個是你吧?

我在黃昏歌唱,我在清晨歌唱,

我沒日沒夜的歌唱。

我唱我愛你,我愛你,你聽到了嗎?

你聽到了就回來好嗎?

回到我夢中來好嗎?

我的夢,能不能不醒呢?

我愛你,你聽到了嗎?”

躁雜的人群安靜下來。李鳳軒在人群的中心,長髮垂落眼眸,如同青春小說裡翩翩的憂鬱少年,燈紅酒綠的酒吧街,也彷彿被他淨化了一般。

靜靜地聽完這一句哀傷戀歌,人們還久久不能回過神來。沒有人鼓掌,因為此刻的掌聲會令氣氛全無。

忽然,有個人走上前去,往李鳳軒的琴盒裡放了二十塊錢。可是他的手,卻被李鳳軒攔住了:“謝謝你,但是,我剛才不是賣唱,而是分享。你聽完我整首歌,已經十分捧場。”

得到意外的回答,那人臉色微變,忽地笑道:“沒想到世上還有這麼清高的人,有人願意給你的演唱付錢,難道不是表明你的價值嗎?”

李鳳軒說:“知音不以金錢論。”

那人以二指捻起那張二十塊的鈔票,說道:“真的不要?”

李鳳軒挑了挑眉,說道:“心領。”

那人倒也不堅持,呵呵地笑了兩聲,轉頭走了。

這個過程中,人們陸續散去。畢竟,李鳳軒也算是這條酒吧街的常客了,他們習慣了他時不時的這一嗓子。岑宇桐和張超也沒有湊得太近,而是用長焦拉近,拍下了這一切。李鳳軒身上掛著業內稱之為“小蜜蜂”的無線耳麥,因此,他與那客人的對話也都全部錄了下來,後期剪輯不成問題。

李鳳軒默默地把吉他收進琴盒,向岑宇桐與張超說:“走唄。”他把琴背在身後,當先而行,漸漸熱鬧的酒吧街上,他的背影那麼孤單。

岑宇桐緊上幾步,與李鳳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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