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龔兩人又是至親。梁鼎芬從小隨父宦遊湖南,以此重重淵源,促成了梁鼎芬的一樁姻緣。
龔鎮湘有個侄女,是王先謙嫡親的外甥女兒。龔小姐從小父母雙亡,由舅母撫養長大,這時長得亭亭玉立,美而能詩,無論做叔叔的,還是做舅舅的,當然都希望她嫁一個翰林。難得梁鼎芬尚未娶妻,現成的一樁好姻緣,俯拾即是。於是春風得意大登科,秋風得意小登科,這年八月裡在京成親,才子佳人,傳為美談。
梁鼎芬看起來當然志得意滿,將新居題名“棲鳳苑”。但雙棲不多時,便即請假歸葬,第二年春天才回京。臨行誓墓,立志要做個骨鯁鯁之臣。
三年散館,梁鼎芬留館授職編修。以他的文采,自然是紅翰林之一,往來的多是名流,其中走得最勤的是,他的同鄉前輩,南書房翰林李文田家。
有一天李文田為梁鼎芬排八字,說他活不過二十七歲。李文田的星相之學是有名的,許多人都相信他真能斷人生死,所以梁鼎芬大為驚恐,急忙求教可有化解之方。
李文田研究了好半天,回答他說,只有遭遇一樁奇禍,方始可以免死。然而什麼叫奇禍,禍從何來?這就大費思量了。
其時中法交涉正將破裂之際,清議抨擊李鴻章,慷慨激烈,但都止於口頭,上奏章彈劾的,卻還不多,就有,措詞亦比較和緩含蓄。只有四川藩司易佩紳的兒子,為王湘綺稱作“仙童”的易順鼎,寫了一道奏摺,說李鴻章有“十可殺”。其實,這是易順鼎口誅筆伐,聊且快意的遊戲筆墨,因為易順鼎並無言責,也犯不著無緣無故得罪勢焰熏天的李鴻章。然而別有會心的梁鼎芬,一看觸發了靈感,將這篇稿子要了去,隨即謄正,請翰林院掌院學士代奏。
慈禧太后看到奏摺,勃然大怒,召見軍機要嚴辦梁鼎芬。
閻敬銘極力為他說情,才得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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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毓汶在梁鼎芬身上打主意,要泡製一服專為李鴻章服用的“開心順氣丸”,就是要翻這件案子。慈禧太后對清流本就厭了,也怕將來修清漪園的時候,言官會冒昧諫阻,覺得“殺雞駭猴”一番,亦是高明的手法,因而同意醇王的奏請,頒發了一道上諭:
“國家廣開言路,原期各抒忠讜,俾得集思廣益,上有補於國計,下有裨於民生。諸臣建言,自應審時度勢,悉泯偏私,以至誠剴切之心,平情敷奏,庶幾切中事理,言必可行。
上年用兵以來,章奏不為不多,其中言之得宜,或立見施行,或量為節取,無不虛衷採納,並一一默識其人,以備隨時器使。至措詞失當,從不苛求,即陳奏迂謬,語涉鄙俚者,亦未加以斥責。若挾私妄奏,信口譏彈,既失恭敬之義,兼開攻訐之風,於人心政治,大有關係。
恭讀高宗純皇帝聖諭:“中外大臣,皆經朕簡用,苟其事不幹大戾,即朕亦不遽加以斥詈;御史雖欲自著風力,肆為詆訕,可乎?‘又恭讀仁宗睿皇帝聖諭,’內自王公大臣,外自督撫藩臬,以至百職庶司,如有營私玩法,辜恩溺職者,言官據實糾彈,即嚴究重懲。若以毫無影響之談,誣人名節,天鑑難逃,國法具在。‘等因;欽此,訓諭煌煌,允宜遵守。
如上年御史吳峋,參劾閻敬銘,目為漢奸;編修梁鼎芬參劾李鴻章,摭拾多款,深文周內,竟至指為‘可殺’。誣鎊大臣,至於此極,不能不示以懲儆。吳峋、梁鼎芬均著交部嚴加議處。
總之,朝廷聽言行政,一秉大公,博訪周諮,惟期實事求是,非徒博納諫之虛名。爾諸臣務當精白乃心,竭誠獻替,毋負諄諄告誡之意,勉之!慎之!“
吏部奉到上諭,立刻議奏,吳峋、梁鼎芬應降五級呼叫。這是“私罪”,所以過去如有“加級”、“紀錄”等等獎勵,則不能抵銷。
這個結果,惹得清議大譁。言官論罪,本就有閉塞言路之嫌,決非好事,而況律法不咎既往,已經過去的事,翻出來重新追論,不但對身受者有失公平,而且開一惡例,以後當政者如果想入人於罪,隨時可以翻案,豈不搞得人人自危?
話雖如此,但此時言官的風骨,已大不如前,看上諭中有高宗和仁宗兩頂大帽子壓在那裡,嚇得不敢動彈。同時認為吳峋和梁鼎芬當時持論過於偏激,亦有自取其咎,要為他們申辯,很難著筆,便越發逡巡卻步了。
不過,私下去慰問吳、梁二人的卻很多。吳峋不免有悲慼之色,而梁鼎芬的表情,大異其趣,頗有“無官一身輕”的模樣。因為這年正是他二十七歲,想起李文田的論斷,一顆心便擰絞得痛,而現在冷鑊裡爆出個熱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