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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單單是武松在犯渾,實際上是施耐庵好歹不分,愣要把壞人當好人,把鐵桿兒歹徒寫成是英雄、好漢、義士。——這裡面,並不是施耐庵分不出好壞人,而是有他不能明說的苦衷。簡單說,他生活在元朝那個異族統治的黑暗社會,身受種種壓迫,巴不得老百姓起來造反,推翻元朝的統治。而敢於起來造反的,絕不是“安善良民”,而只能依靠這種敢於殺人放火的歹徒和遊民。——這個問題,我在“導讀”中已經作為專題介紹過,不再重複。
《水滸傳》中不止一次提到賣人肉饅頭的黑店。有一些點評《水滸傳》的專家,運用階級分析法,把這種現象解釋成:因為貪官汙吏橫行,苛捐雜稅盤剝,老百姓活不下去,只好鋌而走險。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從書中看,張青為小事殺了和尚,放火燒了寺院,以攔路搶劫為業,後來碰見個老盜,傳授了許多本事,還把拿殺人不當一回事兒的女兒嫁給他,兩口子從此以開黑店、殺人賣人肉饅頭為業。在任何一個社會中,從任何一個角度看,這種人絕對不是好人。他們開的是路邊小店,殺不了達官貴人,而只能殺過往客商。他們並不是被壓迫被壓榨的貧苦農民,而是貨真價實的歹徒,屬於流氓無產階級,對國家對社會只起破壞、禍害作用而不具有任何反抗性、革命性。他們後來參與梁山泊“大聚義”,也不是反抗官府的結果,更不是要為農民階級謀福利、求解放,而是本身無法生存,上山避禍,加上朋友的裹脅,從單幹走向集體,如此而已。——無產階級革命派把這樣的人“引為同類”,簡直是為“無產階級”抹黑,貶低了“革命”二字。
在百姓中間,大體上可以分為“順民”和“暴民”這樣兩大類。“順民”是“逼也不反”的,而“暴民”則“不逼也反”。張青夫妻倆,應該屬於後者。
據新聞報道,新中國建國後西北某地,居然還有一家離派出所不遠的“黑店”,前後謀害了三十多名旅客,也用人肉做菜做包子,而把骸骨存放在一個地窖裡。由此可以證明,在任何一種社會中,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總是有的,但第一絕對是少數,第二這種人絕對是打擊物件,而不是團結、歌頌的物件,更不是什麼被壓迫階級反抗鬥爭的表現。
《水滸傳》作者對“英雄”和“好漢”的定義相當偏激,似乎敢殺人的就是英雄,講義氣的就是好漢,而不問善惡。這是今天的少年讀者所應該特別注意的。
二龍山究竟在什麼地方?書中沒有交代。前面從楊志口中得知,二龍山和桃花山都在大名府到開封的途中,應該在河南省的東北邊;現在又說離孟州不遠了。到了後文,又說二龍山在山東,屬於青州管轄。《水滸傳》中的地理觀念十分模糊,許多地方簡直是信口開河,讀者要特別注意。
對於這一回書中,武松對張青夫婦的是非不分,金聖嘆似乎視而不見,卻對施耐庵的文筆大加讚賞。他說:
(《水滸傳》)前篇寫武松殺嫂,可謂天崩地塌,鳥駭獸竄之事矣。入此回,真是強弩之末,勢不可穿魯縞之時,斯固百江郎莫不閣筆坐愁,摩腹吟歎者也。乃作者忽復自思:文章之法不止一端,右之左之,無不鹹有,我獨奈何菁華既竭,搴(qiān牽)裳便去,自同鼯鼠,為藝林笑哉?於是便隨手將十字坡遇張青一案,翻騰踢倒,先請出孫二孃來。寫孫二孃便加出無數“笑”字,寫武松便幻出無數風話,於是讀者但覺峰迴谷轉,又來到一處勝地。而殊不知作者正故意要將頂天立地、戴發噙齒之武二,忽變作迎奸賣俏、不識人倫之豬狗。上文何等雷轟電激,此處何等展眼招眉;上文武二活是景陽岡上大蟲,此處武二活是暮雪房中嫂嫂。到得後幅,便一發盡興寫出“當胸摟住,壓在身上”八個字來,正是前後穿射,斜飛反撲,不圖無心又得此一番奇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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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評70回本水滸傳 第二十六回(6)
相見後,武松叫無數“嫂嫂”,二孃叫無數“伯伯”。前後二篇殺一嫂嫂,遇一嫂嫂,先做叔叔,後做伯伯,亦悉是他用斜飛反撲,穿射入妙之筆。
張青述魯達被毒,下忽然又撰出一個頭陀來,此文章家虛實相間之法也。
然卻不可便謂魯達一段是實,頭陀一段是虛。何則?蓋為魯達雖實有其人,然傳中卻不見其事;頭陀雖實無其人,然戒刀又實有其物也。須知文到入妙處,純是虛中有實,實中有虛,聯綰激射,正復不定,斷非一語所得盡贊耳。
此書每到人才極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