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1 / 4)

小說:慈禧全傳 作者:蒂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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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句話說得義正辭嚴,慈禧太后自然點頭同意。等退出養心殿,恭王把這件案子交了給曹毓瑛去辦。兩道上諭,吳棠升官,出自特旨,理由可敘可不敘,沒有什麼為難之處。為難的是王夢齡內調降官的諭旨,措詞頗費思考。官員降調,由於過失,而過失又必有個來源,王夢齡既無督撫劾奏,又無言官糾彈,就是有了彈劾的章奏,總也還要派人查辦復奏以後,才能定奪,不能冒冒失失根據先人之言,就把他調了下去。因此,曹毓瑛考慮又考慮,覺得唯有囫圇吞棗地下達旨意,不說原因,讓人自去猜測,倒還不失為可行之道。

果然,這兩道上諭到了內閣發抄,見於邸報,立刻引起了許多閒話。瞭解內幕的,只說王夢齡官運不佳,如果不是與吳棠同省做官,不致有此一番挫折,不知道內幕的,便要打聽打聽,王夢齡究竟犯了什麼過失?吳棠究竟走了什麼門路?等打聽明白,就頗有些耿直的人,在私底下對慈禧太后表示不滿。

外間的反應如此,而慈禧太后靜下來想一想,意猶未足,她要讓吳棠驚喜感激,也要讓吳棠知道她的權威,同時也真希望吳棠能把江北的糧臺,辦得有聲有色,替她掙個面子。因此,過了幾天在召見恭王時,她又提到吳棠,話說得相當冠冕堂皇,她不是存著什麼私心,而是確知吳棠有才幹,確信吳棠肯實心辦事,否則以素有直聲的袁甲三,不致會賞識他。但是要他辦事,就一定要給他權,江蘇巡撫只能顧到江南,同時,江北的鎮道既有明旨暫歸吳棠節制,則道府州縣地方官,亦不妨由吳棠保薦。

說這些話時,她自覺所求太奢,怕恭王搬出一大套朝章典故來抵制,所以心裡不免嘀咕。那知恭王不但不反對,而且在她原來所要求的以外,更多給了她一些,他建議吳棠在保舉地方官時,不必知會兩江總督及江蘇巡撫,怕督撫另有意見,反成窒礙。這使得慈禧太后喜出望外,覺得她這個小叔子比嫡親的胞弟還要可親可愛。

自然,她決想不到恭王另有深意。吳棠的超擢,出乎官員銓選獎拔的常規,但這是慈禧太后的私心自用,事出特例,他人不可期望能得同樣的異數,這就是恭王所要向大家表明的。他要讓每一個人知道,吳棠的飛黃騰達,純粹是慈禧太后一個人以國家的名器,為一己的酬恩,軍機大臣雖不能違旨,但亦未贊成她的做法。如果大小官員都有這樣一個印象,則不獨綱紀得以維繫,賞罰依然分明,而且恭王個人及軍機處的威信,也可不受損害。

恭王的這番深心,軍機諸大臣無不佩服,軍機章京中,則只有極少數的幾個人瞭解。那通廷寄,由曹毓瑛召集朱學勤、許庚身,細心斟酌定稿,首先指示工作要點。漕運自道光末年,改用海運,由上海出口,直達天津,效果極佳,所以運河已不重要,漕運總督的職務,也大非昔比,護漕保河的上萬漕丁、河丁,可以派去打仗,第一段的工作指示,就是關於這方面的。

提到人員任用,旨稿上這樣寫的:“著吳棠於屬員中,揀擇妥員,無論道、府、州、縣,出具切結考語,奏請補放,不必拘定資格,總以民情愛戴,才能勝任為要。亦不必循例會同督撫題請,以期迅速。倘所保之員,不能得力,朕惟吳棠是問。”

第十部分慈禧全傳(十)(16)

這是仿照雍正給年羹堯、田文鏡、李衛、鄂爾泰等人的硃批的筆法,尤其是“倘所保之員,不能得力,朕惟吳棠是問”這一小段話,嚴厲中特寓親切之感,最為神似。

最後當然還有一番勉勵,特別把慈禧太后心裡的話,明說了出來:“吳棠受朕特達之知,開誠委任,自能力矢公忠,以圖報稱。”受六歲小皇帝“特達之知”的,只有他左右的張文亮等人,以太監代替皇帝去行祀典,拿“上用”的糖食賞太監,這都是宮廷中從未有過的異數。因此,這上面的“朕”字是誰在自稱,不言可知。

旨稿送了上去,慈禧太后大為讚賞,一再表示“寫得好,寫得透徹。”隨即鈐印發出。

廷寄是“寄信上諭”的簡稱,一經欽定,直接寄發,原是最機密的檔案,連內閣都不得與聞的。但以恭王有意要讓大家知道,吳棠是受慈禧太后的“特達之知”,所以朱學勤和許庚身他們,便在一種毫不經意的態度中,把內容洩漏了出去。不久,地居清要的翰林,象翁同龢這些人的看法,總不免帶些感情作用,認為慈禧太后此舉,不但未可厚非,而且象韓信的千金報德一樣,足稱美談。不過,書生結習雖在,是非利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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