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部分(1 / 4)

小說:懶仙 作者:辯論

帶著店員們回了店中,示意不是設陷阱,只在店中隔著玻璃瞧著。

王老闆心裡已打定了主意,如果這法子不行,那隻貓下次還來,他就乾脆關門搬場,換個地方,離得遠遠的。有那句老話不是,“咱惹不起,躲得起。”

看熱鬧的人全都不動,繼續圍觀著,期待著這隻貓接下來會做什麼,是吃完腳下的魚轉身就走,還是下來把王老闆孝敬的那條再取走。就連附近一些不打算看熱鬧的,也都被此事吸引的好奇心起,放下手頭的事過來。一些過往的路人,看見這裡聚這麼多人,也都紛紛跑過來跟著一起圍觀,打聽到了是什麼事,稱奇不已,議論紛紛,還有人拿出了手機來拍攝著。更有人心思活,看出了這是個新鮮事,很具有報導性,便打電話給了電視臺、報社等媒體,還因此賺了點零花錢。也有人把拍下來的影片釋出到網上,成為點選新高,各大網站紛紛轉載,成為遍及全國的熱門事件,被稱為“貓精門”。

總之,這隻貓火了。而王老闆也因此因禍得福,因為新聞報導與網路傳播,為他的熟食店打了鋪天蓋地的免費廣告,全國聞名,顧客雲集,尤其被貓精花花頻繁偷取的烤魚更是賣得火熱,每天都供不應求,甚至還有人從外地大老遠的慕名而來。王老闆看出商機,乾脆將店鋪名稱改成了“貓精熟食店”,並以奶牛貓的形象作為商標圖案與品牌LOGO。

王老闆賺得缽滿盆滿,一年之內連開了十家分店,再也不記恨這隻貓,而是將其當作了自己的招財貓。只是,後來這隻貓卻再也沒有出現過,好像真是收了他的孝敬放過了他,這又讓王老闆還頗為有點想念,尤其是在發現這隻貓所帶給他的好處後。

當然,這是後話。眼下,貓精花花未負眾望。它很快吃完腳下的烤魚,將魚骨扔下,然後看了眼熟食店中的王老闆,心道:“看你這麼可憐,又這麼上路知道孝敬,本小姐就好心放過你吧唉,有點兒可惜呢,這家店的烤魚味道很好呢………”

花花發著感嘆躍下地來,一下穩穩當當地便躍到了剩著烤魚的盤子邊,張口叨上,再又輕盈迅捷地反身躍上廣告牌,然後藉著各樓層的空調室外機器為踏點,縱躍如飛地登上樓頂,消失不見。

眾人望著花花消失的身影,一時都有些呆滯,好一會兒方才回過神來,各自議論紛紛,有驚訝的,有懷疑的,有探究的,有興奮的……有說真是成精了的,有說是外星貓,還有說別看外表是貓,可能是隻人工智慧的機器貓………眾說紛紜,不一而足。但還是說成精的多,也是流傳最廣、最被認可的說法,故而才被稱作“貓精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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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主人,我錯了

第七十八章主人,我錯了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快樂的小花貓,不用辛苦去捉老鼠,有魚吃,睡懶覺,天天還能夠看電視,住著大房子啊能上網………”

貓妖花花在樓頂吃完了王老闆孝敬的那條烤魚,唱著自己改編的歌曲,歡快地奔跑在高樓的樓頂上。它跑的並不快,只是以輕快的步伐悠閒地跑著,當作飯後的運動消食。樓頂上很少有人來,它也不怕被人瞧見一隻貓在唱歌,大膽地唱著。

跑到樓頂盡處,它輕輕縱身一躍,便已橫跨過十來米的距離,跳到了對面另一棟大樓的樓頂上。它就這般在高低錯落的樓頂上賓士著,橫跨樓宇,縱躍如飛,這些高樓大廈在它的腳下像是如履平地。

花花是就近覓食,離住處並不太遠,再加上它穿梭樓宇間而行,儘量走直線,很快就回到了自家的小區。它是從後面進入的小區,然後一棟樓一棟樓的往前跳,跳到自家所在的樓頂上也沒有到前面往下看,便沒有看到樓前方慕南的車。當然,它並不知道方慕南這幾天換用了唐詩語的車,看見了也只以為是唐詩語的。

但便以為是唐詩語的,它也能提前有點兒準備,不會冒然而進。現在卻是毫不知情,跳到自家的樓頂後,便從後面藉著各家的陽臺一層一層往下跳,打算跳到地面後從後面施展土遁術穿牆進家。窗戶雖然都是開著的,但外面卻都裝有鋼鐵護欄,它鑽不進去。

它體內妖丹的前主人那隻鼠妖本就擅長遁地之術,它吞了鼠妖的妖丹,也從中承襲了這一項本領。雖然還不能像那隻鼠妖般做到遁地而行,但用來穿牆,以它現在的修為卻是能夠做到了。而且做的輕鬆自如,十分熟練。它去年回來後,能夠進得這所房子,便是靠苦練了這項本領有成,不然也是進不去。

這隻貓也是最近自由散漫慣了,再加本領漸強,也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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