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甲往窯裡跨點,乙見了得躲開,不能瞧看,亦不準聽。如若瞧著,再聽著,那神秘的法子豈不會了?江湖人常說“寧給十吊錢,不把藝來傳”,別人要花他多少錢都能成,可是要學他的本領,那可就難了。 我老雲在各省常聽他們江湖人說:“XXX可不成,他連生意下處都沒住過。”聽他們這種口吻可以推測的出來,如若住過生意下處的人,一定能懂得江湖規律,事事都能曉得。江湖人對於久住生意下處的人,就尊敬的不得了呀!如若沒住過生意下處的,他許不懂得江湖規律,就是懂得點亦是一知半解,不能全都懂得。如若江湖人有所討論時,對於沒住過下處的人,便都輕視他,他遇事還得少說話,倘若多說話,便有人說:“你沒住過生意下處,懂得什麼!”好像他沒有發言權一樣。
可是開這生意下處和開店一樣,如若外人進來,就說:“沒有閒房。不住外界人。如若是江湖人,不管有閒房沒有,有閒地方沒有,愣往裡走。沒地方,大家有義氣亦得勻個地方。開生意下處的人,對於江湖人的規律都要懂得。用個夥計,亦得懂得各行行規。他們夥計、掌櫃的,對於江湖人眼界得寬,認識的越多越好。生意下處的買賣能否發達?立的住立不住?全看當地的長春會主要人的本領如何了。
長春會的主要人對外的事很多。譬如某處要開個廟會,本地的紳士們亦立XXX會,由大家推舉出來幾位素有聲望的當會長,主持廟會的事務。這種人要想借廟會之力,興隆本地,首先得請江湖最有名望的人在他們那個地方成立長春會。給他們按著會期給邀各樣的生意。不論是什麼地方創辦廟會,沒有江湖中的各樣玩藝兒絕不能成的。可是在各種生意沒到之先,長春會的主要人得和當地的紳士商議好嘍,可著他們那個地方由江湖人先挑,把好地方選擇好啦,指定了是江湖人使用。別的行當給多少錢亦不給使用。各樣生意來全了,得由長春會的主要人指定某處是擱文生意的地方,某處是擱武生意的地方。什麼叫文生意呢?算卦的、相面的、擺小攤子賣藥的、點痣的……凡是不帶鑼鼓,“圓小粘子”(場子圍不了多少人,調侃兒叫小粘子)都是文生意;變戲法的、打把式賣藝的、拉洋片的,都是武生意。可是武生意不準挨著文生意。那相面的全憑唇齒之能,向圍著的人說話,叫人聽著入味才能掙錢。如若挨著個變戲法的,鑼鼓亂響,震的人們耳音亂了,那相面的就不用掙錢了。長春會規定了哪裡是武生意的地方,那變戲法、拉洋片、打把式賣藝的,就往那裡擱生意,絕不會亂擱場了。至於什麼生意與什麼生意之間,攤子應該離多遠、場子離多遠,亦有一定的尺寸。誰亦不能礙誰的事。至於各種江湖玩藝所佔的地勢給本地XXX會應拿多少錢的花銷,亦由長春會的主要人與本地官商紳士事先商議妥當,到了收這筆錢的時候,亦得有長春會的人,會同本地紳士挨著攤子、場子臨時去收。總而言之,長春會的人如若與本地紳士商議各種事務,以不叫江湖人受損失,不受本地人欺壓為最要緊的職責。現如今各省的鄉鎮所立的廟會,都是江湖人給他們興旺起來的,哪處亦是,年年如是,沒有不發達的。
江湖人的舊組織各處長春會的領袖(2)
這種江湖人組織的長春會,各縣的鄉鎮全都存在的。這種江湖團體是流動的性質,隨時的集合,亦無人管轄,亦無人指導,官府並不立案。他們對內就為調劑江湖人的做生意的地方、糾正江湖的規律,對外就是與各地XX會聯合,解決一切的地皮臨時租價與江湖人適用的地勢而已。就以北平東邊說吧,那裡有個最大的廟會是丫髻山。那京東的各縣鄉民,屆時都往那裡進香。江湖 的人們,各行生意亦都“頂那個神湊子”(江湖人管廟會香會調侃叫神湊子),那裡的長春會首領是難當的。當初有個“迫金扶柳,挑招漢的”高景全(江湖人管騎驢調侃兒叫迫金扶柳,管賣眼藥的調侃兒叫挑招漢的),他老闖江湖有年,眼皮亦寬,是江湖人都和他們有來往。他到了丫髻山,大家推舉他為那裡的長春會的會長,這樣職任是沒有期限的。要不是有了最大的過處,犯了眾怒,或是自己不願幹了,才能算完。那高景全當了多年會長,亦沒從中取利,直到他幹膩了,在天津三條石普樂園前邊“安了招漢座子”(江湖人管開鋪子賣眼藥,調侃兒叫招漢座子),才與丫髻山的長春會脫離關係。
在早年帝制時代,沒有什麼團體和組織。入民國以來,農工商學兵,都有了團體與組織,以及會計師、律師、新聞界、評書界等,都算是自由職業團體,亦都有健全的組織。唯有江湖的藝人與這些行業的性質俱都不同:在鄉間有長春會,他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