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小說:原來雍正 作者:垃圾王

曾靜跟著欽差大臣杭奕祿,遍走江南江寧、蘇州、杭州等地,到處現身說法,宣講雍正親自編撰的《大義覺迷錄》,逐條駁斥自己“妄加”給雍正的十大罪狀……張熙則跟著尚書史貽直遍走陝西等地,麻木不仁地做同樣的事情。

一場鬧劇,又是一場慘劇。由此引發的呂留良文字獄案,以大逆謀反罪結案。已死的呂留良、呂留良的兒子進士呂葆中、呂留良的學生嚴鴻逵戮屍梟示;呂留良另一個兒子呂毅中、嚴鴻逵的學生沈在寬斬立決;“刊刻逆書”、“往來契厚”、“陰相援結”的車鼎豐、車鼎賁、孫用克、周敬輿斬監候,秋後處決;呂、嚴兩家眾多孫輩從寬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其他從犯或流二千里三千里,或杖責,或給功臣家為奴。

鬧劇,慘劇,由一個人導演出來,這個人便是雍正。

在處理整個案件的過程中,雍正的情緒與作為均有耐人尋味的反常之處。

當獲悉曾靜致嶽鍾琪的策反書時,雍正竟至反常地“驚訝墜淚”。他說:“夢中亦未料天下有人如此論朕也。”平心而論,雍正對社會上關於他的種種非議,應該有思想準備,也確實有思想準備。他清楚,“從來仇敵之人,造為誹謗,以洩其忿者往往有之”,這種人“必有怨望之詞”。

但是,其時已是雍正六年九月。

這個時候,非但允禟、允禩、允禵、允礻我等異己勢力已被先後剷除,即使是年羹堯、隆科多等知情、又有可能影響皇權的前功臣也已先後伏法。而像曾靜、張熙這樣居於僻處窮鄉、無書可讀、訊息閉塞的人,卻瞭解或自以為了解宮廷鬥爭錯綜複雜的細節,而仍在指斥雍正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懷疑誅忠。雍正“不料其誣衊詆譭、怪誕奇特至於此極,亦不料有曾靜張熙輩遂信以為實,而便生背叛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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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可畏(3)

對於嶽鍾琪與張熙假意盟誓的舉動,雍正過份激動和感激,表現出近乎矯揉造作的反常。他在嶽鍾琪密摺上批道:“覽虛實,不禁淚流滿面。卿此一心,天祖鑑之。此等盟誓,再無不消災滅罪、賜福延生之理。朕嘉閱處實難筆諭。朕與卿君臣之情,乃無量劫之善緣,同會自乘願力而來,協朕為國家養生者,豈泛泛之可比擬。朕實嘉閱之至。”“朕之誠實,卿必盡知,而卿之忠赤,朕實洞曉。朕惟朝夕焚香對天祖叩頭,祝願祈我良佐,多福多壽多男子耳。”

對於張熙、曾靜投書案的處理,雍正小題大做得反常、故作大度得反常。雍正親自主持編纂了四卷本的《大義覺迷錄》,其中包括十道上諭、審訊詞、曾靜四十七篇口供、張熙二篇口供、曾靜一篇《歸仁說》等檔案在內,逐條駁斥了加給他的十條失德之罪。他將此書刊刻頒發至府、州、縣學,大張旗鼓地組織宣傳學習。同時,雍正竟然力排眾議,釋放了曾靜、張熙。他對寵臣說:“遇此種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他對天下說:“朕治天下不以私喜而賞一人,不以私怒而罰一人。”

事實果真如此嗎?將張熙、曾靜投書案與由之引發的呂留良文字獄案連起來看,可以發現,雍正辯解的重點在前者,懲處的重點在後者。雍正實際是製造了一個呂留良政治謀反案,將人們的視線,從雍正個人有沒有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懷疑誅忠等具體問題,轉移到“華夷之辨”、清朝統治中國的合理合法性之上,從而從大的角度證明自己繼統的無可非議。雍正用心可謂良苦。

事情按照雍正的設想進展,事情的結局卻不一定像雍正設想的那樣。

的確,雍正本沒有必要在大清國已鞏固統治數十年、他本人已經當了七年皇帝的情況下,因為一個普通屬下正常履行職責、支援了自己而感激涕零;因為幾個無足輕重、空喊造反、手無縛雞之力的窮酸秀才而喋喋不休地表白自己,為自己辯護,論證自己統治的合法性。一段本來多數人聞所未聞的“秘史”,變成了家喻戶曉的談資,朝野上下、全國城鄉全都知道了,原來還有雍正篡位及種種毫無根據的說法。而雍正喋喋不休、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辯解,卻使更多的人產生“此地無銀三百兩”、“黑狗黑狗越描越醜”的感覺。

曾靜張熙投書案、呂留良文字獄案在高壓下順利解決。雍正卻由此陷入一種“身敗名裂”的鬱悶之中,並從未有過地計較看似無關緊要的輿論與聲譽。

曾靜張熙投書案結案兩個月後,雍正下了決心,遠離京東遵化馬蘭峪父祖的東陵,在京西河北易縣營造自己陵寢的“萬年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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