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說韃槿撾瘢�⒃�1945年9月24日發表了已經透過這一考驗的議員名單後,1945年11月舉行了兩院聯席會議。女王在會上發表講話,對國家重建和憲法修改提出了一些建議——特別指示印度尼西亞應當在荷蘭聯邦範圍內實行自治。
第三節 抵抗運動和共產主義
全國一經解放,女王和政府於1945年5月回國之後,荷蘭當局——政府方面的、民事方面的和軍事方面的——就立即用行動表明他們願意同前地下各團體合作,願意在公務管理和國內保安方面儘可能讓這些團體多分擔一份工作。為抵抗運動信任的一些人被任命為荷蘭軍事管理局的官員和重要城市和地區的軍事專員。另一些則被邀參加顧問委員會,民事和軍事當局在有關政策和執行政策的具體步驟等問題上要聽取這些顧問委員會的意見。這特別在“清理隊伍”的工作中是如此。而且,抵抗運動中有責任感的領導人自己也極希望能有助於促進有條不紊的發展,並且表明他們充分認識到抵抗運動成員可以起作用的範圍不可避免地應有所限制。發表在抵抗運動機關報《誓言報》(1944年12月)上的一篇文章,提供了現實地理解這種形勢的一個突出例子,它說:“一個不合法的運動如果在完成了自己的任務以外繼續作為一支獨立的政治力量行事,並提出這樣的要求,是很容易成為國中之國的。我們只要看看比利時就會明白這意味著什麼。”
這一可喜的事態發展中的第三個因素,是抵抗運動戰鬥部隊被迅速順利地編入了正規軍事機器。這些部隊有的改編成了“突擊”和“警衛”部隊,組成貝恩哈德親王指揮下的“荷蘭內地軍”,成為最高盟軍司令部統率下盟軍的一部分。還組成了一些半軍事性的部隊,隸屬於荷蘭軍事管理局,另一些則充任輔助警察部隊。也許最重要的因素是荷蘭人民的民族性——尊重法律和秩序,這在荷蘭是根深蒂固的。當一次小規模的罷工在荷蘭某個新解放的城市中不太費勁地得到解決時,有一位地下組織的領導人向軍事管理局的代表保證:“我們決不使荷蘭成為第二個希臘。”
共產黨之所以未能在戰後擴張勢力,在很大程度上也必須歸因於荷蘭民族的性格和氣質。當有人請舍默爾霍恩把荷蘭政治形勢同比利時作對比時,他說:
我們的局勢迥然不同。的確,不僅天主教黨,其他的政黨也都不願同共產黨合作。事實是,作為一個民族,我們是很尊重理論和信念的,正因為如此,我們覺得共產黨關於民主的理解,按西方標準來看,是不健全的。
雖然如此,共產黨人在荷蘭的地位,戰後比戰前強大得多,因為,在荷蘭如同在別國一樣,他們在抵抗運動中贏得了相當大的威信,並至少使一部分居民誤信他們所偽裝的民主主義者和民族主義者的姿態是真的。另一方面,他們到德國人進攻俄國時才遲遲轉變態度,這就使他們在荷蘭的抵抗運動中遇到的障礙,比在其他地方的抵抗運動中多些,因為在荷蘭,已有別的同他們一樣能幹的人奪去了運動的領導權;而且,甚至在大戰結束以前,他們就已開始撕下同抵抗運動其他成員合作的一切偽裝了,當時他們建立起了自己的“抵抗運動委員會”,以抗衡所有其他抵抗運動成員在共同的領導下聯合組成的“荷蘭內地軍”。共產黨人這樣過早地和不策略地暴露了他們的真面目,使他們不能利用潛在的有利機會。此外,他們的這種行動,恰恰破壞了他們自己所要達到的目標,因為它促使人們同情和支援其他左派政黨堅決不同共產黨合作——其他國家的一些社會黨就曾墮入過這種合作的陷阱而後悔不已。
荷蘭共產黨人不僅遠遠不能影響社會黨人,反而發現自己處於孤立的地位,被人撇在一邊。不過,荷蘭社會黨人本來是無法奉行這一政策的(就象他們的外國同志們一樣),要不是他們事前主動地透過自我新生和改造過程,改組成基督教…社會主義的“工黨”,使其基礎擴大到足以同改組後的天主教黨合作的話。
第四節 舊政治格局的打破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荷蘭的政治生活一直凍結在一種不現實的格局中已經很久了,這種格局同現代世界實際存在的問題遠遠不能適應。傳統的政黨制度的基礎是教派政黨和非教派政黨間的對立,這一對立起源於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當時羅馬天主教徒和正統新教徒結成了政治上的同盟,以加強他們要另辦自己的教會學校的要求(當時公立學校都是非教派的)。1917年給予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即教會學校)以平等的地位,從而解決了學校問題上的衝突。可是,教派的政治同盟仍維持下去,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