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白日夢場面以保護自己免受嚴酷現實的摧殘。但若稱之為心血來潮式的意念性影象,那浮現於眼前的場景未免過於栩栩如生淋漓盡致,對我的存在本身未免過於息息相關。我可以清清楚楚地記起當時環繞我的氣息和聲響,可以切身感受到9 或10歲的我所感覺的困惑、慌亂和無可名狀的恐怖。無論誰怎麼說,那確實發生在自己身上。儘管它已被某種力封閉在意識深處,但其封條已由於我身陷絕境而脫落,從而使其浮上表面。某種力?
肯定起因於為掌握模糊能力而施行的腦手術。是他們把我的記憶推上意識之壁,長期以來是他們從我身上奪走了我的記憶。
如此想來,我漸漸氣憤起來。任何人都不具有剝奪我記憶的權利。那是我自身的記憶!
剝奪他人的記憶無異於劫掠他人的歲月。隨著怒氣的上升,我覺得什麼恐怖云云何足掛齒。
不管怎樣,反正我要活下去,決心活下去。我一定要活著走出這個令人神經錯亂的黑暗世界,要使被剝奪的記憶重歸己有。世界完蛋也罷完好也罷,關我何事!我必須作為完全的自我獲得再生!
“繩子!”女郎突然叫道。
“繩子?”
“喂快來,有繩子垂下。”
我急步跨上三四階,到她身旁用手心摸石壁,果然有條繩子,繩子是登山用的,不太粗,但很結實。繩頭已垂到我胸部。我抓在手裡,小心地稍微用力拉了拉。根據手感,應該牢牢實實地拴在什麼上面。
“肯定是祖父,”女郎說道,“是祖父為我們垂下繩子。”
“為慎重起見,還是再爬一圈吧。”我說。
我們急不可耐地物色下腳處,繞這螺旋“塔”爬了一週。繩子仍垂在同一位置。繩子每隔30厘米打一個結,以便於我們搭腳。如果繩子果真直通往“塔”頂,我們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是祖父,毫無疑問。他那人心細得很。”
“果然。”我說,“能爬繩子?”
“當然,”女郎道,“爬繩子從小就很拿手。沒爬過?”
“那麼你先爬。”我說,“爬到頂朝下晃晃電筒,我再開始爬。”
“那樣水可就淹上來了,還是一起爬好,不好麼?”
“爬山時原則上一條繩子一個人。因為繩子強度有問題,再說兩人一起爬不容易,時間也花得多。況且就算淹上來,只要抓住繩子也總可以爬上去。”
“真看不出你這人倒挺勇敢的。”女郎說。
我猜想她可能再吻我一下,在黑暗中靜靜等著。不料她沒有理睬,已開始迅速上爬。我雙手抓住巖角,仰望她隨著胡亂搖晃的電簡光束往上爬去。那光景恰似酩酊大醉的魂靈踉踉蹌蹌地返回天空。凝望之間,我很想喝一口威士忌。但威士忌裝在背部的揹包中,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在如此搖搖欲墜的狀態下扭過身體卸下揹包從中取出威士忌瓶子。於是打消這個念頭,而代之以在腦海中想象自己喝威士忌的情景。整潔幽靜的酒吧,裝著核桃的大碗,低聲流出的MJQ 的《旺多姆》旋律,60ML大杯冰鎮威士忌。我把酒杯置於檯面,袖手注視良久。威士忌這東西一開始是要靜靜觀賞的,觀賞夠了才喝,同對待漂亮女孩一樣。想到這裡,我發覺自己沒有西服和輕便風衣。我所擁有的像樣西服全被那兩個神經病用刀子割得體無完膚。糟糕!該穿什麼衣服去呢?去酒吧之前需要先解決西服。我打定主意:做一套藏青色蘇格蘭呢料西裝好了。青色要格調高雅,紐扣三個,肩部要渾然天成,腋下要不收緊的傳統樣式,就是60年代初喬治·佩帕德穿的那種貨色。襯衫要藍色的,藍得沉穩而略帶漂白之感。質地為厚實的牛津布,領口色調則儘可能普通正規。領帶雙色條紋即可。紅與綠。紅為鍺紅,綠則如怒濤翻騰的大海,或者藍也未嘗不可。我要去一家時髦的男士用品店購置齊全,穿戴好再走進一間酒吧,要一大杯蘇格蘭冰鎮威士忌。螞蝗也好夜鬼也好帶爪魚也好,任憑它們在地下世界橫行霸道。我可要在地上世界身穿藏青色蘇格蘭呢料西裝,品味蘇格蘭進口的威士忌。
驀地注意到時,水聲已經停了。大概洞穴已不再噴水。或許水位過高而聽不到水聲。但對於我,似乎怎麼都無所謂。我已下定決心,無論如何要活下去,並使記憶失而復得。任何人都再也別想隨心所欲地操縱我。我恨不得對全世界高喊,任何人都再也別想隨心所欲地操縱我!
可是,在這黑洞洞的地底下體附岩石之時,隨即高喊也全無效用。於是我並不喊,而歪頭向上打量。女郎爬得比我想的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