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和司機是領導最貼心的兩個人,領導的許多秘密,他們一般都知曉。所以,李毅第一時間就要控制住這兩個人。
巴黎夜語事件給西川省官場造成了很大的地震,李毅如此高調的舉動,讓一向平靜的西川省的官員們一時間人人自危。
一個副省長,說抓就給抓了?
李毅申請對聶長征進行雙規的報告得到了中央領導的批覆,同意對聶長征進行雙規。
中紀委辦案,需經過案件線索管理、初步核實、立案審批、調查取證、案件審理、處分執行、被調查人的申述、案件監督管理8道辦案程式。
但上述程式只是中紀委對貪腐案件的普通程式,情況緊急時,也可能略去前面環節,直接立案,組建專案組進行調查。有的地方甚至在特殊情況下會先調查,後立案。
八大室並非發現官員*問題的源頭。八大室的辦案線索渠道,多數來自於收叢集眾舉報的中紀委信訪室、中央領導的批示或是同級黨政、立法、司法機關的移送案件。
當各種渠道的違紀線索和材料彙集到中紀委後,案件還需經中紀委常委,甚至中央委員會進行集體討論,做出是否初核的決定。
查處一個省部級官員的整個流程,參與的辦案人員少則四五十人,最多時可達千人左右。
西川省聶長征案,早就進入了立案調查階段,只是缺少必要的證據和多方阻撓,遲遲未能實施雙規。
李毅來到西川省後,以雷霆手段,對聶長征進行了雙規。
雙規的過程傳揚得神乎其神,一千個人有一千個版本。有人傳說,聶長征知道事情敗露後,躲藏在涉黑組織巴黎夜語裡面,李毅為了追緝他,調來了一個團的兵力,對巴黎夜語進行包圍,進行了一場激烈的槍戰之後,打死打傷了數十個打手,這才將聶長征擒拿歸案。
因為聶長征案並不是單獨的案件,因此聶長征被雙規後,並沒有押回到京城受審,而是在西川省的某個秘密地點,設立了雙規地點,成立了專案組,對聶長征案件進行雙規審理。
一個數十人組成的專案組,從京城趕赴錦城,實施對聶長征的雙規。
“雙規”措施,經過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對線索材料初核之時,就可採用。
“雙規”地點往往是比較僻靜的內部招待所、賓館、培訓中心甚至軍事基地。
每“雙規”一人,要成立相應的審查組和生活組、後勤組、安全組等小組,最少要有六到九人分早、中、晚三班二十四小時全程陪護,夜間陪護不能睡覺。一個重大複雜案件如果同時“雙規”多人,僅陪護人員往往就會多達上百人。
“雙規”最早見於一九九0年十二月九日國務院頒佈的《國家行政監察條例》。條例規定監察機關在案件調查中有權“責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
一九九三年,中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後,“雙規”的使用範圍擴大。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施行,使“雙規”在黨內的使用有了依據。
“雙規”並非正式司法程式的一部分,而是一個先於司法程式的對人身自由進行限制的黨內措施。
“雙規”措施,經過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對線索材料初核之時,就可採用。在檢察機關最初無充分證據,又必須依法辦事,不好直接出面的情況下,為防止串供、毀滅證據等情況的發生,往往由紀委出面先行採取“雙規”措施。但也因“雙規”是在證據還未確鑿的情況下展開,案件從紀檢監察部門開始調查起,就是一個沒有確定的狀態,這也是導致紀檢辦案避免干擾、不能公開的原因。
“雙規”的背後,是一整套辦案指揮體系為之運轉。
生活保障組負責案件調查所需的車輛和食宿、“雙規”場所選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
對於“雙規”地點的選擇,需僻靜,外界人員來往少,吃住條件比較方便。招待所、賓館、培訓中心、軍事基地等不一而足。
選址一經確定後,安全考慮最為優先。
李毅是此案的全面負責人,他來到安全組選定的地點進行了考察。
聶長征案十分複雜,涉及到的人員很廣,安全措施就顯得尤其重要。
李毅首先要求,用房要以一層樓房為主,禁止在一樓以上接觸案件當事人;在陪護室、辦公室、談話室、過道以及衛生間等有安全隱患的地方加裝防護欄;電源線路一律實行暗裝,不能裸露在外;衛生間的門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