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3 / 4)

小說:雲雨 作者:風雅頌

這裡是在現代意義上使用該詞)的道德批判和###。雖然現代常有人引《詩經》某些篇章以證彼時詩人“對統治階級淫亂的厭惡與批判”,但這恐怕多半是從《詩小序》那裡“古為今用”學舌而來。比如《詩小序》序《南山》雲:“南山,刺襄公也。鳥獸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惡,作詩而去之。”又如序《敝笱》雲:“敝笱,刺文姜也。齊人惡魯桓公微弱,不能防閒文姜,使至淫亂,為二國患焉。”然而這隻能看做漢儒的觀點,並不能代表《詩經》作者的觀點,事實上,從上述兩詩的原文出發,根本無法推證出刺襄公、刺文姜之類的結論。

從另一角度看,《詩小序》也有其意義,它可以看做淫亂觀轉趨嚴厲的一個表徵——看待古代歷史時的“道德眼鏡”已經開始出現了。沿著這條歧路走下去,最終就有了道學家的“萬惡淫為首”之說。不過,不要以為道學家的觀點——哪怕是在宋明理學大盛之後——真的在中國歷史上有過“一統天下”。道學家們從來沒有、也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即使在道學觀點已經盛行數百年後的明清,遠紹先秦餘緒的觀點仍在在有之。比如謝肇《五雜俎》卷八有云:

上層社會中的性自由(4)

古者婦節似不甚重,故其言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聖人制禮,本乎人情,婦之事夫,視之子之事父、臣之事君,原自有間,即今國家律令嚴於不孝不忠,而婦再適者無禁焉;淫者,罪止於杖而已,豈非以人情哉?

雖未免於男性中心主義的窠臼,但認為淫非大惡,則去“萬惡淫為首”之道學立場遠矣。又如清代袁枚,也屢申淫非大惡之意,《子不語》卷十一借一被道學太守訪拿杖責後憤而自盡卻反得成仙的妓女之口說:

惜玉憐香而心不動者,聖也;惜玉憐香而心動者,人也;不知玉不知香者,禽獸也。……淫雖非禮,然男女相愛,不過天地生物之心,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比人間他罪難懺悔也。

在《續子不語》卷十又借談陰曹事發表議論雲:

男女帷薄不修,都是昏夜間不明不白之事,故陽間律文載捉姦必捉雙,又曰非親屬不得擅捉,正恐黯昧之地,容易誣陷人故也。閻羅王乃尊嚴正直之神,豈肯伏人床下而窺察人之陰私乎?

謝肇與袁枚雖非道學家,但也不是非常激進的異端(《五雜俎》中還不時可見稱讚宋儒道學的內容),所以他們的觀點應有相當大的代表性。事實上,淫非大惡的觀念在中國古代始終普遍存在,而浪漫旖旎的風流韻事也始終是人們讚美和詠歎的物件。

淫非大惡的觀念既流行不絕,在先秦貴族們的榜樣召喚之下,後世中國上層社會依然淫風熾盛。首先是帝王們“身先士卒”,繼續為其他貴族樹立榜樣。先看漢武帝,在《史記·孝武本紀》中,他被描述成一位迷戀方術妄想成仙的荒唐天子,這當然是司馬遷的曲筆——他刻意要揭示漢武帝的這一方面,故意將他的軍政大績都放到本朝文武大臣的列傳中去敘述。而在一些不無根據的野史中,又可看到漢武帝的另一方面——一位性好漁色的風流天子。據題為班固撰,其實可能出於漢成帝時人之手的《漢武故事》[4]所述,他還只是長公主抱在膝上的幾歲小娃娃時,就知道說“若得阿嬌作婦,當做金屋貯之”,為後世留下“金屋藏嬌”的香豔成語。可阿嬌當了他的皇后不久,他又移情別戀,去平陽公主家喝酒時,與歌妓衛子夫勾搭上[5],將她納入宮中。“時宮女數千,皆以次幸”;“嘗自言能三日不食,不能一日無婦人”。小說家言,雖難免誇張,但“漢皇重色思傾國”之心性不難想見。後來出巡時又收納了來路不明但“解黃帝素女之術”(由上章可知,這是房中術的同義語)的鉤弋夫人。在另一種也是託名班固的《漢武帝內傳》中,借仙女和西王母之口,說漢武帝是“嗜味淫色”、是“胎性淫”——從孃胎裡生就耽淫好色的天性。在另外一些傳說故事中,這位風流天子的行徑更加不堪,比如南朝人殷芸編的《殷芸小說》卷一,有一條記漢武帝微服出行,至一人家,“家有婢,有國色,帝悅之,因留宿,夜與主婢臥”,結果這婢女的丈夫持刀欲殺漢武帝,漢武帝就召來禁衛軍,公開自己的身份,將婢女的丈夫殺死。此種荒唐行徑,正可作後來明朝那位荒唐天子明武宗的先聲——在著名的《明武宗外紀》(毛奇齡撰)中,也記著武宗微服私行,一路上奸佔民女,胡作非為等事。

在官史和各種野史以及介乎此二者之間的文獻記載中,漢朝王室、魏晉諸帝、南北朝諸帝及宗室,也都有大量“淫行”。這些事例中與前述先秦諸侯及漢武帝大同小異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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