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問題是,就算謝冰沒那能耐得真的,但他可以搞個假的嘛。
宅二前邊說過,“祠部牒”這東西也有假的,雖然少,但是也有。
辦這種假照的人,往往不是尋常騙子。
因為尋常騙子拿著它沒用。
道法不是魔術,驅邪也不是靠幾手視覺遊戲就能糊弄過去的,那是玩命的買賣,沒能耐真的是會駕鶴西遊的。
尋常騙子,不敢幹這事。
那拿著這些假證件的,是哪些人呢?
是那些稍微有點道行、可是又遠遠不夠能耐考到“祠部牒”、連半吊子都算不上的無背景野路子術士。
國家雖然對異能人士管理嚴格、待遇優厚,但是政府也不是什麼小魚小蝦都養著。
這群沒有背景、沒有師承、沒有實力、不知道從哪兒學到了幾手不知道管用不管用的術法、卻還妄想靠著它們賺大錢的人,有的就起了歪心思,打起了“祠部牒”的主意。
但使用假的“祠部牒”的人,是不敢過於高調的,他們永遠不敢自稱“某大師”,然後站在大庭廣眾之下明目張膽的行騙。
懾於“祠部”的威勢,為了不引起“祠部”的注意,他們遊竄於小型市鎮,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騙騙那些沒見過市面的土大款,也就心滿意足。
“祠部”內部,對這樣的小術士,持比較放任的態度。
畢竟全國靈異事件那麼多,有這些會點三腳貓法術的人在,也可以幫著分擔一些。只要沒人舉報,騙子也沒做的太過分,“祠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過去了。
畢竟這群術士,不過就是求財而已。
既然要的不是“祠部”的錢,事主也不差錢,那麼只要事兒的確給辦了,那就按老規矩,“民不舉,則官不究”。
何況,這樣的野路子術士在中土全國實在是不少,而且是到處流竄著整錢,“祠部”要想抓他們,執法成本也太高了。
說不定用來追蹤他們的錢,比他們從土財主身上榨的錢都多。
這群人大多數對社會治安也沒什麼壞處,既然“管不勝管”,那就不管也罷了,只要別做的太過分,對這幫人,“祠部”就拿他們當個屁:
放了就得了。
可有一點,像謝冰這種用邪門外道的辦法做局、謀財害命的人,“祠部”決不姑息。
一經核實,定然追究到底。
而且,如果有哪個持有“祠部牒”的人,知道誰幹了這種事卻沒有及時阻止、或者沒有儘自己全力去抓辦這個事的人,肯定要受很嚴厲的處分。
搞不好還要被視做同黨,一起吃“瓜落”(這兩個字讀音是gualao,一個一聲一個四聲,就是被牽連、被連累的意思),連家庭親屬都會被徹查。
都是用法術坑錢,二者待遇差別怎麼這麼大呢?
因為這兩種坑錢性質已經不同了,舉個也許並不恰當的例子:
有人通點醫術,但是他沒有行醫執照。為了改善生活,這人偷偷摸摸的給鄰居扎扎針、拔拔罐治點小病,治好了收幾個錢、拿人幾斤瓜菜貼補家用。
像這樣的人,各個小鄉村裡多的是,只要他不把誰治死了,公安局不會興師動眾的去抓他;
但誰要是為了讓別人到他這裡看病往水井裡下巴豆,公安局知道了不收拾他才怪了。
謝冰這種人乾的事兒,性質比往水井裡下巴豆嚴重多了。
因為這類用各種方式人工製造出來、又被驅走的魂魄對活人的怨恨是很強烈的,“惡鬼無心”,放出去肯定要害人,到時候問題就大了。
本來不用死人的事兒,也會出現人員傷亡。
在“魑魅之匣”在全國範圍內不停被發現以後,“祠部”裡管事兒的人,特意傳下話來:
每個“祠部”工作人員,必須見一個盒子就追回一個,絕不放過一個漏網之魚,同時不計代價,不擇手段,無論如何都要把這個東西流出來的源頭給找到。
所有用這個盒子的人,沒辦法活捉的,可以不用上報就地清理;
能活捉的,從對方身上得到所有能得到的資訊以後,也可以“便宜行事”。
為了追蹤“魑魅之匣”造成的嫌疑人傷亡,上司是不追究的:
只要人證物證確鑿無誤,並能肯定該嫌疑人,確實使用了“魑魅之匣”。
作者有話要說:
☆、第十章
等悠悠問的差不多、林濤也說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