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3 / 4)

小說:2003紐扣殺人案 作者:古詩樂

介紹她到邱源家工作。張守震與王升曾經是小學同學。案發前與杜群聯絡的原因是為了瞭解王升的藏品去向。案發時,自稱在家寫文章,無人證明。聯絡地址:四河路100號1203室。

4。程華:52歲,私營服裝廠老闆,其女兒與邱源的女兒邱元元一起於三年前(2001年4月)離家出走後失蹤。案發前跟杜群聯絡的原因同上。案發時,他在公司開會,有12位公司職員證明了這一點。聯絡地址:環島路12號2302室。

5。苗峰:45歲,裁縫,單身,無婚史,無小孩,經營一家高階西裝裁剪店,店鋪位於市中心。案發前與杜群聯絡的原因同上。案發時,他在店裡裁剪衣服,兩名小工可以證明。聯絡地址:陽朔路15號。

6。邱源:45歲,實業家。育有一對雙胞胎女兒,大女兒邱元元三年前失蹤。杜群案發時,自稱在家裡寫文章,邱源的妻子為其作證明。

整理完“保姆被殺案“的背景資料,簡東平覺得整個案件中最為驚悚的莫過於麻油和老鼠這兩個細節了。看來兇手不僅殘忍,而且還非常有創意,懂得營造氣氛和用身邊最平常的東西來製造不平凡的效果。老鼠啃噬,未必能毀掉被害人的容貌、指紋或別的身體特徵,作為毀屍滅跡的手法,它不算高明,但它卻能最大程度地製造戲劇效果。兇手採用這種方式對待死者的屍體,若不是非常痛恨死者,那就是他個人風格的一種體現,他好像有意要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嗜血成性的變態殺人犯。所以,老鼠和麻油在這個案子中,與其說是犯罪手法的一部分,倒不如說是表演的一部分。這說明,兇手很自負,對自己的智商和行動力極有信心,有很強的表現欲,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人未必是個成功者,也許,是一個離成功只差一步的人。

第二個案子:女招待失蹤案

失蹤女子姓名:華雲,

職業:收藏傢俱樂部的女招待。

失蹤時間:2001年2月20日晚10點下班後下落不明。

背景資料:華雲,陝西人,2000年來本市打工,與其父母及一個妹妹一起生活。經老鄉介紹認識劉毅仁後,自2000年6月起到收藏傢俱樂部當女招待,其妹妹則在劉毅仁的“香香飯店”擔任服務員領班。據同事反應,華雲性格開朗,在單位里人緣較好。失蹤前,她曾與收藏傢俱樂部的成員王升的兒子有過交往,但根據王升的鄰居反應,華雲與王升本人也有曖昧關係,後經警方盤問,王升承認自己與華雲之間有兩性關係。

口供記錄:

王木:職業,軟體工程師,(3月2日)

我跟華雲是2000年11月開始談戀愛的。我非常喜歡她,我是個比較悶的人,說話不多,有時候也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所以看見一個那麼能說會道的女孩,心裡一開始是羨慕,羨慕她那麼能說,接著就開始喜歡她了。我覺得她好像是把我要說的都說了,而且還好像是說到了我心裡。我是真的喜歡她,她那時候好像也很喜歡我,雖然她是外地人,但是我從來沒嫌棄過她,我喜歡聽她說那口好聽的普通話。我完全被她迷住了。對,我們是有關係,這也是很自然的事,喜歡就會有這種事。在這方面,她比我有經驗。

我不知道她後來是怎麼跟我父親搞在一起的。但是我知道她跟我父親是什麼關係。有一次我覺得身體不舒服,下午提前下班,回到家就看見他們在一起,就在我父親的房間裡,我聽見了他們的聲音,也看到了他們。後來我問華雲,她自己也承認了。她說我們之間只是普通朋友,算不上戀人,至於她跟父親,她說我父親比我大方,也比我有趣,每次跟他在一起後,他都會給她一些好處。為了她,我跟父親大吵了一架,父親叫我別把她當回事,因為她還跟別的俱樂部成員上過床,他們有的給她錢,有的給她首飾,有的給她妹妹工作,當然也有被她拒絕的,她不喜歡窮人,也不喜歡有古怪嗜好的男人。我開始不相信這些,後來問了她本人,她居然也承認了,從那時候起,我就開始看不起她了,我覺得她就是個妓女,我對她再也沒任何興趣。我後悔跟她有那些事。

她失蹤前,跟我已經沒有來往了,她的事我不知道。當然,經歷過這事後,誰也高興不起來,我心情的確不好,再也不想工作了,我辭職了,想休息一段時間。你們別再問我了,我什麼都不知道。我跟我父親也沒什麼可說的,他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人,以前老是偷東西,我媽幾乎就是被他氣死的,我本來指望他出獄後會有所改變,現在看來這只是個奢望。從小到大,他從來就不是個好父親,我從不指望從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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