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邏輯的。另一方面,所有在農業以外的工業中實行國有化的只有大約百分之六十五,許多私營企業和合作企業仍聽其繼續存在。雖然象裡普卡那樣的一些部長從一開始就對所有國有化都感到遺憾,實際上,當時的目標卻是“以私營、合作社營和公營三種所有制為基礎的三角經濟”。
在頒佈國有化法令的時候,捷克斯洛伐克國內形勢多少有點混亂。驅逐日耳曼人的工作已於1945年6月18日發表一項公告後認真開始。在波茨坦會議原則上同意驅逐出境的這一措施之後,曾推遲採取行動,以待就日耳曼人的去向問題作出決定,但後經商定從1946年1月25日起應把其中的大部分人送往德國的美國佔領區。自從朗西曼出使和慕尼黑協定以來,捷克人已這樣默然地忍受了這麼多的痛苦,因此不難理解為什麼在1945年他們當中有許多人要對蘇臺德區日耳曼人如此狂暴。捷克斯洛伐克解放後的頭幾個月中,許多蘇臺德區日耳曼人在能夠逃離以前,遭到了嚴重的虐待或被關進捷克的勞動營,或兩者都有。他們有時被故意用納粹分子對待斯拉夫人或猶太人的那種辦法對待,不過有一點不同——他們中因此而致死的比較少。實際發生的情況究竟怎樣,決定於當地的頭頭們和共產黨的影響,因此各個地方是不同的。雖然貝奈斯和他的同僚們長期來鼓吹要使捷克斯洛伐克成為一個捷克斯洛伐克民族國家,但是,毫無疑問,他們對初期階段的這些過火行為是感到遺憾的,而且本來曾想把驅逐的範圍限於捷克斯洛伐克境內前日耳曼少數民族的一個較小的百分比。二百七十五萬日耳曼人的逃亡或被逐,再加上盧西尼亞的喪失,使捷克斯洛伐克第二共和國大大不同於第一共和國。不僅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移民被遷入波希米亞,而且整個國家的人口也明顯地有所減少,這對斯洛伐克人是有利的,使他們當時在整個共和國總人口中佔有較高的百分數。雖然蘇臺德日耳曼人的一些規模較小的工業久已不再有什麼生命力了,但在許多人看來,在極端需要熟練勞動力的時候失去這些日耳曼熟練工人,是捷克斯洛伐克經濟結構中一個災難性的變化。可是必須指出,到1946年底,當驅逐日耳曼人的工作宣告結束,剩下約二十萬日耳曼人以捷克斯洛伐克公民的身分留在該國境內時,捷克斯洛伐克似乎已順利地走上了經濟恢復的道路。而且,熟練體力勞動者的缺乏,也不僅僅是由於驅逐的關係,也許其他的原因至少是同樣重要的,例如被吸引去從事戰後政權中的政治工作和機關工作、黨派的活動以及國有化和土改所需要的辦公室工作和其他工作等。還有一些新的重要的全國性組織,如青年的組織、農民的組織和工會等,所有這些看來都需要大量人員。共產黨似乎在這些組織中都佔優勢。
臨時議會於1946年10月28日即第一共和國建國二十七週年紀念日開幕。這一臨時議會,由各個民族委員會選出的兩百名捷克人和一百名斯洛伐克人所構成,在這些民族委員會里,六個黨派所佔的人數幾乎是相等的。議會著手批准臨時政府所頒佈的各項法令。但它的主要任務是準備選舉制憲國民議會。這次選舉定於1946年5月26日舉行。那年年初,有兩個新的斯洛伐克政黨獲准加入了民族陣線。一個是由斯洛伐克的社會黨人組成,這樣一來,社會黨人脫離共產黨就得到了承認。另一個是斯洛伐克民主黨中一些天主教徒對該黨的新教調子實行造反的產物;它叫做斯洛伐克自由黨,為舊赫林卡黨的許多前黨員提供了一個政治避難所。
在選舉準備過程中,發生了一個尖銳的爭執:選舉人如果不把選票投給八個民族陣線政黨中的一個,是否應容許其作一票登記?很奇怪的是,馬克思主義政黨贊成這種自由,而其他政黨則表示反對,它們希望從壓制這一自由中得到好處。最後,議會以一百五十五票對一百三十一票認可了“白票”(即不是投給任何一個政黨的選票,表示對民族陣線的不滿)。開始享有選舉權的年齡從二十一歲降低為十八歲,選舉是強制性的。當選舉實際舉行時,政治派別大不相同的各個目擊者都同意,投票是真正秘密而自由的,是正確地遵守了民主形式的。選舉結果如下:
共產黨(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 2;177;033
共產黨(斯洛伐克) 518;882
2;695;915
國家社會黨 1;298;917
人民黨 1;110;920
斯洛伐克民主黨 988;275