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部分(1 / 4)

小說:慈禧全傳 作者:蒂帆

這個儀注,慈禧太后自無話說,接下來看到皇太后“詣普祥峪定東陵行禮禮節”,自然而然想到當年在隆福寺祭奠孝德皇后的情形,勃然大怒,將禮部的奏摺,狠狠地摔在地上。

左右太監宮女見此光景,嚇得個個屏聲息氣,雙腿發抖。

當然,李蓮英是例外,然而也不敢隨便說話,努一努嘴,示意太監宮女都退了出去,然後撿起奏摺,悄悄看了一下,還不知究竟,只猜想到一定是禮部所擬的儀注,大不合她的意思。

“你看!”慈禧太后指著奏摺,咬牙說道:“禮部擬的什麼儀注?”

“那兒不對,傳旨軍機說給他們改就是了。”李蓮英說,“禮部堂官都是書呆子,何必為他們動那麼大的氣?”

慈禧太后也是一時之氣,自覺為此發怒,會遭人背地裡批評,度量太狹,因而忍住一口氣,接納了李蓮英的建議。

於是軍機承旨,通知禮部重擬儀注,要跟當初兩宮太后在隆福寺祭奠孝德皇后的禮節,稍有區別。這本來不算一件大事,如果初擬之時,就酌量更改,亦不會有人批評。但這樣一奏一駁,反而引起士林注目,尤其是會試將近,才俊之士,雲集京師,其中頗不乏為老輩宿儒所敬重的名士通人,將這件事看得很深。因為看得深,也就看得很重。

這也可以說是舊事重提。當年為了醇王是皇帝的本生父,防微杜漸,深恐明朝嘉靖年間“大禮議”的故事重演,所以極力裁抑醇王。上至親貴,下至翰林,幾乎無不以為醇王絕對不可過問政事,防他因為干預朝政而逐漸養成羽翼,一旦皇帝親政,成了無形中的“太上皇”,便無人可以制他。這重借為穆宗立嗣作題目,其實等於“爭國本”的公案,直到穆宗大葬,吳可讀尸諫,方始告一段落。

在當今皇帝入承大統之初,就是醇王自己也知道,處於極大的嫌疑之地,自分必是從此與國家政事絕緣,閒廢終身,因而當時上奏兩宮太后,有“曲賜於全,許乞骸骨,為天地容一虛糜爵位之人,為宣宗成皇帝留一庸鈍無才之子”的苦語。誰知忽忽十載,情勢已變,如今醇王不但過問政事,而且成了“太上軍機大臣”,吏事、軍務、財政一把抓,當年的杞憂,成了今天的隱憂。大家也都知道,只要慈禧太后垂簾聽政,醇王決不敢稍有踰越,但如一旦撤簾,優遊于禁苑之中,大權交付於皇帝之手,那時誰也保不定醇王會不會起異心?即或他本人並無此意,卻又有誰敢斷定,他左右不會加以慫恿?趙匡胤這樣謹厚而不好威權,不也“黃袍加身”,欲罷不能嗎?

因此,為了消除這重隱憂,今日之下,必須講禮,禮制並稱,唯有禮法,也就是祖宗的家法,才可以防制得了不測的異心。如果此時為了不關輕重的儀注,可以容許慈禧太后不守禮制成法,便是開了一個惡例,將來皇帝親政以後,倘或要步明世宗的後塵,尊敬本生父的醇王,試問禮官言路,又如何得能犯顏直諫?

當然,這些議論,關係重大,只能在最親密的朋僚集會中,悄悄交談,而禮部六堂官當然也都瞭解此事關係的重大,同時也頗警惕於士論不可輕忽,倘或曲從懿旨,修改儀注,引起士林不滿,紛紛上書,那時言路上一定會有所表示,首當其衝的,便是禮部官員。

但如公然違旨,似更不妥。左思右想,都是難處,而啟鑾的日子卻一天一天逼近了。迫不得已,只有從李蓮英身上去打主意,由禮部的一名跟李蓮英拉得上親戚關係的司官,特地備了一份豐腆的水禮,專誠拜訪,屏人密談,細訴其中的苦衷。

這些地方,李蓮英極知大體,一口應諾,設法化解此事。

回到宮中,他自己不便進言,要跟榮壽公主去商量其事。

榮壽公主在宮中有特殊的地位,因為慈禧太后對她有特殊的感情。最初是寵愛,加上她知禮識大體而得到的重視,及至指婚早寡,自然矜憐,再因為她生父恭王被黜,慈禧太后又不免自覺愧歉。這愛、重、憐、歉四個字加起來,竟奇怪地起了畏憚之心。慈禧太后做一件不合禮制的事,或者制一件顏色花樣過於鮮豔,不合老太后身分的衣服等等,總要叮囑左右:“可別讓大格格知道,讓她說我兩句,我可受不了。”

當然,這也因為榮壽公主凡有進諫,第一是一定有駁不倒的道理,其次是言諷而婉,暗中點到,從不傷慈禧太后的面子。因此,遇著這樣一件棘手的事,她雖義不容辭地一肩承擔了下來,卻不敢操切從事,只是默默盤算,耐心地在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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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是初選秀女的日子。一共九十六個人,三雙姊妹花最受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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