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3 / 4)

小說:雙手合十 作者:浮游雲中

是頭一天羅彩玉母子用車接來的,他對上次主持佛七時覺通出的醜事耿耿於懷,不願再來芙蓉山,羅彩玉母子跪求半天他才答應。送座時,他對雨靈老和尚說:“敬祝飛雲寺法務興隆,雨靈老和尚身心安樂。”雨靈老和尚答:“雨靈依教奉行,領眾燻修,愛國愛教,努力工作。”後兩句話,是閔科長預先教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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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合十 第二十一章(10)

升座之後,申式朋大聲說:“咱們請雨老展示一下貝葉經好不好?”官員、居士、遊客及數百名山民齊聲說好。於是,老和尚解開袈裟,抻成雙翅模樣,將胸脯裸露在大庭廣眾之下。一些居士見了頂禮膜拜,在大殿前黑壓壓跪成一片。

儀式結束,雨靈和藺璞請領導到芙蓉山莊吃飯,喬昀卻要馬上回城。衛萬方說:“我給大家報個喜訊:喬市長給雨老升完座,他自己也要升座啦!省委組織部下了調令,讓他去明洲擔任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明天就去報到!”

雨靈老和尚雙手合十,向喬昀笑道:“恭喜恭喜!市長,我說得準吧?”

喬昀喜氣洋洋,也向老和尚合十:“謝謝雨老,謝謝雨老。”

秦老謅的謅:鬥和尚

這一帶1946年土改,1947年複查。

1946年分地,算是和風細雨。那時候的鄉長姓武,武鄉長帶著幾個佃戶村的幹部上山去找法揚談了談,法揚就讓二當家的交出了地契。武鄉長又給和尚們開會,說誰想還俗,就跟窮人一樣分地。飛雲寺一百多個和尚,有三十來個還了俗,多是當地的。他們一人分了八畝地,五斗糧食。那時候的口號是“窮人翻身,土地還家”。俺村有個當和尚的,叫雨信。他還了俗,分了地,村裡人就編了個順口溜:雨信還了俗,翻身大勝利,還有五斗糧食八畝地。他還俗的時候已經四十來歲,時間不長找了個寡婦,接連生了三個孩子,累得他鼻歪眼斜,經常跟人說,還俗不如當和尚清淨快活。

當時芙蓉山一帶人均八畝地,按這個標準,飛雲寺剩下七十來個和尚,政府就給他們留下了五六百畝,讓他們自己耕種。那些和尚,閒散慣了,哪裡幹得了農活?今天走一個,明天走兩個,一年後只剩下了三十來個。那個二當家的也走了。他是管地契的,臨走還到山下幾個村賣地,一畝地只要十塊錢。一些人覺得便宜就買,沒想到是白花錢,因為很快來了土改複查,那地契不管用了。

1947年夏天搞土改複查,各個村子貧僱農當家,砸死了一些人。官湖村的二馬虎也當了幹部,他主張上山斗和尚。這時候芙蓉鄉的鄉長已經換了老苗,老苗支援。老苗叫各村發動群眾上山,我也去了。

那天,飛雲寺和尚嚇得跑了一些,只剩下十來個。鬥爭大會開始,老苗讓民兵把法揚跟另外幾個管事的和尚押到臺上,叫貧僱農有冤的訴冤,有苦的訴苦。二馬虎第一個上來,先揍了法揚幾個耳光,然後控訴法揚,說法揚是個大地主,大惡霸,霸佔了他老婆十多年。他訴苦的時候,下邊老百姓就小聲議論,說法揚霸佔你老婆,你當年怎麼不放一個屁?現在法揚早把老婆還給你了,你還提這事,真不害臊。

他控訴完了,杏園村的老文接著。他說的是莊主和尚法山用大斗收糧坑害佃戶的事,講得還比較在理。後來又有幾個訴苦,有說和尚霸佔自己老婆的,有說上山砍柴讓看山和尚打了的。桃園村一個孫二麻子,他一上來就跳著腳喊:槍斃老和尚!槍斃老和尚!他講了這麼一件事:他兒子那年跟本村的王臘月爭地邊,叫人家打死了,官府把王臘月抓起來。可是王臘月的老婆跟飛雲寺二當家相好,二當家讓法揚給縣長寫了信,縣長就把殺人兇手王臘月放了出來。苗鄉長問法揚是不是有這事,法揚說沒有,桃園村曾經發生這樣的命案,他一點兒也不知道。孫二麻子立馬跳著腳喊:你裝憨賣傻,包庇兇手的就是你,就是你!苗鄉長說:二當家和尚已經跑了,現在誰能證明法揚沒包庇殺人兇手?旁邊陪斗的知客和尚說:我能證明。方丈凡是向外發信都經過我,我從沒記得他給縣長寫過信。孫二麻子說:你的證明不作數,你是法揚的狗腿子,還不替他說話?苗鄉長問:別人誰還能證明?問了三遍,場上再沒有人吭聲。苗鄉長就說:以法揚為首的飛雲寺和尚披著宗教外衣,霸佔婦女,縱人行兇,大夥說該怎麼辦吧。孫二麻子,二馬虎,還有另外一些人就喊:叫他們死!叫他們死!苗鄉長把手一揮:好,鄉政府尊重貧僱農意見,判處法揚、法山死刑,立即執行!

雙手合十 第二十一章(11)

這時候,俺莊的農會主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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