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部分(3 / 4)

小說:北史 作者:僻處自說

中正並如故。芳表曰:

夫為國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學校為先。唐虞以往,典籍無據;隆周以降,任居武門。蔡氏《勸學篇》雲:“周之師氏居武門左。”今之祭酒則周師氏。《洛陽記》:“國子學宮與天子宮對。太學在開陽門外。”案《學記》雲:“古之王者,建國親人,教學為先。”鄭氏注:“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由斯而言,國學在內,太學在外,明矣。臣謂今既徙縣崧瀍,皇居伊洛,宮闕府寺,僉復故址,至於國學,豈宜舛錯?校量舊事,應在宮門之左。至如太學,基所見存,仍舊營構。

又云太初太和二十年,發敕立四門博士,於四門置學。臣案:自周已上,學唯以二,或尚東,或尚西,或貴在國,或貴在郊。爰暨周室,學蓋有六:師氏居內,太學在國,四小在效。《禮記雲:“周人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四郊。”《禮》又云:“天子設四學,當入學而太子齒。”注云:“四學,週四郊之虞庠也。”《大戴·保傅篇》雲:“帝入東學,尚親而貴仁;帝入南學,尚齒而貴信;帝入西學,尚賢而貴德;帝入北學,尚貴而尊爵;帝入太學,承師而問道。”周之五學,於此彌彰。案鄭注《學記》,周則六學,所以然者,注云:“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此其證也。漢、魏已降,無復四郊。謹尋先旨,宜在四門。案王肅注云:“天子四郊有學,去都五十里。”考之鄭氏,不雲遠近。今太學故坊,基址寬曠。四郊別置,相去遼闊,檢督難周。計太學坊並作四門,猶為太曠。以臣愚量,同處無嫌。且今時制置,多循中代,未審四學應從古不?求集儒禮官議其定所。

從之。遷中書令,祭酒如故。出除青州刺史。為政儒緩,不能禁止奸盜;然廉清寡慾,無撓公私。還朝,議定律令。芳斟酌古今,為大議之主,其中損益,多芳意也。宣武以朝儀多闕,其一切諸議悉委芳修正,於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諮訪焉。轉太常卿。

芳以所置五郊及日月之位,去城裡數於《禮》有違;又靈星、周公之祀,不應隸太常,乃上疏曰:

臣聞國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實在審位。臣學謝全經,業乖通古,豈可輕薦瞽言,妄陳管說!竊見所置壇祠,遠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職司,請陳膚淺。

《孟春令》雲:“其數八。”又云:“迎春於東郊。”盧植雲:“東郊,八里郊也。”賈逵雲:“東郊,木帝太昊,八里。”許慎雲:“東郊,八里郊也。”鄭玄《孟春令》注云:“王居明堂。《禮》曰:“王出十五里迎歲。”蓋殷禮也。周禮,近郊五十里。”鄭玄別注云:“東郊去都城八里。”高誘雲:“迎春氣於東方,八里郊也。”王肅雲:“東郊八里,因木數也。”此皆同謂春郊八里之明據也。《孟夏令》雲:“其數七。”又云:“迎夏於南郊。”盧植雲:“南郊,七里郊。”賈逵雲:“南郊,火帝,七里。許慎雲:“南郊,七里郊也。”鄭玄雲:“南郊去都城七里。”高誘雲:“南郊,七里之郊也。”王肅雲:“南郊七里,因火數也。”此又南郊七里之審據也。《中央令》雲:“其數五。”盧植雲:“中郊,五里之郊也,”賈逵雲:“中兆黃帝之位,並南郊之季,故云兆五帝於四郊也。”鄭玄雲:“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里。”此又中郊五里之審據也。《孟秋令》雲:“其數九。”又云:“以迎秋於西郊。”盧植雲:“西郊,九里。”賈逵雲:“西郊,金帝少昊,九里。”許慎雲:“西郊,九里郊也。”鄭玄雲:“西郊去都城九里。”高誘雲:“西郊,九里之郊也。”王肅雲:“西郊九里,因金數也。”此又西郊九里之審據也。《孟冬令》雲:“其數六。”又云:“迎冬於北郊。”盧植雲:“北郊,六里郊也。”賈逵雲:“北郊,水帝顓頊,六里,”許慎雲:“北郊,六里郊也。”鄭玄雲:“北郊去都城六里。”高誘雲:“北郊,六里之郊也。”王肅雲:“北郊六里,因水數也。”此又北郊六里之審據也。宋氏《含文嘉》注云:“《周禮》:王畿內千里,二十分其一,以為近郊。近郊五十里,倍之為遠郊。迎王氣蓋於近郊。漢不設王畿,則以其方數為郊處。故東郊八里,南郊七里,西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在西南未地五里。”《祭祀志》雲:“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依採元始中故事,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此又漢世南、北郊之明據也。今地祗准此。至如三十里郊,進乖鄭玄所引殷、週二代之據,退違漢、魏所行故事。凡邑外曰郊。今計四郊各以郭門為限,裡數依上。

《禮》:朝拜日月皆於東西門外。今日月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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