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因為他到處亂塗亂畫,還毀了母親的幾塊刺繡。
他的目光落在白色的桌布上。
他數了數咖啡廳裡的桌子。大概有十二張或更多。除此之外,上面一層還有些桌子。
他動手把所有桌布都揪下來。從上面那層蒐羅下來十四塊。在一個架子裡還找到些備用桌布。等他弄完之後,一共是三十三塊桌布堆在他面前。
他把這些桌布的角互相系在一起,系成一個三乘十一塊桌布連起來的大長方形。為了在打結時能夠自由活動,他不得不把桌子椅子都推到邊上。他用了半個小時才幹完,然後就去拿顏料。他決定用黑色。
寫上他的名字?還是寫電話號碼?或者只寫救命?
他在開始往上塗寫之前猶豫了一會兒。然後就很順當地一直幹了下來。這活計可不那麼容易幹,因為系在一起的桌布上有好多褶子。另外還得測算一下間距,還得把顏料塗抹得又厚又多,好讓字足夠大。
他把管子裡剩下的那點顏料用來寫他的電話號碼,牆上、桌子上和地上都寫了一通。
觀景用的窗戶是打不開的,於是他舉起步槍,在左邊和右邊各打碎了一塊窗框裡的玻璃。隨著砰砰的槍聲,幾秒鐘後是玻璃破碎的當啷聲,爆裂開來的玻璃下雨般落在露臺上。風猛烈地吹進咖啡廳,把選單從光禿禿的桌子上掃落,吧檯裡的杯碟也被吹得一個勁兒顫抖。
約納斯用槍托把還插在窗框裡的玻璃碎片敲掉。他拿著桌布大旗的兩端走到窗旁,站在窗邊,感到很不舒服。他發覺應該先把轉盤關掉才對。咖啡廳圍著塔轉圈並不能讓他做起來更容易,而是恰恰相反。風像抽鞭子一樣往他臉上刮。眼睛直流眼淚。他感覺自己隨時都可能掉下去。儘管如此,他終究還是把最邊上那三張桌布的一頭緊緊繫在了窗框上。不管怎麼說,桌布畢竟只是幾塊薄布,而且他確信照這樣子繫住可以堅持很長時間。
他把桌布大旗攏成一團,向窗外拋了出去。旗子先是耷拉著。很快風就把它吹得揚了起來,可是旗上的字卻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