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小說:2003紐扣殺人案 作者:古詩樂

西似的。杜群說,她在他家幹活的時候,他也這樣,她走到哪裡他都盯著她。我問她,既然這樣,你為什麼還要在他家幹,她說,杜群教她很多東西。王升好像是突然呼吸困難死的,我不清楚,我對王升就瞭解這些。

對,他的兒子是幾年前自殺的,聽說留了封遺書去跳河了,後來沒找到屍體。王升很少談起他的兒子,我知道的都是杜群告訴我的。

杜群沒有仇人,也沒朋友,她有個姐姐,不過那女人是個勢利鬼,根本不和杜群來往。出事前一個星期,杜群到環島路去了三次,她說是邱老闆叫她去買千層油糕的,但是我知道那個油糕鋪不在環島路,已經搬到三門路去了,離原來的店址有一站路的距離。我為什麼知道這些?因為三次都是我送她去的,我有摩托車,時間是中午12點左右,我把她送到那裡就回去了。我也喜歡吃千層油糕,她總會給我捎上一些。不知道這算不算線索,我能想到的就是這些了。希望警方能儘快把殺害杜群的兇手。

備忘錄:關於“保姆被殺案”的現場總結。

案發時間:2003年11月29日晚9點半

案發地點:A區四河路忘生橋橋洞下

現場勘查:1。死者全身赤裸,身上披一條淡綠色軍用舊毯子。2。死者身上被澆灌大量芝麻油,其香味吸引了橋洞附近大量老鼠前來啃噬屍體,因此屍體上遍佈咬痕。3。死者手心裡捏有一顆紅色玻璃狀紐扣,紐扣內紅色物體尚待查明。4。死者周圍沒有證明其身份的物品。

法醫報告:被害人死於勒殺,兇器為一根電線(已在棄屍地點附近找到)。死亡時間估計為當日下午3點至5點。

被害人案發當日行蹤調查報告:

1。被害人失蹤24小時後,其僱主報了警。12月1日下午,經被害人家屬和僱主辨認,死者確實是杜群(死者面部遭到啃噬,但基本輪廓和麵部特徵保留完整)

2。被害人於11月29日上午9點離開邱家,9點零五分左右出現在距邱家500米左右的57路公共汽車站上,手裡提一個黑色皮包。(注:該皮包尚未找到)

3。10點左右,被害人出現在環島路上,在書報攤停留了大約15分鐘,神情煩躁不安,向書報攤老闆詢問兩次時間,書報攤老闆最後答覆的時間大約是10點一刻,她匆匆離去。

4。10點30分左右,有人看見被害人在三門路18號,“米糕小鋪”購買千層油糕。(原米糕鋪地址為環島路102號,該鋪於一個月前搬到新址)

5。10點45,有人看見被害人在三門路49號附近徘徊,對馬路修車鋪的人反映她在那裡逗留了將近十分鐘,後來接了一個電話後離去。

6。11點半,被害人出現在勝利路路口(此地距離邱源家大約1公里)。

7。12點,有人看見她走進了勝利路98弄,之後不知所蹤。(注:勝利路98號後門通麗池路。)

電話記錄調查報告:

1。案發當天電話紀錄:事發當日上午10點45分左右,她曾經接到一個電話,電話持續3分鐘,對方機主名叫劉毅仁,家住麗池路38號樓上。此人在麗池路38號樓下經營一傢俬營飯店――“香香飯店”。11點30分,被害人接到一個公用電話,公用電話亭所在位置是勝利路路口,電話持續了兩分鐘,沒人看見打電話的人。

2。最後兩週電話紀錄:被害人在事發前兩週曾頻繁跟5個人聯絡,他們分別是劉毅仁、陸勁、張守震、程華、苗峰。據調查上述5人均為收藏傢俱樂部成員,邱源也是其中成員。

“保姆被殺案”不在場證明調查結果:

1。劉毅仁:男,飯店老闆兼廚師,48歲,經營“香香飯店”。其妻一年半前患乳腺癌病逝,與鄰居關係良好,無子女,無不良紀錄,無前科,自稱不認識杜群,打電話與杜群聯絡只是為了瞭解王升藏品的去向,因為杜群曾是王升的保姆。案發時,劉自稱在家午睡,無人證明。聯絡地址,麗池路38號。

2。陸勁:男,A中學美術教師,35歲。未婚,無女友,父母在外地工作,目前獨自在本市工作生活。工作狀態一般,人際關係一般,學生對他上的課反映平平。無不良嗜好,無前科。自稱不認識杜群,與其聯絡是為了瞭解王升的藏品去向。案發時自稱在家午睡,無人證明。聯絡地址:麗池路48號。

3。張守震:《大江》雜誌副主編,50歲,離婚單身,以擅長寫雜文聞名。愛好收藏工藝品。自稱與杜群不認識,經王升推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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