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1 / 4)

小說:狄仁傑斷案傳奇 作者:水王

柱中流,番胡犯境,蘭坊易手則勢在必然,不可避免。”

(髀:讀‘畢’,大腿;髀肉復生:因為長久不騎馬驅馳,生活安逸,大腿上的肉又長起來了,比喻久處安逸,無所作為。——華生工作室)

“錢牟在此目無王法,倒行逆施,前幾任縣令都默許了?”

方正回道:“外放到此的幾任縣令初時還都有點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氣候,但不久便都息事寧人,退避三舍了。這些軟骨頭見錢牟財大氣粗,炙手可熱,也就趨炎附勢,曲意逢迎,做了傀儡。一旦他們就範,錢牟便以重金相謝,從此與他們相安無事。他們在此倒是聲色犬馬,腦滿肥腸,卻苦了我們一縣黎民百姓。”

聽到此處,狄公臉一沉,冷冷道:“你此話好不荒唐!某一邊城小縣一時被惡霸篡了大權,雖屬不幸,亙古有之;某一縣令軟弱無能,竟含垢忍辱,委屈求全,此情亦非鮮見。但你說八年來歷任縣令都是不為玉碎,寧為瓦全的軟骨懦夫,竟都屈從於錢牟的淫威之下,無一例外,本縣實難相信!”

方正冷笑道:“這就是我們蘭坊百姓活該命苦!四年前,倒是有一位縣令不甘太阿倒持,認賊作父,決意除掉錢牟,誰知半月之後,他卻身首異處,暴屍河沿。”

狄麼忙問:“這位縣令可是姓潘?”

方正點頭道:“正是!”

狄公道:“其時有本申奏朝廷,稱西疆胡戎犯境,潘縣令親率蘭坊軍民浴血退敵,不幸為國捐軀。當時本縣正在京師,記得他的屍體按國禮移至長安下葬,聖上又降恩追封他刺吏之職。”

方正道。“老爺有所不知,此乃錢牟殺官欺君掩人耳目之騙局。小人久居蘭坊,四年前從未有胡戎犯境之事,何來沙場獻身之說?潘縣令分明是遭了錢牟暗算而死。”

狄公道:“你再講吓去:”

“就這樣,方虎被迫做了錢牟的家奴,從此小人再也沒有見到他一面。”

“人道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此話正應在小人身上。沒多日,一貫作淫媒的牙婆前來面見小人,言稱小人的長女白蘭早達標梅之期。應該有個婆家,又說錢車一向憐香惜玉。願以紋銀五十兩將她買下,收做偏房。小人當然不肯將小女拋入火坑,便一口回絕。豈知三日後,小女去市廛購物,卻再沒見回來。小人三番五次去錢宅央求見她一面,每次都遭一頓毒打,被逐出大門。

“先失獨子,已是飛災橫禍,又失愛女,更是雪上加霜。拙荊經不起這等打擊,從此一病不起,終日纏綿悱惻,椎心泣血,半個月前,竟悲憤而去。小人操起祖傳寶劍,徑去錢家拼命,卻被家了截住,一頓棍棒,將小人打得頭破血流,拋扔街心。七日前一夥潑皮又一把火將小人店鋪燒成灰燼。遭此回祿之災,小人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只好帶了次女黑蘭棄城而逃。人得山中,偶遇一幫弟兄,一打聽,他們也是被錢牟害得家破人亡,走投無路的人,便入了他們一夥。今日晚間,我們第一次出來打劫行商客旅,不期卻遇上老爺一行,到頭來死的死,傷的傷,小女黑蘭也遭生擒。哎,可憐方正命途多舛,說也枉然。”

(舛:讀‘喘’,不幸。)

書齋內一片沉寂。狄公正欲將身子向後靠去,忽想起椅背已壞,忙將雙肘重又擱到書案之上。沉默片刻,狄公說道:“你講得倒是十分哀慼,只是本縣聽慣了這類故事,也就不覺新鮮。方正,若是你以謊言欺騙本官,定不輕饒,若所言皆是實情,本縣當推遲審判,從容處置。”

方正嘆道:“老爺,信不信由你,小人左右是個死,縱然老爺開恩不殺小人,錢牟也決不會讓小人活下去的。”

狄公一個示意,喬泰立起,將方正押回大牢。

狄公離座,在書齋內踱起步來。喬泰回來,狄公停步說道:“方正所言分明都是真情實話,惡霸錢牟在此弄權,前幾任縣令只不過是惟他命是聽的傀儡。當地百姓對我們冷眼相待,原因就在於此。”

喬泰拳頭打在膝上,說道:“難道我們也在錢牟面前低頭不成!”

狄公淡然一笑道:“時候不早了,你二人也好退去將息,明日我有許多差使要委派你等。我還要在此看看舊日檔目案牘,半個左右時辰也就離去。”

喬、陶二人意欲留下相助,狄公執意不肯,二人只好作罷。

喬泰、陶甘離去後,狄公手捧蠟燭,走進隔壁檔房,用衣袖拂去公文箱標籤上的灰土黴跡,仔細一瞧,卻見手邊一箱案卷箱蓋上寫了八年以前的日期。

狄公將此箱移至內行書齋,取出卷日,鋪子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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