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花開兩頭(1 / 2)

小說:竊隋好駙馬 作者:浙東匹夫

沈法興為蕭銑在南陽公主封地塢堡中囤積的兩百多萬石糧食裡面,來自挪用的吳郡糧稅的部分,只是其中大約三分之二。還有三分之一,則是大業五年蕭銑自己封地上全面推廣占城稻後,帶來的額外一季收成。

整個大業五年,因為此前從林邑弄回來的種糧只有一萬多石,所以只夠種植四五十萬畝水稻田——根據《齊民要術》,這年頭的農業技術,種稻子的話一畝地大約需要種糧三四升。而種收比大約在一比五六十,也就是春播三升種、夏末可以收成一石五斗。一石稻穀大概可以種三十畝地——因此,大業五年時只在蕭銑夫妻的封地範圍內推廣,並未對外。

事實上蕭銑的封地收成還遠不止單季一石五斗——因為前一年他還派船隊去了福建近海澎湖列島上的貓嶼等處開採了鳥糞石來試點。在農作物對高磷、鉀肥料耐受性還沒體現出來的如今,一畝地僅僅多下十幾斤泡碎了的鳥糞石,居然就可以讓畝產再額外提升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十幾斤肥料可以換來多七八十斤的畝產收益。所以蕭銑封地上的占城稻在大業五年的平均畝產都普遍超過了兩石。占城稻了鳥糞石肥料的雙重使用,讓田畝的年產量提升了一半多。這才做到了讓蕭銑僅僅依靠自己的封地,就一年囤積下五六十萬石的存糧,不貪不搶,就靠自己的封邑民戶實打實種出來富餘的。

年關轉眼而過,便是大業六年春播的季節了。因為占城稻種子經過一年的膨脹,如今已經有六七十萬石了,蕭銑自忖以吳郡全境也才十二三萬頃的水田,如果這些糧食拿出絕大部分來作為種子的話,估計也夠整個吳郡範圍內推廣了,如此,不出意外的話,到今年秋收的時候,整個吳郡的糧食產量可以提升至少三成——之所以沒敢按照五成算,那是因為占城稻種子好保障,但是鳥糞石肥料卻不好保障,在靠海船近海往返福建近海挖鳥糞石的情況下,開採速度肯定是滿足不了吳郡所有縣城的,能滿足三五個縣就不錯了,再要擴大規模的話,又容易被潛在的競爭對手發現福建沿海的一些利益。

隋唐時候的百姓顯然不太適合接受新事物,要讓占城稻在沒有強制力量的情況下被不讀書的百姓自然接受,顯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原本歷史上最早的占城稻推廣記錄,要直到北宋蘇軾擔任杭州刺史的時候才發生,蕭銑足足把這個過程提早了四百年,而且是科舉萌芽期的四百年,民智之低下自然有天壤之別。

好在世家當政、百姓愚昧的年代自也有更簡單粗暴的管理辦法——老百姓民智未開,不懂好壞,那就不懂好了。蕭銑只管抓大放小,把境內各縣的頭面人物、豪族世家領袖召集過來,當場親自為他們講解說明占城稻的好處、畝產的提升、由此帶來的在江南一年二種稻米的可能性……

最後蕭銑還拍胸脯地簽了擔保文書:引入占城稻稻種之後,但凡單季產量比去年提升不足兩成的,則朝廷願意免去當年稅賦。至於是否超過,自然不能由世家豪族說了算,而要以統一管理認捐的試驗田說了算。但是若是單季產量增產超過兩成,可就不再是按照朝廷原定的畝產來十五稅一了,而要按照試驗田的最高畝產作為單產,十稅一收取糧稅,算是額外的種糧錢。

若是不想簽訂文書擔保、自負盈虧的,蕭銑也任由他們只是從官府那裡採購占城稻稻種的時候,要按照一比二十的比價購買種子:用尋常粳米晚稻二十石,才能換取一石占城稻種,但是考慮到占城稻並非雜交稻,來年種出來的糧食可以再次作為種子,所以有見識的世家寧可如今接受一次性的盤剝,為了長遠利益也是願意接受這個二十倍的價錢的。

如此一來,蕭銑也算是把這個時代開拓發現者維護自己“智慧財產權”的努力盡到了極致,再想多撈在如今的時代背景下也不可能,畢竟這可是個印書都不用給版稅的年代,秘法和海外異種都只有世家豪門珍藏起來不為外人所知一個運作方法,被人窺伺了就只有公開的份兒。蕭銑能夠用先手之利佔三年優勢就不錯了,更長遠的方面,他還是隻能指望隨著江南雙季稻的推廣,讓這塊地方糧價低迷一些,百姓躁動少一些,給他在亂世中籌措一份根基提供保障。

……

占城稻和鳥糞石的利益要想多佔,另一手準備自然是要推掉那些阻撓者。

在江東忙於大業六年春播的同時,在東海上,走山東-新羅-州夷(濟州島)-筑紫(日本的對馬島、壹歧島、筑前國)路線出訪倭國的裴世清、來整等人,也在兩個月的輾轉之後,探尋出了一條依靠借用沿海側風航行去往日本的航路——就經濟性來說,這條路在海上航行時的成本足足是季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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