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移交是在1946 年12 月1 日開始的,美佔區也差不多同時移交。此後盟國的教育官員只擔任顧問,但是他們所能給予的幫助以及這種幫助完全無私的性質得到了公認,使得德國人很願意聽取英美顧問的意見。此333 時使用“磚頭和灰漿”的階段也將告結束;中心問題已不是補充足夠的師資和裝置,而是考慮怎樣組織教育和應當給兒童教些什麼。正是部分地由於承認了這一點,英佔區當局對教育部門的體制重新予以考慮,於1947 年月任命一名教育顧問,他可以同軍政府副總督直接聯絡工作,儘管在名義上他是沒有任何行政權力的。其他佔領區似乎都沒有類似的任命。俄國人從一開始就授予各州政府以名義上的廣泛權力,同時透過黨的渠道繼續予以控制,這樣德國人可以自由作出抉擇,但他們怎樣抉擇是事先已經決定了的。法國人對教育嚴密控制的時間持續得較長,從而引起很多摩擦(但有一部分摩擦應歸因於法國人所採取的措施的性質)。
在教育政策和方法方面發生的主要爭論並非由盟國引起,而是在德國多年來爭論不休的問題。1933 年以前,德國的教育實踐總的說來頗力落後,但同時也有一些個別的最先進的改革試驗。盟國的貢獻在於把其他國家解決這些共同問題的經驗提供給德國。其中首要的一個問題是如何使教育事業的各個主要部門相互協調,組成一個統一的體系,以便使兒童們在受過共同的初等義務教育以後,能夠按照各自的才能選擇合適的中學——實際上這同英國1944 年教育法所要建立的制度基本上差不多。如同英國的情況一樣,私立學校同這個學制的關係,甚至私立學校本身繼續存在的問題,都引起了熱烈的爭論。與這個總的爭端相聯絡的還有下列次要問題:(一)統一的學制應當是屬於某一個教派的還是屬於各個教派的;(二)允許專業化到什麼程度;(三)古典語文在教育中應占什麼地位;(四)教育是否應當免費。在德國享有最高威信的完全中學,同英國的情況差不多,一向強調古典語文的學習,但是英國從阿諾爾德時代以來,文科中學的目標是培養見識廣博的和誠實的公民,而德國的中學教育則側重於謹嚴的治學素養和對於某一學科的詳盡知識。增設講授科目並未能影響這一普遍的治學方法,外界的觀察家從中看到了德國人之所以缺乏切合實際的判斷能力,缺乏內省以及過於注重理論的基本根源之一。
統一的初等和中等學校制度在俄佔區得到最充分的234 承認。1946 年夏,俄佔區每個州都頒佈了內容相同的“德國學校民主化”的法律。根據這項法律,所有兒童都必須受十二年的綜合中小學教育,其中初等教育八年,接下來四年是在三種型別的中學(大體上分別相當於英國的文法學校、全日制職業學校、部分時間的職業學校)選讀一種。一切教育均屬免費。廢除所有私立學校和教會學校,但是允許教會保有必要設施以便在課後進行宗教教育,費用由教會自理。雖然課程側重於”現代的課目”(從十年級起俄語列為必修課),選讀文法學校的兒童仍有可能修習拉丁文。計劃是有雄心壯志的,因為其目標在於提高所有兒童的初等教育水準;在這個階段如果學得不好,接下來四年的提高階段將不足以使天賦較高的兒童達到大學所需要的水平,整個教育水準將因而下降。在故後的困難條件下實施這一計劃是需要很大勇氣的,那些對此不抱同情的批評家們則可能報之以各式各樣的非難。但是這一措施的確一舉結束了一向統治德國教育的階級差別。
法國人實施了類似的改革,其中初等教育佔六年。法國人忠於其反教會的原則,廢除了所有教會學校,因而與天主教會發生了衝突。他們建立了師範學校型別的中等學校以培養知識分子,特別是教師。法國人的政策是把組成西南部德國的各個面積不大、基本上彼此獨立的州置於法國影響之下,按照這項政策,佔領當局確定法語為必修的第一外國語,並十分強調灌輸法國文化。
俄佔區和法佔區的學制對盟國管制委員會1945 年11 月23 日頒佈的有關教會學校的指令幾乎不予考慮,這一指令“要實施到德國人民能夠自由地並且決定性地表達其願望時為止”。它以謹慎含糊的辭句規定:對於涉及依靠公共基金的教會學校的問題,以及涉及那些由各種宗教團體維持和領導的德國學校中的宗教教育問題,有關的盟國當局應當在各自佔領區頒佈適合當地傳統的暫行規定。它應當考慮到德國人明確的願望,並符合有關教育管制的一般指令的要求。。。凡是依靠公共基金的學校都不應剝奪兒童接受宗教教育的可能性,也不得強迫兒童上宗教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