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上,略一瞥,便知多半均屬縣衙庶務之類,但箱底卻有一個小卷,上面寫著“倪氏兄弟財產案”七個大字。狄公坐下。展開案卷研讀起來。
原來此乃一起涉及財產繼承權的訟案。退職黜涉大使倪壽乾息隱蘭坊,九年前病故,身後二子為爭遺產打起了官司。
狄公閉起雙眼,極力回憶起十三年前他在京師任法曹時的往事。其時倪壽乾威震朝野,名聞海內。他為官一生。以其經天緯地之才,為國宣勞,造福黎庶,因而口碑載道,譽滿華夏。聖上見其政績顯赫,腹有鴻猷,龍心大悅,遂降恩欽賜其政事堂宰相之職,參議朝政。但正在此時,倪壽乾卻突然託病辭官,到一邊縣安度晚年去了。聖上亦曾以金玉良言苦苦勸留,只是挽留不住。狄公記得明白,倪壽乾此一不尋常之舉曾一時轟動朝野,引為奇聞。
(猷:讀‘由’,計劃。)
如此說來,這蘭坊卻是倪壽乾度過桑榆暮景的地方。
狄公再次將案卷慢慢開啟,又從頭至尾細閱一遍。倪壽乾隱退蘭坊之時乃一年過花甲之鰥人。膝下有一獨於,名喚倪琦,三十歲整。倪壽乾來蘭坊不久便娶了填房,其妻梅氏乃郭外鄉間一小家碧玉,年方一十八歲。也是陳種落在肥田,六十老翁與二九妙齡小妻竟生下一子,取名倪珊。
這對忘年夫婦雖稱不上珠聯壁合,龍翔鳳翥,卻也知疼著熱,相敬如賓,又喜得一子,更添一層恩愛。可憐倪壽乾這棵枯樹說倒就倒,九年前一病不振,雖延醫調治,終無見效。終前將長子倪琦及小妻幼子喚至病榻之前,留下遺言:他親手所作山水風景畫一幀留於孀妻梅氏和幼子倪珊,其餘家產由長子倪琦繼承。又囑咐倪椅務將畫軸歸於他後母母子。交代完後事,便嚥了氣。
(翥:讀‘住’,振翼而上,高飛。)
狄公看那案卷上日期,知道倪琦現年四十三歲,梅氏三十一歲,倪珊也已十二歲了。
案卷上寫道,倪壽乾頭一天人士下葬,第二天倪琦就將後母及幼弟逐出了家門,言稱亡父終前遺言分明暗指倪珊非他親生骨肉,故將她母子掃地出門乃理所當然。
梅氏不服,一紙大狀將倪琦告到衙門,又對遺言予以否認,要求照舊章慣例由二子平分亡夫家產。不久,錢年便篡了蘭坊權柄,形格勢禁,這件案子也就因此拖延下來。
狄公復將案卷捲起,心中尋思,初看梅氏似乎理虧。倪壽乾遺言中只留梅氏一卷畫軸;他二人年紀相差太大,且梅氏又非他元配正室。從這兩條看,梅氏可能確有外遇,做下了薄倖的勾當,但倪壽乾乃當世偉人,冰清玉潔,年高德劭,卻以此異常做法知照世人倪珊非他骨血,這實是一件怪事。若他果真發現少妻不貞,他該悄悄將她休去,遣至天涯之遙,永不相見。如此行事,他本人名譽可保,倪家門牆亦可免遭玷辱。既如此,他為何卻以畫軸相贈?作怪!作怪!
倪壽乾終前沒留下遺書,又是怪事一件。口頭遺言幾乎無一不導致煮豆燃萁,同室操戈,他一世為官,這個道理焉能不知?
從幾個方面的情形看來,一這個案子都不無蹊蹺,值得仔細勘查。也許,查明瞭此案,倪壽乾突然辭官的秘密也將迎刃而解。
狄公又將公文箱仔細翻查一遍,卻再沒找出一份與此案有些瓜葛的卷目,也未發現錢牟的絲毫罪證。
狄公將公文案卷重新放回箱中,坐在案前沉思良久,意欲想出剪除錢牟之良策,但不知為何,倪壽乾的影子總在他眼前浮現,那不尋常的遺贈弄得他精神恍惚,方寸不寧。
蠟燭畢剝一聲爆響,熄滅了。狄公長嘆一聲,又點燃一支,舉在手中走回內宅。
第三章
一宿無話。次日晨狄公起床,見已日上三竿,十分懊惱,匆匆用了早膳,即去內衙書齋視公。
書齋內已打掃得一乾二淨,椅背早已修復,書案擦得錚亮,狄公平素所喜愛的文房四寶也—一擺列整齊。狄公一看便知,這一切安排均出自洪參軍之手。
洪參軍與陶甘正在檔房內忙碌,二人擦了地,開了窗,又將紅皮公文箱上了蠟,此時房內蠟味正濃。
狄公點頭稱許,在書案後坐下,命陶甘喚喬泰、馬榮來內衙書齋議事。
狄公見四名親防幹辦一齊圍坐於案前,便先詢問洪參軍與馬榮的傷情。二人答稱傷勢本不算重,一夜息將下來,又好了許多。洪參軍已將頭上繃帶揭去,換了一張油紙膏藥。馬榮左臂雖仍有些僵直,但已能活動自如。
馬榮回稟狄公,報說他與喬泰一早便巡查了縣衙兵庫,庫中刀槍劍戟斧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