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不完的問題:你怎麼會想到那件事?你怎麼會那麼寫?她是個小東西,吱吱喳喳地引人注意,喜歡撒嬌——像史迪林的鴿子一樣不設防、忠實而愚蠢。海倫叫她“小母雞”,但蓋普著了迷;他不叫她綽號。波西家族讓他對綽號有種揮之不去的厭惡。他也喜歡辛迪的問題。

辛迪打算休學,因為她覺得女子學院不適合她;她說她需要跟成年人一起生活,接觸男人,雖然校方准許她搬出校園——大一下學期開始,就可以在校外租公寓——她還是覺得這所學校“限制”太多,她要一個“更真實的環境”。她想象蓋普筆下的維也納就是“更真實的環境”,儘管蓋普努力向她解釋那純屬虛構。蓋普覺得小母雞不知天高地厚,跟香蕉一樣柔軟,容易揉捏。可是他發覺自己要她,他覺得她輕易可到手——就像康特納大道上的妓女,就等他開口。他唯一要付的代價就是撒謊。

海倫唸了一篇知名新聞雜誌上的書評給他聽;書評說《拖延》是“一本複雜、動人的小說,有尖銳的歷史迴音……劇情環繞著青春的憧憬與痛苦”。

“他媽的什麼‘青春的憧憬與痛苦’。”蓋普說。這時刻正好有一種青春憧憬在困擾他。

說到“劇情”部分:跟海倫結婚的頭五年,蓋普只經驗過一次真實人生戲劇,而它跟他的關係也不大。

蓋普見到那女孩時,正在市立公園裡的小徑上跑步,他正前方有個赤裸的十歲女孩在奔跑。當她發覺快要被他超過,就倒在地上矇住自己的臉,然後試圖遮掩自己的下腹部,接著是還不存在的胸部。天很冷,已是深秋,蓋普看見孩子大腿上有血跡,還有她恐懼、腫脹的眼睛。她對著他不斷尖叫、尖叫。

“你出了什麼事?”他問,雖然他已經知道了。他四下張望,可是周遭沒有人。她把受傷的膝蓋緊抱在胸前,繼續尖叫。蓋普說:“我不會傷害你,我要幫助你。”但孩子哭喊得更大聲。我的天,當然囉!蓋普想到:那侵犯兒童的可怕罪犯說不定也對她說過相同的話,就在不久前。“他往哪兒去了?”蓋普問她。然後他換了語調,試圖說服她相信他跟她是一國的。“我要為你殺死他。”他告訴她。她靜靜地瞪著他,她的頭搖了又搖,她的手指把自己手臂上繃緊的面板捏了又捏。蓋普說:“拜託你,可以告訴我你的衣服在哪兒嗎?”除了身上浸滿汗水的T恤,他沒有衣服可以給她穿。他穿著慢跑短褲、慢跑鞋。他把T恤脫下,立刻覺得冷;女孩大聲哭嚎,極其大聲,而且把臉蒙起來。“不,別怕,是要給你穿的,”蓋普告訴她。他讓T恤掉落在她身上,但她立刻掙扎擺脫,並把它踢開;然後她把嘴張得很大,開始咬自己的拳頭。

“她還沒大到可以辨出性徵,”蓋普寫道,“只有|乳頭周圍稍微隆起,有些許女孩的意味。她無毛的外蔭部沒有明顯的性徵,一雙手也還是看不出性別的小孩手。或許她的嘴巴有點性感——她的嘴唇浮腫——但那不是她自己造成的。”

蓋普開始哭泣。天空是灰色的,他們周圍全是枯葉,當蓋普放聲大哭,女孩撿起T恤披在身上。他們就處於這種古怪的對應姿勢——孩子蹲在蓋普的T恤底下,瑟縮在他腳邊,蓋普在她上方號啕大哭——兩人一組的公園騎警騎到小徑上,看見這名一望即知的侵害兒童罪犯和他的受害者。蓋普寫道,一員騎警策馬衝到蓋普與女孩中間,將他們分開,“差點踏傷了女孩”。另一員騎警一記警棍敲到蓋普的鎖骨上;他寫道,他半邊身體都麻痺了——但另一邊沒事。他用“另一邊”把騎警拖下馬來。“不是我,你這混蛋!”蓋普大吼道,“我剛發現她,就在這兒——一分鐘之前。”

7色膽包天(8)

警察趴在枯葉上,手穩穩地握緊出鞘的槍。另一名騎警還在作勢欲躍的馬上,朝女孩喊道:“是不是他?”孩子似乎很怕馬。她看看馬,又看看蓋普。恐怕她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都還弄不清楚,蓋普想道——更不要說誰幹的了。但女孩猛烈地搖頭。“他往哪個方向跑了?”馬上的警察問。但女孩仍然望著蓋普。她拉拉自己的下巴,摸摸面頰——她試圖用手勢表達。顯然她喪失了說話的能力;還是她沒有舌頭,蓋普忽然想起愛倫·詹姆絲會員。

“有鬍子,”坐在樹葉上的警察說;他已經站了起來,但槍還沒有回鞘。“她要告訴我們那人有鬍子。”當時蓋普也留著鬍子。

“那人有鬍子?”蓋普道,“像我一樣嗎?”他摸著自己沾滿汗珠的黑色絡腮鬍問女孩。但她搖搖頭,用手指比著自己紅腫的上唇。

“八字鬍!”蓋普喊道,女孩點點頭。

她指向蓋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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